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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虫

Wednesday, January 19th, 2022

故乡的虫

每个农村的孩子,都是在虫子的陪伴下长大的。我们听虫子叫唤,看虫子打架,被虫子追,也追着虫子跑,吃虫子,也被虫子咬,风里雨里,屋内屋外,哪一天不跟虫子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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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在农村,得蛔虫的儿童比较多,当时有一种驱虫药,做成宝塔状,外裹一层糖衣,俗称“宝塔糖”,用铁皮盒装着,盒子上印着一个胖娃娃。姥姥家也有一盒。有一天趁大人不注意,我拿到了那个宝贝盒子,并且不知用了蛮力还是巧劲,打开了它,把里面的宝塔糖都拿出来,舔掉糖衣,再放回去。大概没等我全部舔完,就被大人发现了。当时我肯定出现了以下症状:

  1. 恶心,呕吐,肚子疼,皮肤出现荨麻疹块。
  2. 眼泪鼻涕横流,呼吸急促,晕眩嗜睡。
  3. 瞳孔缩小,目光斜视。

我这么说,是因为查到了百科词条:

宝塔糖:曾用名“六一宝塔糖”,别名“驱蛔蒿”。驱肠虫类药品。具有麻痹蛔虫的作用,使蛔虫不能附着在宿主肠壁,随肠蠕动而排出。

此药提取于植物蛔蒿,连生命力那么顽强的蛔虫都能麻痹,麻痹一个四、五岁的儿童,自然不在话下。大人们赶紧叫来了乡村的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是毛泽东在1965年6月26日对卫生工作的指示的产物。在这份指示中,他要求打倒卫生老爷部,缩短医学院学制,以及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

至于我是被“毛泽东对卫生工作的指示”救活的,还是靠异禀的天赋自愈的,就谁也说不清了。

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住在姥姥家。牢牢家门口有个猪圈,猪已经不见去向,只留下一个很大的马蜂窝,平常都没人敢靠近。有一天,一群比我大的孩子,决定铲除这个恐怖主义巢穴。他们准备了长长的竹竿,还点着了一些麦秸。浓烟滚滚,马蜂飞舞。他们四散逃去。这个时候,我看见猪圈里飞出这么可爱的一群小东西,比苍蝇大,比马龙(蜻蜓)小,立即拿起一把笤帚,冲进猪圈里,用力地扑这些可爱的飞虫。愤怒的马蜂,带着恐怖主义的余威以及对农业文明的仇恨,向我发起了猖狂进攻。我丢了扫帚,狼狈逃窜,但依然被蛰得面目全非。我的头肿得像篮球那么大,眼睛都睁不开。当时,农村也没有什么抗血清的药物,只能用醋反复擦。母亲说我哭了两天两夜,才渐渐好起来,至今,我的脑门中间,还留了一个小小的疤痕。那不是勇敢者的勋章,而是“祸子头”的标志。

不过,大部分时间,我们农村孩子跟各种虫子都是友好相处的。

春天来临,各种虫子开始探头探脑。如果谁能在湾(池塘)边的柳树上,捉到一只天牛,一定能被四邻八舍的小孩们羡慕。天牛的长相太威武了,它浑身漆黑,夹杂这白点,头上长着两根长辫子,就像京剧电影《穆桂英挂帅》的穆桂英一样。但是天牛太难抓,我在树底下急得乱转,像一个破不了天门阵的杨宗保。

无用
无用

幸好,哑巴来了。哑巴天生是个哑巴,但是最爱说话。他说话时,哇啦哇啦,连说带比划。我指指柳树上的天牛,又指指他。

“给我逮下来行吗?”

哑巴,眯眼仰头,看了一眼,指指树,又指指自己的胸口。

“哇啦哇啦?”

我点点头。

哑巴二话不说,脱了布鞋,双手抱着老柳树,蹭蹭爬了上去。那天牛趴在一根细枝上,哑巴脚踩一根树枝,手攀一根树枝,另一只手,向细枝伸去,身体劈成一个“大”字,柳树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然而就在他的手摸到细树枝的时候,那天牛抖出翅膀,像一阵黑烟一样,飘到对岸去了。

“哇啦哇啦!”

哑巴从树上跳下来,指着对岸。我大度地摆摆手,让他帮我折了一根柳枝,带回家,插到了院子上。

柳枝没有活,虽然我天天浇水。不过我有别的收获,浇水灌出了另一种很珍惜的动物:刺蝼蛄。它平常生活在洞里,但是害怕水,只要堵住洞口灌水,它就爬出来了。

于是我叫上邻居家的小哥俩,三个人排成一排,一起端起各自天然的水枪,对着地上的洞口喷出三柱长尿。果然,一只红头带这钳子的刺蝼蛄悲伤地爬了出来,我们追上去,把它抓起来,放进一个输液用的玻璃瓶子。顺便说一句,那个时候,农村几乎没有塑料瓶。

夏天来临的时候,是虫虫最喧闹的季节。我却对这些卑微的小生物们失去了兴趣。全部的心思放到家里的猪和兔子身上。

每到放学时候,是打猪草,剜野菜的时候。这也是我一天,乃至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小时候的天空如此辽阔,田野巨大得等同于整个世界。天空云雀在看不见的地方高唱,热风掠过玉米叶子,为这个劳动的少年鼓掌。我一边剜菜拔草,一边在心里给自己讲故事。我永远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反面人物,要么是有一个漂亮女儿的地主,要么是有一个美丽的女机要秘书的敌军头子。在这场殊死较量中,我接连挫败了敌人一个又一个阴谋,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就在我即将把胜利的旗帜插到敌军总部的时候,突然我陷入了敌人的埋伏,就这样我,一个年轻的英雄,一个钢铁战士,一个在烈火中永生的金刚,忽然听到牢门咣当一下开了。一身戎装的机要女秘书,出现在我面前。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为我打开了手铐脚镣,她拉着我的衣袖说:

同志,跟我走!

一只漂亮的蚂蚱打断了这段革命浪漫主义的越狱之旅。她浑身葱绿,长着一对美丽的大长腿,而翅膀展开,里面是粉红色的折翼。我不由地停止了我幻想的故事,向着她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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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我过于激动,也许是她误解了我的美意,总之,这次捕猎以她失去了一根大长腿而收场。我注定成不了一个人文主义者,因为我才不欣赏什么残缺的美,我丢下她,继续去拔草。

刚才讲到哪儿了?对,我跟机要女秘书逃出了牢房。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保持了纯洁的革命友谊,即便是被追击的敌人射出的子弹,打伤了长腿,我也始终牢记村里男女授受不亲的教导,毅然决然地,答应了她留下来掩护我的请求。毕竟,在革命的大后方,还有那么多的阶级弟兄以及地主漂亮的女儿等我解放。

而且,我说过,我不欣赏什么残缺的美。美,这种东西,要么完整,要么就算了。

后来,我知道我错了,美都是有遗憾的。比如,我所认识的周海军。

周海军,是一个男孩名字,可实际上是一个女孩。她长得很可爱,但是眉毛上有一颗痣。

在我小学的时候,家乡周围发现了石油,多了一些穿着土黄色工作服、拿着大大小小机械的人,我们都叫他们“石油鬼子”。为了给这些“石油鬼子”做好服务,在镇上建起了一个“石油站”,周海军的爸爸,就在那里工作,因为附近没有油田的学校,她就和其他几个油田子弟,转到了我们村小学。

