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生活不是条件反射’

为和菜头干杯

Thursday, April 30th,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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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ZhangYining 上載

如果我告诉你,我走路哼的是《玫瑰人生》,而这首歌正是我家和菜头的彩铃,你也不必感到诧异。因为上帝造胖子的时候,料想他们在瘦子堆里势必受到歧视,于是为每个胖子造了一个比他还胖的伙伴。世道太艰难了,需要相互扶持。

五一来临之际,和菜头写道《长舒半口气》。一般来说,事关肉身,他是不会在博客上说的,除非得到的是好消息。检查结果让人长舒一口气,“肠溃疡痊愈期”,但是,医院不愧是美剧的故事宝库,医生在化验单后,抖了一个悬疑的包袱,于是,这出剧还要延续到了下一季。

如今和菜头在昆明,正在卡拉OK,待会他将回到温暖的老房子里,睡在自己的床上,那床上除了左右二氏,没睡过任何姑娘。他在那里安然入梦,仿佛一条大鱼回到了池塘,曳尾的快乐远胜过交尾,这点离家者都清楚。

身为一个云南人,和菜头能够离开昆明,真是下足了决心。要知道在云南,人们把离开家乡视为畏途。公安边防缉拿毒枭,逮捕枪毙,都遏制不住毒贩的嚣张气焰。后有本地人献出一计,贩毒抓住烧草房,立即奏效。云南人宁可死,也不能离开自己的小草窝。

和菜头在国企的日子里,每每得罪了领导,就会被安排出差,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惩罚了。在他受罚的日子里,我们几次在杭州相见。

假期到了,我多么想飞到昆明去见见我家和君菜头啊。可是,他刚刚返回故乡,需要陪伴家人,我的到访,势必会搅乱他的居家节奏。况且,如今机票飞涨,来回的钱足够在杭州交一次网络造谣的罚款了。想想还是算了。

不过,今夜我要为和菜头遥遥地举杯,为了他的毅力与康复。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会抱着自己的胖儿子,和菜头会抱着自己的标致女儿,我们一起漫步在沙滩上,对,那个地方叫:芝华达耐尔,靠近没有记忆的海洋……

那一天不会遥远,我已遥遥看见。

Cheers,all our friends and foes. 为了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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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宁檬倡议:到小摊上买东西

Monday, April 20th, 2009

今天我冒雨在马塍路小巷子里走,看到有人摆了一个小摊在卖菜。我一下子想到了宁檬最近一篇博文,全文如下:

在小摊摊上买东西

每次在超市里买了在小摊摊上也可以买到的商品,会觉得比较抱歉.

我在超市买了一个杯子,对这个巨大的机器并无啥影响,售货员也不会更高兴一点.

但是给一个小摊摊,每卖出一样东西,都是成交的喜悦.做小本生意的人,有些也许就需要这点钱贴补生活.

又想起胡冬.我们在他家附近逛街时,听说ASDA(一家著名的连锁超市)将在附近开业,我十分羡慕.但是他说不喜欢大型超市.

不记得是他还是别人跟我说,每一个大型超市开业,周围几百米的小店都会大受影响,倒闭一批.

我上周就在小摊摊上买了一个玻璃碗,还问过能否放进微波炉.他说可以.结果我一放进微炉,这个碗就裂了,哈哈.

于是我买了一把生菜,摊主一称,用杭州话说了个价格,我没听清,就拿出两元硬币递给他。他把一枚扔回我的钱包,然后换成普通话说:1块钱。

我拿着这一把蔬菜一直走回家,这将是我明天午饭的主菜。在此我也建议大家多到小摊上去买菜,多去农贸市场,而不是把冤枉钱送给肥得流油的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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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焦躁症及宿命循环

