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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起了《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

Wednesday, January 11th, 2017

说件正事

从现在起,我要在简书招募学员,加入《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计划,课程不免费,报名有风险,报名费还不退,请谨慎决定,切勿冲动,因为你很可能半途而废。

在2017自然年度内,王佩和简书联手,通过私密微信群分享,内部网站交流和简书专题展示等多种形式,带领学员做完《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

能给学员带来什么样的切实帮助?

没有承诺。

我所说的一切可能都是错的。

这里的每一句话都不构成要约。

一年的写作练习之后,谁也不知道学员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也很好奇。

为什么由我来做这件事?

一个不懂中国文论和西方正典写作精要的人,怎么能够指导别人写作呢?

一个不读圣经,不读马列翻译和毛泽东著作的人,怎么可能写得出好中文呢?

之所以由我来挑头发起这个写作计划,是因为这个工作除了我,没几个人能做。

因为我既读圣经,又读毛著,兼容并蓄,不因人废言(练习中,我还会引用汪精卫汉奸团体的《宣传手册》,来印证好中文的例子)。我历经沧桑,而中文是世道人心磨成的。

我有底气的另一个原因是来自简书的支持。我有简书主编刘淼老师这么好的知音,也有“南方有路”这样优秀的经纪人。

参加《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需要很高的语文水平吗?

不必,只需要高中学力即可。

首先,练习从大家服气的好中文开始。公认的好中文当然是文言文,还有古代白话。但是我所选的文言文材料不超过中学语文教材范畴。这非常重要,因为中学时代学过的古诗文,都储存在我们的记忆里,只需要轻轻激活,就能找到其文气和节律。

我们绝不鼓励学员去啃《古文观止》或者读四大名著。你中学时有的古诗文底子已经足够了。因为我们主要从中找到作文法,吸收其气韵。

《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大概会有什么内容?

包括四部份。

第一部分:约10讲,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内容,我们会将其现代化,并结合西方正典。

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修辞立其诚
  2. 辞达而已
  3. 言之无文,行之不远
  4. 好处在平易
  5. 初学文要胆大
  6. 文气(气盛言宜)
  7. 辞由己出
  8. 雅洁
  9. 复综(complex)
  10. 流水句

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文气:气可以养而致/气盛宜宣/文以气为主
• 文意:文以意为主
• 风骨
• 文简:文简而理周/ 叙事之功以简为主
• 平易:好处只是平易/文章当从三易:易见事,易识字,易诵读。
• 文浅: 喻深以浅,喻难以易
• 雄奇
• 抽象
• 隐喻
• 流水句
• 无主句
• 用字
• 正与奇
• 修改:文字频改,功夫自出
• 文章法度杂见百家之书
• 随物赋形
• 平淡:惟造平淡难
• 为何而作文:辞质,言直,事核,体顺。/为君臣民事物而做,不为文而做。
• 文有神来,气来,情来
• 童心 天下至文,出于童心
• 欧化与化欧

第二部分 10讲,破译圣经中文译本
第三部分 10讲, 拥抱1949后的中文,马列体、毛体、邓体、虎气与猴气、民国港台中文批判、为简化字辩护,为建国后的语文成就鼓与呼。
第四部分 6讲
  1. 美丽英文vs美丽中文
  2. 风格的要素vs风格的感觉
  3. 字主义vs好中文主义 Wenism
  4. 美丽汉语vs美丽人生
  5. 拥抱互文时代
  6. 可能憋一个大招

《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跟别的写作班有什么区别?

其他的写作班,大部分都是没有理论框架的,充其量就是小贴士和工具箱。而零打碎敲、碎片式的教学和练习,对写作无帮助。

《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的雄心,最终会形成一本专著《好中文的样子》,这本书可以这样描述。

为什么我们要再写一本关于中文写作的专著呢?关于中文写作、赏析、文论、风格论的论著已经汗牛充栋。

当然,名利绝对不是写这本书的目的。中文的发展历史验证每个写作学研究者最初的不确定性。只要我们在图书馆尘封的书架上随意翻开一本中文论著的第一版,就会明白这个道理。作者必须要了解自己所处的位置,撰写一本专著的出发点应该站得更高更深远,真正成功的专著应该可以做到尽量拉近世界不同地区不同中文写作者之间距离。

说这么热闹,《好中文的样子:36堂写作练习》怎么加入,又怎么收费?