当时,我的父亲在镇上的中学担任代课老师。而中学,挨着石油站。我经常去看中学的父亲,跟她还有她的伙伴一起走到镇子上去。

二里半,从村小学到镇中学,走这段路是我最愉快的时光。我发现,油田子弟们跟我们村里的孩子最大的不同有两个。第一,他们居然说普通话。第二,他们男生和女生之间居然也说话。这是我从来不敢想象的,在我们村,男生女生之间只有在交作业或者互对骂时,才说话。

我于是也入列随俗,把我们村的规矩抛到脑后,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开始跟周海军说话。

有一次,小学劳动课上,老师布置每个学生都必须到地里去割草,两人一组,每组的任务是30斤。我和周海军分到一组,天哪,那天的情形我至今居然还记得。我们一起在长满青草开满苦菜花的地里割草,她给我绘声绘色地讲昨晚看的电视,当时只有少数的单位,才有电视。30斤草,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她想出了一个办法。我们扔下了镰刀,开始拔草,拔下来的草带着根须和一大块土,我们把草和土坷拉放到口袋下面,上面依旧铺上鲜嫩的青草。当两个人都几乎抬不动的时候,我知道已经够数了。两个人抬着草回到学校一过秤,竟然还超过了规定任务5斤。

这一段跟昆虫没什么关系,你说得不错,的确没有关系。可是,当我们拔草的时候,想必肯定有虫子飞起来,翅膀上带着落日的余晖。

后来周海军转学走了,石油人的女儿,跟他们的父母一样,四海为家,说走就走。

她走的那天,我们正上晚自习,她进了教师,坐了一会儿,站起身。我很想跟她告个别,但,在教室里,男生和女生是不说话的,除非收作业或者对骂。

她背起了书包,她跨出了教室,她忽然停下来,她回头看了一眼,灯光下,可以看见她眉毛上的痣。

我望着她离去的影子,在教室外的路灯下,拉长消失,路灯上扑打这飞来的蛾子,蝼蛄,还有金龟子。我看着他们,忽然觉得喉咙有硬硬的东西堵住,那一刻,让我想起那些难熬的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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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冬天是我最难过的季节。我不知道为什么,冬天的夜那么长。经常,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坐在土炕上。那时还没有电灯,如豆的煤油灯把奶奶和纺车的影子照在墙上,摇摇晃晃。奶奶不跟我说话,她一边纺线,一边低低拖着长音,如歌如泣,歌词只有两个字:

娘啊~~~

这声音悠远,漫长,奔向四面八方,又哪儿又去不了,撞到土墙,折回到小屋里。

我需要把奶奶叫好几声,她才能从这首哭歌中,回到现实中。

我们对视一下,会心一笑,她就踮着小脚下了炕,过了一会,手里攥了一把晒干的红枣。这是瞒着爷爷偷来的人间至味,我要在爷爷回到家之前,把它们都消灭掉。为了不留下任何罪证,我把枣核都吞进肚子里。

夜里,我有时候怕得要命,任何声音,细微的声音,都让我心惊肉跳。有时只是老鼠跑过,有时也许是黄鼠狼来访。那种感觉,我说不出来。只有过去了许多年,我看到一本书上,找到了精准的描述:

“有话暗中捎给我,我的耳朵捕获它的微响。在夜间异象的烦虑中,在沉睡跌落到世人时。恐惧与我相遇,还有颤栗,使我百骨畏惧。”

这本书叫《圣经》,这段话记在《约伯记》第四章第十二到十四节。

好在,白天终究会来的。

在冬日阳光下,奶奶用篦子狠狠刮着我的头发,从中沥出几只白色的虱子,这冬天唯一的虫。

她拿了一只放进自己嘴里,一咬,发出清脆的响声。我所有的黑夜里积蓄的恐惧,都被咬碎了。

我挣脱了奶奶的手,向院子外跑去,因为我听见了胡同口哑巴的叫声:

“哇啦哇啦!”

他还欠我一只天牛呢。我已经等不及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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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亲戚

Tuesday, February 4th, 2014

前几天,跟一位二十多和一位三十多的朋友聊天,谈起春节的礼俗,他们都表示不喜欢走亲戚。其时,我刚从老家走完亲戚回来,我多么想说,我喜欢走亲戚,enjoy走亲戚啊,但是看了看他俩手里点燃的香烟和几米开外的烟花销售点,我忍住了发起辩论的渴求。

我从小就喜欢跟亲戚们来往。我父母的弟兄姐妹多,我有一个叔叔,三个姑姑,一个舅舅,两个姨妈。再加上五服之内族亲,我的亲戚可真不少。我小时候在姥姥家养大,特别喜欢跟舅舅在一起。他是一个被毛泽东的时代耽误了终身的高材生。由于被剥夺了高考的机会,他在船厂做过临时工,回村后做过木匠,后来一直务农。我最佩服他的手艺和为人。舅舅经常教育我和他的儿女们:“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眼热(注:方言,羡慕的意思)江泽民,我佩服的是站在他后面的那个人–翻译。那才是靠本事吃饭的能人,也是咱老百姓可以奋斗的对象。”

在我的姑姑中,我跟小姑的感情最深,上学的时候,很多暑假都在她家度过。记得小学的时候,我跟她的侄子一起去偷了生产队里一只大葫芦,回来藏到屋顶上,她的大伯哥是生产队长,下了工回家嘀咕:“队里留一个葫芦种,不知让谁给偷走了。”家里人都笑了,指着房顶说:“别找了,在那儿呢。”我记得最后一次在小姑家住是1992年,我在她家读完了两本英文的神学书,并且看完了巴塞罗那奥运会。如今已经五十六七岁了,但依旧务农,除了种自己的地,夏天还受雇给人拾棉花,在骄阳曝晒下劳作两个月,可以赚五千元。她觉得简直发了大财。

大姑年轻时对我父亲的照顾最多,经常把干重体力活赚来的地瓜干省下给我父亲吃。只因为爷爷欠了别人一口袋高粱,觉得还不起不好意思,就把亭亭玉立的大姑嫁给了这家人智力不太灵光的儿子。我每年都会去看大姑,今年也不例外。大姑父去年病逝,76岁的大姑,虽然眼不花,背不驼,但看上去憔悴了很多。往年她还种着三亩棉花,今年已经种不动了,但她还是整天为子孙操心。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我的大表哥,去年学着别人种苹果,收入微薄,大姑每天帮他做饭,看到他消瘦劳累的样子,忍不住落泪。二表哥的儿子,在当地派出所当了一名协警,大姑一提起这个小孙子就愁眉紧锁。她说:“怕他到了派出所,学一身坏毛病,惯一身臭脾气。要是真警察,也就罢了,反正有人敬他怕他。但他又不是真警察,这样下去,一没学到本事,二养成一身暴脾气,以后可咋到社会上混啊?”我临走,大姑给我车里放上满满一筐土鸡蛋,嘱咐我给我儿子吃。她说:“这个蛋好,只喂棒子,没喂饲料。”