Sunday, April 19th, 2009

我不是一个憎恨快乐者,但过度的消遣只会让我沮丧。

比如,昨天到今天上午,我一边上网,一边看了10集《潜伏》,只上得头脑一片空,只看得两眼一抹花。

下午,我知道无论如何不能再这样消磨,于是我出了门,包里背着一件长袖衣服,还有一个120的LOMO相机。

整整5个小时,我或在路上独行,或在书店里盘桓。

逛书店对于我来说,不是为了买书,而是为了与众多书籍的偶遇,从而唤醒麻木的内心,响应那借助书名传递给我的来自精神领域的召唤。

在书店的旧书区,我看到一本《韦氏日英辞典》,印刷精良,音详义细。它一下子激活了我残余的知识储备。想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日语是我的二外,虽然只草草学了点皮毛,却打下了风吹不倒雨淋不塌的基础。西方有谚,“莫教老狗新把戏”,话糙理细。航行到人生的中途岛,才发现已经不可能从无中生出有来,下再大的气力与决心最多也只能把以前的烂尾楼重盖。日语,就是我的烂尾楼之一吧。

这本书花100元买下,眉头都没眨,因为太超值了。这本词典除了编选精当之外,使用界面也极友好,每词每句都有罗马拼音注音,遇到日本文化特色的条目,就加图释。例如:日式公共澡堂叫“錢湯”(sentoo),编者怕读者不明白,就放了一幅澡堂门脸照片,还有一幅澡堂内的漫画。更为重要的是,本词典条目按照英文字母顺序编目,而不像日汉词典一样,按照日语五十音图顺序编目,这大大照顾了我等初学者。为了将来有一天能检验一下学习成果,我还买了一本川端康成的注释原版小说《伊豆舞女,雪国》。

路过一家文具店,我买了5B、6B铅笔各5支,方方正正的速写本3本。受牟森影响(他是受宫崎骏影响),我喜欢用软性铅笔,回归纸笔,人的浮躁会减轻。因为我发现,当前大多数浮躁的情绪是伴随电子设备而产生的,所以不妨称为“电子焦躁症”。观察我自己,我发现以下规律。

电子消遣–负罪感–悔悟–远离电子–恢复动力–动力耗尽–寻找消遣–电子消遣–负罪感……

如此往复,不断循环。什么时候彻底停止了折腾,人生也就彻底歇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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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驿暴走记

Thursday, August 10th, 2006
两周前的一个下午,小陈,小李到我办公室笑嘻嘻地来看我。我对他们说,不要老呆在办公室这个笼子里,我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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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好地方,叫“江南驿”青年旅舍。它建在西湖不远处的山上,靠近一个叫满陇桂雨的地方。满陇桂雨,顾名思义,就是八月桂花遍地香的地方。每到秋天,杭州的老老小小拖家带口地到那儿去,在桂花树下支起麻将桌,开始焚琴煮鹤。而江南驿却有点超凡脱俗的感觉。它的位置正对着三座青山,而且菜做得特别好吃。我两年前知道这个地方以后,我人生的一些变迁,开始跟它有了关系。去年春天,我跟我们报社我原先的上司加好朋友老彭坐在那里。当时,他要离开我们,去往另一片战场。我俩静静地坐着,半天不说一句话。后来,他搬家的时候,我写下了下面这段博客。

2005-4-27[:: 紫藤书斋::]

老彭搬走了

老彭是我的同志加兄弟,同事兼战友。由于工作需要(一个万能理由),他去了另一个媒体任职。今天看到同事帮他收拾东西,我像一个终场哨音响过后伫立的守门员。
前年,在北京一家私人会所蹭饭,酒是波尔多陈酿,肉是内蒙古小羊,连拌色拉的都是副部级干部。席间有位半仙,给大家算命。这是我遇到的最好的半仙。他从不为同桌的人占卜,只让每个人报一个朋友的名字。我在纸上写了老彭。半仙说,此人在35岁之前,你帮他;他过了35岁,帮你。

我没记得帮过老彭,老彭却一直在帮我。

02年春,北京沙尘暴肆虐前一天,我来到柳暗花明的江南,跟随老彭一起创办一份给22世纪人看的报纸。我们共事了三年,他办公室的椅子蹭破了我的裤子,我各种牌子的手机磨厚了他的耳鼓。

老彭最大的骄傲就是他可爱的女儿,连《全唐诗》里三流诗人的绝句都会背诵。

老彭最喜欢背诵的一段话是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的那段经典:”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事实上,人民有很多鸦片。事业、工作、地位、荣誉、欲望,那一样不是麻醉生命的毒品。