答案都在这篇文章里–王佩写作私密群招募|来聊聊“好中文的样子” – 简书

来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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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魔咒

Saturday, December 3rd, 2016

最近,我与人合作翻译了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所写的 The Sense of Style(中文暂名《风格的感觉》)。翻到第三章,小标题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初稿翻译成“知识的诅咒”,发给心理学者、《精进》的作者采铜看,他认为“知识的诅咒”的译法有问题,本身就有“the curse of knowledge”的特点。

the curse of knowledge 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对某件事情知情,而别人不知情,但是这个知情的人,想当然地认为别人知道的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利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来获得利益。比如说,在二手车市场上,卖家对自己的车况是知情的,买家是不知情的。但是,研究者发现,卖家心里总觉得买家对这辆二手车的了解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以次充好,利用自己知情的优势来获得便宜。这在经济学上就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 ,或者沿用过去的翻译,“知识的诅咒”。

可是这个翻译不是没有问题的。正如采铜所说:

诅咒是西方文化的概念吧,我们这边用的比较少,诅咒的结果感觉是很严重的,死了残了这样的。“知识的诅咒”从字面理解是,有了知识然后遭受了厄运。

采纳他的建议,我把the curse of knowledge 译成了“知情的魔咒”,并且加了一条译注。

【译注:the curse of knowledge,此处译成“知情的魔咒”。一般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但是这是一个误译。因为knowledge在这里的意思是the state of knowing about a particular fact or situation,对应的中文词是:“知晓;知悉;了解”,而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通过教育和经验获取的)“知识”。故应翻译成“知情”。而curse在这里的意思也不是中文里的“诅咒”“咒怨”,而是,something that causes harm or evil,中文一般翻译成“祸根;祸端; 祸水”,但是在这里翻译成“祸根”,又太重了。斟酌再三,决定翻译成“魔咒”。有点魔幻,有点无奈,还带一点轻松幽默。如果沿用以前的翻译“知识的诅咒”,在汉语里会引起很多误解,作家采铜对译者说,若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会给人以“有了知识就遭受了厄运”的感觉,这种翻译本身就是一种the curse of knowledge,因此他也建议翻译成“知情的魔咒”或“知晓的魔咒”】

知情的魔咒,可以解释我们遇到的一个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平克所说:

为什么有那么多文字令人费解?为什么一位普通读者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理解一篇学术论文、税务登记表上印刷的小字、或是组建无线家庭网络的说明?

他进而指出,文章写得晦涩难懂的主因是: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我们称之为“知情的魔咒”,这个术语由经济学家发明,用来帮助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明明掌握了对手所不知道的信息,却没有在做生意时表现得更精明。

知情的魔咒可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那种把“你知但别人不知”的东西抛诸脑后的无能,是人类普遍遭受的折磨。

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据我所知,知情的魔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释。很简单,作者毫不知情,她的读者们并不知道她所掌握的知识,也不熟悉她业内的土话,不能领悟她觉得简单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导步骤,更无法视觉化对她来说明若白昼的场景。于是,作者不肯花时间解释术语、详述推导逻辑,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细节。

任何人想解除知情的魔咒,须先意识到此种魔咒之恶毒。如同醉鬼已经麻痹到认识不到自己业已麻痹到不能开车,知情的魔咒也阻碍我们认识到自己中了魔咒。

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知情的魔咒”还真不少。“知识的诅咒”的翻译本身,就是其中之一。咱汉语有个特点,可以自由组词、自我解释。电冰箱,电视机,电吹风,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都是现成汉字,随便一组和,就把外来词搞定了,不像西方语言,往往要新造生词,不能一看便懂,一个中国农民哪怕从没有见过电冰箱,但是看到这三个字,就能猜出大概。而一个德克萨斯农民,第一次看到refrigerator肯定晕菜。