临回杭州前几天,我去看了舅舅。去年他的冬枣虽然也卖了些钱,但他的整体状况并不很好。一是因为被人夺地而气得死去活来。二是他突然得了面部肌肉痉挛,左侧眼皮以下的肌肉,总是在跳动。我劝了他几句,并且给他用英文搜索面肌痉挛的资讯,因为我知道中文的医疗信息已被全面污染,根本不可信。我把翻译的维基百科相关词条给舅舅看,并且用美国和英国的案例,劝诫他千万不要轻易去做手术(尽管国内这类的减压微创手术的广告很多。)最终,结合医生的诊断意见,我们确定了打针治疗的方案。舅舅终于又笑逐颜开了。

在我离开家乡的前一天,舅舅来到我父母家,跟我父亲一起喝酒。我和媳妇按照舅舅的口味做了几道菜。往年都是舅舅下厨,我坐着吃喝,今年终于倒过来了。酒酣耳热之际,舅舅给我念了他新写的一首诗,总结了自己迄今为止的生活。

十二年寒窗不识丁,
十五年船厂临时工。
十五年木匠吃百家饭,
十五年务农五谷丰。
愿老天再借十五年,
徒骇河畔做钓翁。

最后一句说出了舅舅的理想。他今年六十五,希望能活到八十,并且用自己的积蓄在我故乡最大的一条河–徒骇河边的公寓楼上买间居所,每天散散步,钓钓鱼,安度余生。

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多,还没亮出我的论据,为什么我认为走亲戚大有好处。

简单地说,我认为:

1、走亲戚可以使我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感受亲情的温暖。

2、走亲戚可以使我走进他们的生活,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

3、走亲戚能让我认识诚实劳动的价值。

4、走亲戚能让我获得比较好的自我感觉,知道自己并非一无所能。

5、走亲戚也是对父母尽孝的一种迂回曲折的方式。

6、走亲戚让我更加习惯生老病死,从而对生命产生更多的珍惜与敬畏。

7、他们都待我这么好,连亲戚也不走,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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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散文《姐姐》完整版

Thursday, April 4th, 2013

【白板报按】父亲找人打字,发来了《姐姐》一文的完整版,比短信发来的缩略版更好看,也更让人心酸。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大姑是因为家里欠了别人的高粱,才嫁给了我大姑父,而大姑父10以内的数都不会数……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啊,一辈子。

姐姐

六十四年前的今天,我来到这个世界。生日之际,儿时对姐姐的点滴记忆不时浮现脑际。只怜初中毕业的实际水平,又没写任何东西的实践经历,更不懂得怎样写回忆录,有的,只是对姐姐真实记忆自然流露的冲动……

一九六○年,是我们这代人想忘也忘不掉的一个特殊时段。全国大饥荒的爆发,使自然界里所有能吃的东西一扫而光。树皮、树叶,还有池塘里的水草等等……村里每天都有饿死的人,但没有人哭,没有人看,也没有人抬。因为人们实在没有了多余的力气,只有求助生产队里的牛车往外拉……

那一年,我十二岁,上小学三年级,姐姐二十二岁,已经结婚一年多。

水利工程还是有的,上面有专项补助粮。因为工地上开食堂,男女劳力都争着去挣口吃的。

姐姐婆家的工地就在我们村东边,食堂设在我们村里。每天早晨天不亮,姐姐就去食堂排队领饭。主食是先用水煮而后用笼蒸熟的地瓜干。一人一份,按斤按两。分到每个人的碗里也就大半碗,一般人只能吃个半饱。姐姐把块大点的、颜色白点的地瓜干拣出来,。包在事先准备的一块旧布片里,然后揣在怀里。每当早晨我抱着课本(那时没有书包)快到学校门口时,远远看到寒风中姐姐那单薄的身影……姐姐把布包塞到我的手里,转身追赶已经远去的工友……一个多月的工程,天天如此,致使我那蜡黄的小脸渐渐显现出些许血色和光泽……

长大以后我常常想,姐姐当时正值年轻,靠吃捡剩的、碎小的、发黑甚至发霉的那点地瓜干,怎么能承受起工地上那一百多斤重的土筐?姐姐是在用对自己年轻身体的透支补充着我幼小身体的营养……每每想起,心里躁动着不宁,眼里涌动着泪水……

亭亭玉立的姐姐

姐姐虽然没有文化,却文静端庄,亭亭玉立,是村里数得着的俊姑娘。就因为上辈人借了人家一口袋(大约100斤)料头子高粱(没有脱糠皮的高粱,约六成粮),为了避免人家天天催要,便把姐姐许配给人家的孩子。有了亲家关系,人家再没催要那口袋下风头的、带着糠皮的箅高粱,作为代偿,失去的却是姐姐一生的幸福。

姐夫长姐姐一岁,属于村里那种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人。不光没文化,连十以内的数也数不过来。记得姐夫到我们家,嫂子们取笑他说:他姑父,你数一数俺家窗户有几根棂子?姐夫憨厚而为难的说“您糊上纸了咋数?”惹来一阵哄笑;还有一次,嫂子们取笑姐夫,正巧碰上生产队里的饲养员牵着两头牛到井上去饮水,一个嫂子说:“他姐夫,你数数这两头牛一共几条腿?”姐夫憨笑着说:“它走着谁能数的过来?”自然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每当遇此尴尬,姐姐总是默不作声,她已经屈从了命运的安排,人生的辛酸和苦难,似乎剥夺了姐姐笑的功能,以致我从小不记得姐姐笑的模样……

姐姐人前极少说话,别人说话她总是静静地听。有人问她: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姐姐说:“听比说好,人家说得对咱就记住,说的不对,就当没听见。”

姐姐虽然没有进过学校门,但对读书人特别崇尚。多少个早晨起来,饥肠辘辘的我都想不再去学校。因为学校里剩下的学生已经不多,四个年级合起来还不够一个班。老师们也是轮流上课。每个年级讲课不到十分钟,其余时间就是自己默读或者默写,以不影响其他年级上课。

不上课的老师有的躺在床上等下一节课,因为躺着可以减少对体力的消耗,以保证上下一节课时,能够发出让三十多个人都能听得到的声音。下节课还轮不到的老师就到附近田里去找吃的。野菜是没有了,就挖土里的野菜根……

每当看到我有退学的念头,姐姐总是给我鼓励,说:“今天再坚持,说不定明天会好点……生在我们这个地儿,活八辈子和没活是一个样,多识几个字,说不定就有熬出头的时候……”。我最听姐姐的话。完全是为了不让姐姐失望,在我幼小的心灵上,就有了“坚持一天,再坚持一天”的信念和勇气。

也完全是为了姐姐的企盼,我咬紧牙关,挺过了那段时光,改变的却是我及子孙几代人的心理路程和人生轨迹……

姐姐虽然少言寡语,但对人情是非,善恶曲直,心里明镜似的。饥荒年的春节,是姐姐结婚后过的第二个大年。大年初一早晨,她和婆、公、姐夫围坐在炕上吃全年唯一的一顿饺子。为了这顿饺子,不同的家庭在想着不同的办法。有的拿出祖传首饰;有的拿出为女儿准备送嫁的铺盖;有的老人忍痛拿出准备自己后事的棺木和寿衣;实在没有办法的家庭就从房梁上抽出一根檩条,到黑市上换几斤麦子,磨面时掺上点碎地瓜干,凑合全年这唯一一顿饺子……

吃饭间,门口来了一位乞讨的妇人,不停地说着同一句话:“大爷、大娘,给口吃的吧……”。公公、婆婆不说给,也不说不给,只是默不作声。也难怪二老,为了这顿饺子,二老跑到一百多里外种洼地的亲戚家借来五斤麦子。说是“一顿”,其实就是一人一平碗,吃光就算是一顿,就算是没有挡在“年”的那边。姐姐看着站在门外冻的瑟瑟发抖的妇人,一向不多言多语的姐姐试着问婆婆:“娘,今天太冷了,给她舀碗饺子汤吧”?见婆婆点头,姐姐把自己的饺子碗放在灶台上,从妇人手里接过脏兮兮的讨饭碗,放进灶台后面的洗碗盆里刷洗干净,舀了慢慢一碗饺子汤,趁家人不注意,又从自己碗里拿了一个饺子放进汤里一并递给妇人。妇人接过热腾腾的饺子汤,几乎是一口气喝个精光,却唯独没有吃那个饺子,而是转身把饺子倒进背在身后的布袋里,然后拖着弯弯细细的打狗棍(其实已经没有狗,只是作为讨饭的象征)满足地离去……,后来,姐姐每每说起,眼里总是含着泪花:想必家里有等她回去的孩子……,婆婆每每说起:咳,见过打发讨饭的,没见过给讨饭的刷碗的……

姐姐和婆婆分灶立户以后,住进三间破旧低矮的小东房,尽管屋子摇摇欲坠,但姐姐生来勤快,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以后再去姐姐家,不管生活多艰难,姐姐总是想办法给我做碗面条。

姐姐与公、婆分家后,和婆婆、公公、邻里乡亲相处极好,从没拌过嘴,更没红过脸。有人问姐姐用的啥办法,姐姐总是淡淡的说:好办,离“亏”近点,离“便宜”远点。姐姐虽然不会说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却有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和本分。她从来不占别人家的便宜,不管是人家知道的时候还是不知道的时候。有的时候街坊邻里家的母鸡跑进她家的鸡窝下蛋,姐姐总是守候在一边,等鸡发出“咯咯咯”的报捷声,姐姐就把热乎乎的,还散发着鸡的体温的鸡蛋拿在手里,尾随在鸡的后面,看它到谁家去,问清楚是谁家的鸡,然后把鸡蛋给人家送去。那时一个鸡蛋能卖五分钱。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五分钱能解决一个生活中的难题,能买四两盐,或三两煤油,或两盒半火柴,或孩子上学用的一个作业本。

姐姐与人为善的人品,使她心里充满着爱。在她的眼里,全世界都是好人。如遇别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旁观者都愤愤不平,她却心怀宽容:咳,谁还不做点错事,再说,人家未必是故意的。

姐姐平和、淡然的处事心态,使她心静似水,从没有大喜过望,也没有愁眉苦脸。若偶遇幸运,她总是说:咳,谁家过年还不吃顿饺子。遇到烦心事儿、麻烦事儿,她总是劝慰别人:“不用愁,会过去的……”事过之后,孩子们问姐姐:娘,你咋知道“会过去”?姐姐说:我知道个啥,我只知道一是愁也没有用;二是老天爷不会堵死好人的活路……

参加工作以后,我就想攒点钱给姐姐,可是姐姐一生清贫节俭,极不情愿接受别人的资助。我就偷偷把钱放在她的枕头底下或褥子底下,可姐姐从来不花,总是找个机会或找个理由(如孩子上学、结婚等)再把钱返送回来。

姐姐喂了十几只母鸡,春秋季节每天能拾七、八个鸡蛋,可她总不舍得吃,够了十斤、八斤就给我们送来或捎来。她说她的鸡只喂粮食,不吃饲料,下的蛋城里人稀罕,乡下人吃下还不一样……

或许是上帝眷顾姐姐的善良,同情姐姐的命运坎坷,赐给她一副健康的身板。七十五岁的年龄,腰不弯、发不白,耳不聋、眼不花,与姐夫种着六亩地,喂着两头牛,十几只鸡,平常年景自给有余,从不让别人帮忙。去年三外甥养鸭欠了银行的贷款还不上,姐姐一次拿出三万多元,不光孩子们万分惊叹,街坊邻里都纳闷:啥时攒了那么钱?姐姐说:嘴里不吃肚里攒,有钱不花行,没有钱不行,老了长病长灾,指望谁也不如指望自己……

今年姐姐种的棉花遇上特大涝灾,六亩棉花只卖了一千多块钱,减去化肥、农药、种子、薄膜等费用,人工白搭、力气白搭,净收入还不到一百元。我对姐姐说:“明年别种了,歇歇吧,缺钱和我说。”姐姐说:“庄稼不收年年种,当官的不种地,老百姓都认,老百姓再不种地,再大的官,再多的钱,也得把脖子绑起来(白板报注:家乡方言,指的是比“勒紧裤腰带”更严峻的挨饿状态。)……”

每逢集日,姐姐总是骑着脚踏三轮赶邵家集、下河集,天好的时候还赶富国集,往返六十里,从来不在我们家住下,说是家里忙,离不开。实际上姐姐知道城里人爱干净,怕给别人添麻烦……

我记忆和现实中的姐姐,在我心灵深处,更有叫不出口却铭记于心的称谓——“姐母”……

草于癸巳正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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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

Sunday, March 10th, 2013

我出生在山东北部临近渤海的一个叫丁家村的小村落,祖祖辈辈都是本村人。我印象中看过家谱,似乎我们这一支是明朝从四川迁来。确否,还待考证。母亲出生在邻村,那里有春秋时期的杨家窑文化遗址,挖出国陶制的坛坛罐罐,是古代人熬盐用的。传说中曾经把治水的大禹吓了一跳的徒骇河,在我们村旁流过。因为临近渤海,家乡有大片盐碱地,当地叫做“碱场”,又叫“洼”。碱场里庄家无法生长,但并非不毛之地,那里长满各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简直可以说是我童年的“百草园”。

最常见的植物叫“碱蓬”,长在地表,叶子是松针状,夏天呈绿色,到秋天变成金黄、橙红色,所以家乡人给它取了一个形象而好听的名字“黄金菜”。对于农民来说,它们的确是黄金。其绿叶挤干之后可以蒸食,种子可以用来榨油,根茎晒干之后可以做燃料。

除了盐碱地之外,丁家村也有大片可耕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高粱和大都。我小时候的记忆,都与田野、农业有关。