同理,比较“知识的诅咒”和“知情的魔咒”,两种翻译的优劣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白痴经济学者翻译“量化宽松”的时候,就没考虑大家有没有看得懂。你看以前的政治经济学翻译,虽然也有一些专有名词,但基本都可以让人合理地望文生义,大差不差,猜个八九不离十。剩余价值,扩大再生产,……,都能让哪怕一点经济学基础都没有的人看明白个大概。可是现在的供给侧改革,M2,次贷,就真让人看不懂了。

如何摆脱知情的魔咒,一个办法,就是把文章的草稿先给朋友看,至少把文稿给你自己看,最好是等到连自己都不熟悉了文章内容的时候再看。如果你像我一样,你会发现自己在想:“我那时这么写是什么意思?”“这里的意思是怎么连贯下去的?”,而且,不止一次地自问:“谁写的这篇烂文章?”

在《风格的感觉》第三章的结尾,平克说:

我常听说,有的作家能够文不加点、倚马可待,最多就是在发表之前改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你也许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很多作者改了一稿又一稿。至于我自己,在进入下一步之前,隔段时间就把每个句子都改写一遍。而且,我要将整个章节修改两到三遍,才去拿给别人看。然后,拿到了别人的反馈之后,在进入新的反馈循环之前,我会把每一章改写两遍,最后把整本书再润色两遍。只有到了编辑手上,我才罢手,那时,又开启了一个新的审稿流程。

如果不是把这个翻译草稿给采铜看,我还真没有发现,自己在翻译知情的魔咒时,也陷入了这同一个魔咒。

作为编剧,也应当避免知情的魔咒,你所知道的,观众未必知,你所记住的,观众未必能记住。

比利·怀尔德《日落大道》中,编剧为了让观众记住男主Gillis的女朋友、年轻的剧本阅读员贝蒂·莎菲(Betty Schaefer)的名字,你知道,一共把这个名字重复了几遍吗?三遍。

  1. 在剧本第10页,制片人办公室里,制片人 Sheldrake记不清这个年轻的剧本阅读员的名字,错叫她“克拉莫小姐”,贝蒂纠正说:“莎菲,贝蒂·莎菲”。
  2. 当贝蒂离开时,Sheldrake再次搞错,但马上纠正自己:“再见,克拉莫小姐,哦,莎菲小姐。”
  3. 在剧本第57页,贝蒂重现,Gillis没有认出她,她只得再次提醒Gillis(同时提醒观众):“让我帮你,我是贝蒂·莎菲,Sheldrake办公室的。”

有句老话,为了让观众记住一件事,作者至少重复三遍。应该把重要信息加以重复,以便使观众牢牢记住。

知情的魔咒无处不在,这是每个作者,无论写任何文体,都应该时刻记在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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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写作

Monday, November 14th, 2016

写作,并且快乐,不亦难乎?

写作之难,在于把思维这张大网,抽丝成线,变成按照词语先后顺序排列的、符合语法的一串字符串。字要一个一个地写,词要一个一个地组,话要一句一句地说,段要一节一节地排。字词句章,先来后到,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牵一发而动全身,乱一字则动全局。

好的文章,不惟胜在炼字造句上,还胜在布局谋篇上。它像一张波斯挂毯,近处看只见花花绿绿的线条,远处看才见到叹为观止的画面。

虽然有人写文章之前,写提纲、画草图,但是人类有文字以来的历史上,绝大部分好文章,却没经过事先的设计,而是直接从笔端流淌出来的。也就是说,结构存于作者的脑子中。甚至在动笔之前,作者也不知道文脉要流向何处。只不过凭借多年的训练,胸中的沟壑,充盈的文气,才一气呵成,留下千古名篇。