小时候家里养猪,还养兔子。我放学后第一件事就是扔下书包,拐起篮子,到田野里为猪和兔子打草。有时候跟小伙伴们一块去,有时候独自一人。

天上云雀叫着,田阳暖暖地烤人,在草木无边的芬芳中,我在头脑中编造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一个常见的主题是,我,打入国民党内部,当上了机要科科长,保密局局长的独生女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她多次对我示好,都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但是有一次,党组织要我马上拿到一份绝密情报,营救关在牢中的56名党的高级干部,千钧一发,刻不容缓,我只好为了革命屈从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当什么作家,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当个科学家,具体来说是当个物理学家。因为我的父亲,在公社的初中当物理代课老师,在我心目中,物理是一门最神圣的科学。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自然常识》课上,老师讲了电磁铁的原理。绕铁棒缠上线圈,通电后,就会产生磁性。我和班上的一个小伙伴新伟,决定利用这一原理,研制一台电动机,并且用它做动力,制作一台电动模型船。

每天下午下课以后,我俩就在一起做实验、搞研究。后来我们发现,无法解决动力传输的问题。长大之后,我才知道,我们搞不定的那套装置叫“曲轴连杆”。电动船泡汤了,我们决定退而求其次,研制一个电铃,献给我们的母校。因为当时上下课还是手动敲钟。但是电铃也没有发明出来,我这个小小爱迪生从此跟科学结下了仇。

我童年赚了一笔钱。有一年书架,我到盐碱地里打了一些芦草,晒干,装了满满一口袋,卖给了生产队,队里给了我一毛三分钱。我激动地接过一夏天的工钱,有些愤愤不平,我这么多草,怎么才卖这么点钱?大人们笑着说:草一晒就没分量了。你那一口袋,也没有十斤重。从此,我就知道劳动致富是一句安慰老实人的谎言。

我小时候有时自私,有时慷慨。

家中庭院里种了一棵桑树,结桑葚的时候,家里来了个带小孩的亲戚。俺娘觉得没什么稀罕物待客,就到院子里来摘桑葚,准备给这孩子吃。当时,我正在树下拿着一个搪瓷碗玩沙土。看到有人要分我心爱的果实,顿时,怒从心起,我拿起碗扔了过去,正好打在娘的头上,血流了下来。我吓傻了,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是我一生中关于羞耻的最早记忆。

但我并不是总这样,也有非常热情的时候。有一次,小姨大老远来,我非常希望她能留下来在我家吃饭。但是灶膛里没有柴草了。我就毫不犹豫地把狗窝给拆了,用搭窝的木柴去厨房烧火,害得我家的黄狗一夜冻得瑟瑟发抖。

我从小学习成绩就好,这得益于良好的家教。我的爷爷虽然对子女非常严苛,但深知诗书传家的道理。父亲是民办教师,从小就给给我启蒙。当同村的孩子们还在“啊博此得”背拼音的时候,我已经把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倒背如流了。有一次,我把数学课本掉到了尿盆里,因为味道实在难闻,我就把它扔掉了,然而凭着记忆,我上了半学期的数学课,连课后练习题都背得一字不差。

有一年,水患严重,要饭的人躲起来.有一对母子,来我们村里讨饭,别人家给的都是窝头,而我每次我都给他们一个大白馒头。秋天,水退了。这对母子又来到村上,提着一网兜甜瓜。见了俺娘就说:“你们家儿子是个大好人,要不让他跟俺家儿子拜个把兄弟吧?”俺娘在这个事情上一点都不含糊,谢绝了她的提议。现在想起来,俺娘是对的。同情要有一个度,越过这个界限,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在我4、5岁的时候,家里发生了最重大的一件事。我的姥姥因为被邻居辱骂,一气之下喝了农药,没有抢救过来。用我们家乡的说法,这叫“寻头”。苦难看不到边,要寻找一个尽头。这件事对于俺娘,对于我全家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她从此不再开朗,爱生气,爱絮叨。我的天空在他们的庇护之下,没有觉察到异样。但是父亲承受了由此带来的诸多不幸。

我从小就有了仇人的概念。因为一只鸡,俺娘跟邻居结下了仇家。邻居有两女一男,跟我年龄相仿,但我从来不跟他们说话。假装怒目而视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但是我们都知道,为了自己的娘,我们之间不能有来往。

住在乡村,城里人眼中的一件小事,对我们来说都是天大的大事。有一年,俺娘借了村里富户的一个大铝盆,洗被单。在用搓衣板的时候,不小心在盆底留下几道划痕。家里仿佛天要塌下来了,俺娘急得满地转圈,嘴里喃喃地说:“这可怎么还人家?”后来,父母二人抬着铝盆到富户家赔礼道歉,这件事才算平息。

虽然遭遇不幸,俺娘教我最多的是同情与怜悯。我家养过一只猫,被坏孩子剁掉一根后腿。当时,俺娘眼泪汪汪地把猫抱回家,我也跟着默默流泪。

我的童年是在收音机的陪伴下长大的,小时候,很少有书读。一本没封面的《林海雪原》足够我陶醉一个冬天,我几乎所有的文学熏陶都来自广播。

在油灯下,开着收音机,母亲在纺线,我支着耳朵在提昂。忽然墙外传来笃笃笃的脚步声,我就知道是爸爸回来了。

爸爸通常都会喝一点酒回来,我喜欢他满脸酒气喷到我脸上,并且跟我说一些平常不说的快乐有趣的话。很多年后,我才理解父亲那时由于在收麦时节,为了多挣点工分,干活太猛,患上了神经衰弱。整整十年,他被失眠困扰。喝酒也算是一种治疗手段吧。

但是也有危险的时候。有一年冬天,父亲被人抬回家,手脚冰凉。经过乡医的抢救,他好歹醒了过来。从那以后,他喝酒节制了很多。

而父与子的亲密交流,似乎也越来越少了。

童年最温暖的记忆,是在家门口的榆树下写作业。抬头看到绿油油的田野,忽然一只大手从我头顶轻轻抚过。不用回头,我也知道,那是我的爸爸。如今,摸着儿子的头,我经常想起这一幕。想起童年的贫瘠与丰盛,羞耻与荣耀,更想起把我们兄妹二人抚养长大的不容易的爹娘。

动荡的中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已融化。如果从童年中能够学到什么,那就是,尽我所能,让苦难中止,让爱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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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政治

Friday, February 3rd, 2012

作为一个山东人,我从小就知道饭桌不仅是一个吃吃喝喝的地方,更是一个举行仪式、交换人情、或者卸下面具、坦诚相见的地方。人们有感情无法表达,所以发明了节日,人们有语言无处可诉,所以发明了筵席。

在我的老家,饭桌上有一套严格的规矩。例如,女人不上桌。在家里请客,女人不和男人们一起入席,需要另外坐一桌。还有,父子不同席。父亲和儿子不安排在同一桌上坐席,父子一般也不在一起喝酒。以前,如果谁家父子在家里对饮,是要被外人笑话的。我们村王二伯有两个儿子,都爱喝两盅,家里没有酒具,就因陋就简,用烧红的铁丝套在坏电灯泡上,截出几个玻璃量杯一样的酒壶。恰好邻居来串门,在屋外听见父子三人在说话,大儿子说:“爹,你先喝了我这一泡。”二儿子说:“爹,你不能光喝俺哥这泡,也得喝我这一泡。”邻居纳闷,以为所说的“一泡”是尿,推门一看,原来喝的是酒。从此,传为笑谈。