古人说,文章千古事,妙手偶得之。妙手,并不是工程师之手,它超乎设计之上,游走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可训练但不可速求,可吸收而不可摹刻。

所以,古往今来教人写文章的文论,都说得比较玄乎。这并非故弄玄虚,而是务求以一种模糊的方式迂回接近本质。当我们看到“文气”、“文心”、“文胆”这样的词的时候,不要以为奇怪,在对于写作的描述方面,它并不比“句法”、“语法”、“风格”等词更抽象。

快乐写作,就是尊重“写作难、写作苦”这个基本事实,难中取易、苦中作乐,首先求精准描述,其次求创造性表达。两者都做不到,至少要大胆去写。大胆尝试写各种文体、写各种场景下使用的文本,用文字去探险,用文字去打头阵,用文字去充当十万精兵。

快乐写作,就是不求快,也不求精,尊重写作规律,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写自己理解的东西,写自己相信的东西,修辞立其诚,保持内里的诚实,不将写作降格为修辞练习,不做油嘴滑舌的文痞、文丐。

快乐写作,就是每天都写,空下来就写,想到就写,在手机上写,在电脑上写,在笔记本、卡片、餐巾纸上去写。日积月累,就成为专属于自己的财富,长在自己身上的本事,风刮不走,雨冲不走。

快乐写作,就是在练习了基本写作技能之后,专注于自己的细分领域,英文叫niche,nicht就是山体或大教堂里的“小壁龛”、小神龛,那里供奉的不是大神,而是一个个细分的小神、小圣徒。找到自己的niche,你可以把学到的写作技巧全都用上,成为这个细分领域的“小圣徒”。

快乐写作,也是一种自动写作,潜意识写作,当你正襟危坐,什么也写不出来的时候,不妨放出思维的野马,让它随着你的指尖在键盘上奔驰。写出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写这个动作本身。写作的意义,在于不断地重复“把思维之网化成字符之线”这个过程。山鹰如何训练它的翅膀,猎豹如何训练它的四腿,写作者就如何训练自己的文笔。

快乐写作,不求速成。日积月累,终成壁龛上的小小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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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对写作无用论

Saturday, November 5th, 2016

最近,博客连翻译了两篇,好像自己创作了一样,其实,什么也没创作。

翻译是所有写作中最不重要的一种。翻译只不过是拿了别人的东西,冒充自己的。但是又无法消除原作的烙印。如果翻的好,大家会说是原作好,不会将功劳记在翻译的头上。如果原书不好,大家也会先骂翻译的烂。

关键是翻译对训练写作并无明显的提高作用。无论你翻译谁的作品,你输出的译文依然是你输入过的母语的沉淀。林纾、严复的译文是桐城派的沉淀,郑振铎、冰心的译文是五四时期白话文的呈现。因为读了外语著作,连带母语也变好的例子,至少我没有听说过。

怎样才能写好母语的文章,答案就是多读多写母语里的文章。我相信有文气这样的东西存在,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韩愈说「气盛言宜」、文天祥说「天地有正气」,说得都是一种东西。而文气是可以模仿,吸收,内化,吞吐的。

大凡写一檄文之前,读一读骆宾王《讨武曌书》还有毛泽东在内战时的电文;写自辩文字,读一读司马迁《报任安书》、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交代身后事,则读一度夏完淳、林觉民写给母妻的文字。都能使得文气充盈,下笔如有神。

而读外文,虽然也能获得部分文气,但很难导入到母语写作中去。无论普鲁斯特的文字如何绵长,海明威的小说如何简断,陀思妥耶夫斯基如何低廻,西塞罗如何雄辩,都跟你的母语写作没有多少关系,你所阅读的只是徐和瑾、陈良廷、臧仲伦、王焕生等人的译文而已。而这些翻译家的文字,是通过阅读和写作中文炼成的。

翻译无意义的另一原因是翻给谁看的问题。如今,英语已经成为中国一个标准读书人的第二语言,翻译不翻译,实无必要。也就是说,翻译本来就是迁就知识分子中那些不太合格的人,真正合格者给他们提供原文就足够了。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翻译,最终却没有影响到该影响的人呢?事实上,我们之所以买翻译书,只是因为不能很方便地接触到原著,或者原著太贵罢了。

翻译,不是创造,只是贩运,是苏州买,扬州卖,是六国贩骆驼。尽管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翻译是一种诱惑,有一种代替原作者领奖的感觉,但是总归是别人娶亲你放炮,这种不相干的荣光还是不要去沾的为好。

翻译一万字,不如扎扎实实地写一千字;翻译一套新版莎士比亚全集,不如规规矩矩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QED–命题得证:翻译对提高写作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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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

Friday, November 4th, 2016

【按】Elmore Leonard是美国通俗小说家,索尔·贝娄、斯蒂芬·金都很推崇他。他的悬疑小说,大部分改成了电影和电视剧。奥斯卡最佳影片The Sting(骗中骗)的制片人Tony Bill,认为所有指导编剧的书都没什么用处,唯独对Elmore Leonard写的一本小册子《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推崇备至,认为这是一本不是写给剧作家的剧作指南。这本册子很短,配上插图再加上一大半留白,还不足90页,有的一页只印了两个单词。但不得不说,这是我看过的最有趣的写作风格指导书。下面试译之,仅供学习参考,请购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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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

有一些规则是在我写书的路上捡到的,它们帮助我保持隐身,帮助我去展示(show),而不是去讲(tell)故事里发生了什么。如果你拥有语言和形象方面的才具,而且你的调调让自己愉悦,隐身不是你所追求的,你可以跳过这些规则。即便如此,你也可以浏览一下。

规则1:写书绝不以天气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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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为了营造气氛,而不是描写人物对天气的反应,你不需要把天气写得那么长。读者会跳着翻页去找人物。也有例外。如果你恰巧是Barry Lopez,在《北极梦》(Arctic Dreams)一书中描写冰雪办法比爱基斯摩人还要多,你就尽情报告天气吧。  

规则2:避免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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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很招人烦,尤其是前面还有前言、介绍。

在非虚构作品中,序言很常见。一部小说的序言,就是背景故事,你可以随心所欲放在任何地方。在约翰·斯坦贝克的《甜蜜星期四》(Sweet Thursday)中,也有序言,但是它在那里很合适,因为书中的人物表达了跟我的规则一样的观点。他说:

「我喜欢书中有好多对话,但我不希望有人告诉我,这个家伙说话时是什么样子。我希望根据他谈话的内容自己指出来……根据这家伙所说,指出他所想。我喜欢一些描述,但不要太多。」

斯坦贝克的人物继续说:

「有时候,我希望一本书里能够放进去一些喋喋不休的话,以变得松弛……玩弄一些漂亮的辞藻,或者用语言唱一些歌。但我希望这些能单独放在一边,我可以不必须去读。我不希望喋喋不休跟故事混在一起。」

规则3:写对话时,绝不使用除「说」(said)以外的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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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的内容属于人物,动词是作者横插一杠子。但是,「说」比「咕哝」、「气喘吁吁地说」、「小心翼翼地说」、「撒谎道」更少一些唐突。我曾经注意到Mary McCarthy结束一句对话时用了she asseverated(「她郑重声明」),我不得不停下阅读翻词典。  

规则4:绝不使用副词去修饰「说」(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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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严肃地告诫。像这样(或像那样)使用副词犯了死罪。作者现在热切地暴露自己,使用了一个分散和打断交流节奏的词。我在一本小说中,通过一个人物之口说,她写的历史浪漫小说,充满了「奸淫和副词」。  

规则5:控制使用惊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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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你每写10万字使用2到3次。如果你有Tom Wolfe使用惊叹号的才能,你可以随意使用。

规则6:永不使用「突然」(suddenly)或「顿时乱成一团」(all hell broke l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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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则无需解释。我注意到,喜欢使用「突然」的作者,在使用惊叹号时也不加节制。