不过要说餐桌礼仪最复杂的,还是在酒店里请客。凡是出差去过山东的外乡人,无不对山东的酒桌印象深刻。其规矩之繁,礼数之多,学问之深,足以录制一套《百家讲坛》。

饭桌政治的精髓在于排座次。宾与主,主与次,在座位安排上有着严格的规矩。山东人正式一点的宴请很少在大厅,都安排在包厢或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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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间直筒包间为例,正对门口背靠窗户的位置是东道主的,叫主陪。主陪右侧的位置留是给第一客人的,叫主宾。主陪左侧的位置留给第二客人,叫副宾。主陪对面,背对门口的位置,也很重要,是留给第二东道主的,叫副陪。副陪右侧是三宾,左侧是四宾。其余宾主,相间而坐。这样安排的好处是,宾客里里外外都能照顾到,尽显主人的热情与好客。我到了南方,每到请客或赴宴,最不适应的是座次的安排混乱。经常看到,客人坐在主陪的位置上,而副主陪的位置坐了一位司机,大概南方人觉得,这个位置是上菜的地方,一点都不重要。

山东人之所以在酒桌上严格排定座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劝酒和劝菜方便。筵席一开始,主陪先敬每个来宾三杯酒,接着副陪再敬三杯,然后是主宾、副宾回敬。接下来,大家以各种名目相互敬酒。一个人的酒量、口才、诡辩能力,在这个时候都会充分派上用场。我曾回老家参加同学的宴请,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举杯过来说:“为我们家里的老人家们干一杯,祝他们身体健康。”这样的提议,谁又能拒绝?

不过也有劝酒不当的例子,据说有一年胡锦涛到山东邹平考察,跟大家吃饭,有一个女干部端起杯子说:“总书记,我祝你步步高升。”众人暗笑,他再高升能升到哪里去?

山东还有为客人夹菜的习惯,所以正式一点的宴请,主陪副主陪旁边都有一双备用筷子。除非客人说喝够了,主人不能随便提议停酒上主食,否则就是失礼,而且点什么主食,要征求客人的意见。在我家乡有一个副市长,开会的时候睡着了。轮到他发言,旁边的人轻轻捅了捅他,说:“该你了。”他睁开惺忪的双眼,大声说:“服务员,上饭!”。这就是主宾当得太多带来的副作用。在北方,人们认为一个优秀的东道主,应该是让客人喝醉、自己喝好。家父在这方面曾经战绩辉煌,有一次,他让一个下乡视察的领导喝得跟自己带来的司机握手,“别送了,别送了。”司机咕隆了一声:“我是你司机啊。我不送你,你怎么回去啊?”

我从北方来到南方,最大的解脱是再也不用为饭桌上逃避喝酒而头疼。南方人喝酒不劝,各自随意,让人颇为自在。但是也有一个问题,酒桌上那种热闹团契的气氛也没有了。有时候,跟人吃饭有一种“生意就是生意”的冷冰冰的感觉。此时我倒有些怀念起北方人的酒酣耳热起来。醉酒是为了让我们从另一种迷醉中醒来,从庸常的生活中浮起来透口气。当然,酒只是一种催化剂,只要跟合适的人在一起,有情饮水饱,可乐能喝醉。也许,等我们阅尽人间,回头注视,会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酒宴。而《圣经》上说,天国也有一场筵席。所以,在饭桌上,什么规矩不规矩,政治不政治,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喜悦的人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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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呜咽的风刮过故乡的房梁

Thursday, January 26th, 2012

母亲从遥远的故乡来到我住的城市,帮我们照看儿子。自从大学毕业以来,第一次跟她在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偶尔陪她一起出去散步,听她讲起故乡发生的各种奇事,那些不被报道、湮没在风中的故事,经过她朴素的描述,变成一场场悲惨的戏剧,默默地上演,默默地落幕。

故事从我的大伯母讲起。她和大伯没有生育,从贫困的盐碱滩的一户人家领养了一个刚刚满月的女儿。乡下养孩子跟养狗养猫养猪一样,哪舍得用尿布?每一个婴儿都穿“土裤”,土裤并不是裤子,而是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从田野里取来的、在锅里炒过的细砂土,把婴儿往里一戳,拉屎撒尿都在里面。有一天晚上,大伯母发现女儿要拉屎,突发奇想,直接叫黄狗来舔。黄狗跳起一口,咬到婴儿的屁股上,鲜血直流。大伯母四下看看,发现大伯没在身边,就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把婴儿插回到土裤里。没有打狂犬疫苗,也没有打破伤风,甚至连伤口都没有处理,过了一段时间,婴儿的屁股自己长好了。现在这个女儿已经出嫁,对大伯母十分孝顺。

大伯母并不是我们家乡照顾孩子最差的。有一个不到六十岁的农村老太太,外孙来住姥姥家,忽然感冒了。老太太一摸他头顶发烧,想起家里还有一袋感冒冲剂,就在黑灯瞎火中找了来。看也没看就给外孙泡上,灌了下去。没过一会,外孙口吐白沫,挣扎了两下就死了。原来老太太喂的是老鼠药。乡里乡亲知道这个悲剧,无不叹息,但也暗暗议论说:“幸亏是姥姥把孩子给毒死的,这要是奶奶毒死的,儿媳妇非跟她拼命不可。”

村民的议论不是无缘无故的。临村,有一个老奶奶,带着孙子到县城,突然斜刺里冲过来一辆面包车,老奶奶奋不顾身挡在小孙子身前,无奈车速太快,二人立扑,身亡。在老奶奶发丧那一天,儿媳妇没有出现。虽然婆婆为孙舍命,但依然得不到原谅。不过村民们说,幸亏老婆婆也死了,否则儿媳妇绝饶不了她。

在我的家乡,有一个古老的传统,中老年妇女喜欢把婴儿紧紧地包成一个粽子,尤其是冬天,孩子被裹到一个铺盖卷里。我们村里一个糊涂老太,到3公里外的县医院去接出院的刚足月的小孙女,把她紧紧地用被褥包了一圈又一圈。抱回家解开铺盖卷一看,孩子已经满脸通紫,口吐白沫,窒息死亡。原来,这个老太太由于把孩子包得太严,自己也分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脚,她一直把孩子头朝下抱着走了一个多小时,最终,酿成惨剧。

跟中国学多地方一样,在我的家乡,身为农民即意味着终身劳作,哪怕老了也不例外。即便不下地干活,也要承担起隔代照看孩子的义务。每个人都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也不管老人们佝偻着腰抱着孩子是多么艰难。老年人缺乏必要的科学知识,加上年老体衰,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这种情况下,带小孩常出意外就一点也不意外了。农民的晚年,绝不是安度,而是危度。

在我种冬枣的舅舅家的邻村,有一条河,河上有一座年久失修的桥,桥面很窄,栏杆已经烂掉。有一天,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抱着孙子到村口玩,桥上过来一辆运棉花的车,老太太向后退着给车让路,一脚踩空仰面掉到河里。这一切太突然,运棉车没有发现。直到傍晚,老太太的儿子看母亲带着孩子没有回来,就出门来找,最后在河里发现了她俩,老太太淹死了,怀里还紧紧抱着小孙子。

我问:“小孙子活下来了?”