规则7:节俭地使用方言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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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在对话中使用方言的拟音拼写,你就刹不住。注意Annie Proulx在她的短篇小说集Close Range中是怎样捕捉怀俄明方言的韵味的。

规则8:避免对人物进行详细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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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表达过。在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白象一样的群山》(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中,「带着一个姑娘的美国人」长什么样子?「她摘下帽子放在桌上」。这是里面唯一的一句外表描写。但是,我们能够通过他们对话的语气看到并了解这对男女,尽管没有看到一个副词。

规则9:不要过分描述一地、一事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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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Margaret Atwood之才,能用语言描述Jim Harrison画风的风景。但即使你擅长此道,你不想让这些描写使得动作、故事的流动处于静止状态。   最后–

规则10:略过读者会跳过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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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当我和本月图书俱乐部的编辑一起午餐时,这条规则跳进我的脑海。想想你读小说时跳过去的部分:密集的段落充斥着太多的词语。

作者在做什么?他在写呀写,喋喋不休,也许正在描写天气,也许走进了人物的脑袋里,而读者要么已经知道人物在想什么,要么根本不在意。我大都,你不会跳过那些对话。

我最重要的规则,将上述十条一言以蔽之:

如果听上去像写作,我就重写。

或者,如果正确的用法被堵在路上,就让它去。

我不能允许我们从作文课上所学的那些东西,去打断叙述的声音与节奏。

我尝试隐身,而不是用显而易见的写作,来分散读者对于故事的注意力。

(约瑟夫·康拉德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词语阻挡了你想说的话。)

如果我在写一个场景,总是用特定人物的视角去写,这一视角最能把场景带活。我专注于人物的声音,告诉你他们是谁,他们对所发生的事物的所见所感。而我是不可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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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在《甜蜜星期四》中,在每一章都加了一个提示性的小标题。「上帝爱谁就让谁疯狂」这是某一章的标题。「糟糕的星期三」这是另一章。第3章的标题是「喋喋不休之一」,第18章是「喋喋不休之二」,作为对读者的警告,斯坦贝克似乎在说:

「在这儿,你将看到我用文笔乘着想象力的翅膀起飞,但是这不会挡住故事的路。如果你想跳过去,就跳呗。」

《甜蜜的星期四》1954年出版,那一样我也开始出书,我至今忘不了它的序言。

我读了那些喋喋不休的章节吗?

一字不漏。

Written with Stack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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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多写一千字

Wednesday, October 26th, 2016

在一家便利店里,刘淼对我说:“你可以试试每天写1000字。”

他吃了一口关东煮,继续说:“你想想看,一天1000千字,一年就是30多万字,你写上30年,那就是1000万字。”

1000万字,听上去太诱人了。哪个喜欢写作的人不希望为世界多留下一些文字呢?

可是我每天坚持拍一张照片都做不到,又怎么能做到写1000字呢?

刘淼对我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说:“你每天怎么坚持走6公里,就能怎么写1000字。”

我承认,这个回答无懈可击。自从一年前开始,我每天坚持走路6公里,差不多风雨无阻。最近,我觉得运动量还不够,又增加到7公里。这件事能坚持下来可不容易,天有刮风下雨,人有懒散不适,内心常常有个小人说“算了吧”,但是这些都不能阻挡我前往体育场塑胶跑道的脚步。因为锻炼这件事,好处实在太多了。

走路时,大脑可以分泌多巴胺,任何烦恼忧郁,随着身体一动,全都烟消云散。走路时,眼睛可以看月光,看星辰,看云朵,耳朵可以听电影,听小说,听历史,也可以摘下耳机听虫儿鸣叫。鼻子有桂花香,青草香,偶尔还有女人香。一年多的锻炼配合健康饮食,使我的体重从90公斤,维持在现在的75公斤以下。所有这些里里外外的好处,锻炼就都有,不锻炼就彻底没有。谁会为了一时的懒惰,放弃这即时的奖励与长远的益处?

也许,每天自由写作千把字,跟每天锻炼的效应是类似的。

毫无疑问,写作的过程,就是萨特所说的触碰自由的过程。题材内容我来定,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谁也别拦着。与写微博、发推特、晒朋友圈相比,写一篇正经的文章无论对作者还是读者,都大有益处。自从推特定下了一条消息不超过140字的规矩,社交网络上的表达就以简断为美。但是,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文章有文章规矩,有开头、中段、结尾,起承转合,不能天上一句,地下一句,不着四六。写文章的人,不会白白浪费一个写作素材或动机。古人云:良工不以璞玉示人。文章要有文章的样子。而正是这种基本要求和规范,使得写文章成为一种上天所赐的禀赋。

想到这儿,刘淼也吃完了关东煮。我与他商量写什么、怎么写、发哪儿?他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写。我明白,他的意思是,我们在编制一块波斯地毯,每天织一点,看不出团,知道油田全部完工,远远一看,一片鬼斧神工的璀璨。

至于写作方式,除了用电脑写,用手机写,我还决定启用笔和纸。我始终相信,笔和纸的接触,能够产生一种神秘的力量,以觑文章的天巧。你想,人类几千年的主要文明成就,都是用笔而不是用键盘写成的。用笔写还有另外几个好处:

一是增进文章的质量。用笔写的文字,最终还是要电子化的,输入电脑的过程,就是认真修改的过程。这比起“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电子化写作,多了一重质量的保证。可以遵行《风格的要素》作者怀特和史都克的大声忠告“去除冗词!去除冗词!去除冗词!”

二是限制快餐化分享。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学家本·阿格(Ben Agger)所说的“过度分享”的时代,当自我展示成为人的第二本能,未见得是一件好事。如今人们面对一桌佳肴,首先想到的是拍照发朋友圈,而不是尽宾主之仪,享口腹之欢,这说明我们已经从生活的本真滑得很远很远。

三用笔和纸写作还有一个潜在的好处,那就是可以亲眼看到自己的写作成果,不再是电脑上的字数统计,而是实实在在的物理计量单位。跟1000万字,20M这些数字比起来,还是100斤更有份量,也更震撼。

那向着100斤出发吧,这是我的第一个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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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论文章

Friday, February 19th, 2016

摘自《朱子语类》

古人文章,大率只是评说而意自长,后人文章务意多而酸涩。如离骚,初无奇字,只恁地说将去,自是好。后来如鲁直恁地著力做,却自是不好。

楚辞平易,后人学做者反艰深了,都不可晓。

大抵武帝以前文雄健,武帝以后更实。

人晚年做文章,如秃笔写字,全无锋锐可观。

韩文力量不如汉文,汉文不如先秦战国。

柳宗元:宫沉羽振,锦心绣口。

东坡文字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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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公文章及三苏文好处,只是平易说道理,初不曾使差异底字换却那寻常底字。

人老气衰,文亦衰。

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

不必著意学如此文章,但须明理。理精后,文字自典实。伊川晚年文字,如《易传》,直是盛得水住。

作文须是靠实,说得有条理乃好,不可架空细巧。大率要七分实,直二三分文。

前辈作文者,古人有名文字,皆模拟作一篇。故后有所作时,左右逢源。

人要会作文章,须取一本西汉文,与韩文,欧阳文,南丰文。

文字须正大,须教天下后世见之,明白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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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件事

Friday, February 12th, 2016

有时,我像从梦中惊醒一样,慨叹,一些像健身节食一样如此简单又有益的事情,以前为什么不去做?我为什么以前没有读《资治通鉴》?我为什么以前没有坚持写作?我为什么以前没有回家好好跟父母攀谈,以便更了解自己的故乡和家族?

一句话,我以前为什么没有做这个,没有做那个?

后来我明白了。这就是我的人生和呼召啊。我前半生做的任何一件事,错过的任何一件事,都指向一个路标:

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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