母亲叹了口气,“没有,也淹死了。”

村民们注意到,老太太发丧,儿媳没有参加。此后,儿媳又给这家人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不幸的是,这小儿子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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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我要读书

Saturday, November 19th, 2011

我70年代初出生在一个农民知识分子家庭。父亲读到高中,由于毛泽东取消了高考,他的出身又是中农,被推荐无望,没几年,就结婚生下了我。那时候,高中生在社会上已经是罕见的高学历,父亲做了民办教师,边教书,边务农,每个月挣几块钱贴补家用。

我从小对文字有一种着魔的热爱。这得归功于我爷爷。爷爷参加过八路军,因为识文断字,在部队里负责记账管仓库。有一天,他的连长要从粮库里背一袋麦子回家,让我爷爷开仓放行,我爷爷死活不肯。结果被打击报复,从部队赶回了农村。若干年后,我叔跟爷爷拌嘴,还常说起这件事。叔说:“你就是死心眼,换了我,哪怕把仓库里的粮食都给连长,我也愿意。”爷爷说:“说这些用不着的干啥,要是换成现在,我也让他背呀!”

爷爷最疼自己,家里做饭一定要做两种,糠菜归大家,最好的那份–一个窝头或者半个馒头–归他自己独享。有一年秋天,一个消息不胫而走,生产队里中午要给整劳力一人发一个窝头,新打下来的高粱面做的窝头。不到中午,还是十几岁少年的父亲,就开始一边打草,一边慢慢朝生产队的田间地头移动。父亲认为,爷爷至少会把这个新窝头分一口给他,因为有的家长干脆把整个窝头都舍不得吃,带给自己的孩子。等父亲见到爷爷,爷爷看看他,继续喝水,似乎发窝头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就这样过了好长时间,父亲才明白,爷爷把窝头全都自己吃了,一口也没给别人留。

爷爷虽然自私,但在对儿子们教育问题上毫不含糊,在异常困难,不小心就变成饿殍的时代,父亲和叔叔都读完了高中。那时爷爷是生产队的会计,他终于学聪明了,不再把集体的财产当成圣物,开始把记账本多领几个,给父亲制成作业本。

也许是为了补偿自己对儿女的亏欠,爷爷对我非常疼爱。我小的时候,生产队里的收成还不错,面食还算稀罕,但窝头顿顿管饱。爷爷经常带我去用网打渔,他站在岸边,把缀满了铅块的网撒出去,网在空中神奇地变成了一个圆形,哗地落在水里,等网托上岸,在一堆烂草污泥中,总能找到蹦跳的小鱼小虾。晚上回家熬个鱼汤,鱼就成了我跟他共享的食物,其余人可以在鱼汤里兑上水,喝更稀的汤,管够。

爷爷教我认字,并且让我在旧报纸、废账本上写毛笔字,每到过年,还鼓励我写春联。我写的最多的是四个大字“抬头见喜”,贴到每一个需要抬头仰望的门楣上。有时候,我还把见写成繁体字的“見”,爷爷看了很高兴,说书法还要写繁体字好看。

我在上小学之前,已经把小学一年级的课本给整个背了下来,不但语文,还包括数学。我的童年有一个经典的趣事,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一天夜里,不小心把数学课本碰下了炕,而炕下正好摆着一个尿盆,等捞出来的时候,不但骚不可闻,而且显然已经无法再用。于是,我不带课本上了几乎一个学期的课,我背下了所有的内容,包括课后练习题。老师知道后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当成奇谈。

我第一展示背功是亲戚送了一本小人书,讲一个小八路小强的故事,里面都是顺口溜,我能倒背如流。“机智勇敢好小强,完成任务受夸奖”,若干年后,我母亲经常提起这一句。

假如我的童年时代有四书五经,那么百家讲坛就没有于丹什么事了。但如果真有那些书,也许我就不会读了。因为童年的阅读,都是处于饥渴状态下完成的。

那时候父亲教夜校,我有时会跟着去,混在一帮大孩子和成年人中听课。但是,上夜校的人显然不全是为了知识而来,还为了取乐。有一次课堂上语文老师讲修辞,提到“衬托的手法”,这帮农村半大小子们,觉得这个名词很新鲜,又跟“秤砣”发音相似,就把它作为一个外号安在我头上。我的童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被大孩子们追着叫“衬托“、”秤砣“、”铁托“的屈辱和悲愤中度过的。

当然,跟大孩子们在一起也不是一点乐趣都没有,至少我可以看他们的课本,并且观摩他们的文艺排练。那个时候《洪湖赤卫队》特别流行,学校里拿了歌本,开始给学生们排练。我还记得那个印着简谱的小歌本的样式,并且我还用yi,er,san,si,而不是do,re,mi,fa的方式,唱歌本上我已学会的歌。

”手拿碟儿唱起来,小曲好唱口难开……“每次唱这首歌,我都要手里敲个碟子,这才能表现出旧社会的万恶和新社会的幸福。

有一天,堂弟跑来神秘地对我说:”我在六叔家看到一本这么厚的书。“他用手比划了两个砖头那么大。我跑到六叔家,看到了那本没有封面的《林海雪原》,我忘了这本书怎么流落到他家里来的,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半借半强,带回家里,挑灯夜读。那个时候村里还没有通电,煤油灯的灯芯还真得一会一挑,否则就越来越暗,直到灭掉。

由于母亲那一代人对《智取威虎山》烂熟,所以我们之间有了很多可以交流的话题,我给母亲讲坏蛋徐大马棒和滦平的来历,母亲给我讲杨子荣的孤胆雄心。农村的夜晚,有100年那么长。母亲纺线,我在读书,煤油灯忽明忽暗,这时候只听到屋外脚步声由远及近,我就兴奋地对母亲说:”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用风雪中冻紫的脸,贴到我脸上取暖。有时还略带一丝酒气,那时候家里生活略微好起来,父亲也会跟村里和学校里的好朋友,小酌两盅。

父亲对文学不感兴趣,他喜欢纪实。那时候,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个上面印着”秘密“的16开的出版物《案件侦破录》,当时我悄悄叫了几个好朋友,每天晚上听父亲对着这本书给我们讲”无头碎尸案“。这些故事虽然有点恐怖,但情节跟电影比,实在太平淡无奇了。往往怀疑到谁,谁就是最后的主犯,一点都不曲折。很快,我还是说服小伙伴们,听我讲《林海雪原》。

若干年之后,我才知道在《林海雪原》里有一处最大胆的描写,白茹见到曲波,就故意把一头长发”象黑瀑布一样放下来,披在肩上“。我小时候读,只希望赶紧抓住小皮匠,哪顾得上分析这其中的微言大义。

家里的新屋落成了,四间瓦房,一个院落,大门面朝东方,正对着田野。门口有两棵树,一棵是榆树,另一个棵也是榆树。我终于可以参与挣工分了,那就是为生产队看鸡。所谓看鸡,是在春天,把偷吃麦苗的鸡鸭赶出来,我被授权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只要不把鸡打死。长大之后,我才知道我干的这个活在国际上有个学名–麦田守望者。

我高兴的是,小姨来我们家住了。小姨是妈妈的小堂妹,从小带着我长大。在我还只有四岁的时候,她最喜欢给我梳头,为了让我头发铮亮,她把唾沫吐在梳子上,然后再给我梳。我心里不满,又不敢发作,只有用手打自己的头。另外,我最害怕,早晨洗脸的时候,突然一个冰凉的东西贴到我的脸上,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团发着恶香的雪花膏就在我的脸上抹开。这也是小姨常干的事。

我有两个表弟,但小姨最喜欢我。因为我小时候表现非常特别。有一次在姥姥家,表妹把穿在脚上的一只布鞋给扔到小水沟里去了,一般孩子要么报复,要么哭闹,但我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大开眼界的一件事:把另一只鞋子脱下来,也扔进水里。嘴里还说:”反正都要洗。“后来,我长大之后才知道,还有一个人表达过同样的观念–耶稣。

小姨来我家带来了一本《红楼梦》,虽然以前听母亲讲过越剧《红楼梦》的故事,但看到书还是很新奇。但这本书只看到第六回,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里面没有明确的好人与坏人,这与我从小建立起的艺术观是相悖的。小时候看电影,一定会问两个问题:一、打不打?意思就是问”里面有没有战争和打仗的场面“,二是问: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分好坏的文学作品,在我当时看来,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我还刚看到袭人和宝玉初试云雨情,看到”冰凉粘湿一片“,心里一阵悲凉。这不是我的路数,我还是打开广播,收听冯德英的《苦菜花》去吧。

小时候,有一类书是着迷,但求之不得的,那就是《少年科学》和《我们爱科学》。我们村里有一个孩子,他的身世比俄狄浦斯还神秘,他爸爸在江西吉安一个矿上当工人。在我们农村看来,工人是至高无上的阶级,他虽然常年不回家,但给自己的儿子定了上述两本科普杂志。我经常到他家里蹭这两本书看,通过它们,知道了电动机的远离,知道了飞碟的奥秘,甚至知道了爱因斯坦的名字。

新伟是我的好朋友,我俩在看了这些少年科普读物之后,结合自然课上学习的电磁铁的原理,准备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发明电动机。

我们找到了线圈,电池,木板,每天放学之后,都在他家的院子里做试验。虽然电动机还没有发明出来,但我们已经在无数次的交谈中,提前享受了成功的喜悦。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制造一艘航模船,并在水上试航,从而傲视那些没有动力的纸船和木船模型。

电磁铁让我们搞成了,通电后居然有了磁力,我们就像把这个磁力转化成动力。那需要发明一个轴承,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这玩意叫曲轴连杆装置。但是这一关始终过不了。我俩只好调低目标,决定改成电铃。并且在兴奋的交谈中,想象电铃在教室门口奏响的那一刻所带来的荣耀,那时,学生上下课,要人工敲钟。

后来,电铃也没有发明成功。我的人生第一次(独轮)车库创业也以失败而告终。不过新伟同学把这股钻研的精神一生保留,后来他在家种果园,毫无疑问,他种的苹果是全村最好吃的,并且不贵,只要2元一斤。最重要的是这件事让他学会了脚踏实地,他18岁结婚,19岁有了女儿,他的女儿又19岁结婚,就在今年,他光荣地做了姥爷。

而我继续我的幻想。家里稍有余钱,我就步行三里路,到县城的新华书店,隔着高高的玻璃柜台上,请求一脸严肃的售货员把某本书递给我。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买的两本书,一本是《奇妙的曲线》,讲数学的,一本是《小鳕鱼历险记》。不对,《小鳕鱼历险记》是一个县城里的孩子买的,借给我看的。那个孩子一路上问了一个让我尴尬万分的问题:

”这么热的天,你为什么不穿凉鞋?“

我低头看了看满是尘土的我娘做的布鞋,脸上强堆笑容说:”节约光荣嘛。“

”节约?“我至今还记得他的尖叫,”等你得了脚气,就不节约了。“

谈话到此为止,我第一次发现,我原来是个穷孩子。

穷孩子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读书。小时候我就认识到,高玉宝”我要读书“的呐喊永远不会过时,虽然有形的周扒皮不再半夜鸡叫,如果不读书,无形的周扒皮将无处不在,比鸡叫更尖利的催促声将随时响起,人生将永无休息。

我们逃了晚自习去看电影,被老师抓住,他罚我们站了一节课之后,说出了我至今仍然记得的一句话:”不让你们现在看电影,是为了让你们将来天天看电影。“

30年过去了,DVD、蓝光普及,视频网站崛起,我才明白这是多么精准的预言。老师,果不吾欺也。

我的童年,读得最多的还是课内书,我的学习总是名列前茅,并且越是大考,发挥越好。初中升高中,我考了全县第六。高考,我考了全县文科第一,并且数学120分,也就是满分。

这一切在我父母看来,并不奇怪。母亲讲起这样一件我已经淡忘了的事。

有一年,她生病住院,我在医院守夜陪护。有两件事,让所有进病房的人印象深刻。一是,我一只抱着一本书坐在板凳上看。二是,只要有人进来,我总是放下书,站起来面带微笑,主动打招呼。一老叟甚奇之,与众人曰:”此小儿必成大器。“

很遗憾,他没说对,但好在我还保持了酷爱读书和与人为善的天性。

回头望去,我发现幸亏童年没有读那么多纸书,而把大部分时间用来读自然这本大书。我在田野里见风就长,拔草,挖菜,滑冰,游泳、摸鱼、掏鸟窝、捡麦穗,种庄稼,跟村里的孩子们展开兵团作战,野草的芬芳,野菜的甘甜,池塘的泥醒,这些奇妙的味道都混合在记忆里,这是读任何书都换不来的。最重要的是,我有无条件爱我的父母,严厉而慈爱的老师,还有身边的亲戚长辈,以及童年的伙伴,始终都给我向上的力量,让我感受到生之温暖与成长之喜悦。虽然长大之后,行路也有倾跌,但美好童年的庇护,让我们避免了完全崩溃。跟书相比,这才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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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沾化县棉花种植情况

Wednesday, September 28th, 2011

山东省沾化县棉花种植面积与产量(1949-2011)

年份 种植面积(万亩) 皮棉单产(公斤)
1949 8.08 12
1950 10.67 8
1954 18.50 15
1955 21.30 18
1959 16.75 11
1960 8.40 9
1961 6.54 2
1962 7.16 3
1965 13.50 12
1966 8.90 6
1970 9.47 23
1976 7.95 8
1977 7.27 9
1978 7.24 6
1979 4.95 9
1980 7.04 14
1981 8.43 28
1982 17.37 32
1983 25.42 47
1984 32.25 62
1985 26.79 59
1986 21.14 42
1987 32.04 57
2011 * 67.78 无数据

资料来源:

  1. 除*之外的数据来自《沾化县志》(齐鲁书社,1995年第1版第239页)

  2. *数据来自:黄三角经济网(http://news.hsjnews.com/xsrd/2011/0920/59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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