豁达者老彭,坐在青年旅社露天餐桌旁,轻轻吐了一口气,杭州的天就黑了。

今天我们三个人依旧坐着那天我跟老彭坐过的露天的位子。我让两个小朋友面朝山坐,我自己,面对着青年旅舍的窗户。他们看山看风景,我只能看到窗户上晾晒的内裤。菜做得非常特别,最受欢迎的是卷心菜炒蛋,老豆腐炖鱼头。我们还叫了一扎旅舍自己酿的青梅酒,只是不知道谁是英雄。

李和陈是两个稚气未脱,童心未泯的孩子,陈是一个小男孩,长的像我弟弟;李是个大女孩,跟陈两人是校友。

他俩在一起永远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尤其是陈,喜欢问问题。这座山叫什么?那个建筑是做什么用的? 我说,山的名字不过是人取的,叫什么一点都不重要,关键是好看不好看,你喜欢不喜欢。

简段节说,我们吃好饭,决定从那里走回报社。根据来时打车的价格,应该是14公里左右。于是,开始在山间行走。我们行走的路线是江南驿-南山路-湖滨。空气中弥漫这草木的清香,让人沉醉,想起故乡田野和童年。我们一路开始唱歌,先唱儿童的歌。唱到荡起双桨的时候,我踩到青苔上,脚下一滑,差点掉到沟里。陈一把把我拉住,一出小悲剧没有上演。

走到西湖边的时候,看到路边一直螃蟹在游走,火柴盒那么大,莽撞地爬行。小陈把他抓起来,我们决定举行个仪式,将其放生。放生活动在西湖的苏堤船坞举行,小李是主持人。

小李:各位观众,我们现在想你现场直播,螃蟹放生仪式,下面请王大佩佩发言。

佩佩:各位乡亲,各位领导,各位鱼鳖虾蟹,你们好。在这个仲夏夜的晚上,我们发现一只迷路的螃蟹,我们发现这是只母螃蟹,而且已经怀孕,本着人道主义和环保主义的精神,我们决定隆重举行放生仪式。下面请妇女主任小李和后勤主任小陈发言。

小李:只生一个好。

小陈:你可以走了。

说罢,把螃蟹扔进水里。我们继续赶路,穿行在没有灯光的湖畔密林间。又开始唱歌,唱到后来大家开始用《河东狮吼》中”我是一棵菠菜”的音调,自己填词。小李和小陈的唱段把我笑得肚子都疼了。

李:来来,我不是个二奶,没人发我奖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金

陈:来来,我要做个司机,把XX拉了出来,劫色又劫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财

我们的暴走以三个人一瘸一拐被迫打车结束,当时距离报社还剩两公里。说来也怪,在湖光山色密林中,再怎么走路也不累,然而,进了市区,面对噪音车流人潮,走路变成一种苦行了。所以,在逛完一个碟片店后,我们只好打车了。

大家相约,下周还要再暴走。这种感觉,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变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我不能老跟老气横秋的朋友们在一起,我要跟他们年轻人学习,吸取他们的乐观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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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坚决抵制“可的超市”

Friday, July 28th, 2006

这几年,在报社后面胭脂巷“可的超市”花的钱,少说也若干千了。这个地方东西虽然贵,但离报社近,加上24小时营业,所以成了报社员工没有选择的选择。

然而,昨天夜晚去“可的”买东西,可把我给气坏了。

我进了超市,只有两个中年店员,一个姑娘,估计第一次到可的买东西。指着冷柜,问那种啤酒便宜。一个店员爱理不理地说,你不会自己看。然后,姑娘又问啤酒的价格,另外一个店员也过来的搭腔,都是没好气地说:价格上面有,自己看。

我指着一盒没有标签的食品,问是什么东西。店员白了一眼,没说话。

随后,无论这个姑娘问什么,店员跟变哑巴了一样。最后甚至用训斥的口气,跟那个姑娘说话。

结帐的时候,我实在忍无可忍,质问她们为什么这种态度?顾客在你这里即使不是上帝,至少是跟你是一样的人,怎么一点起码的礼貌和尊重都没有。

店员不但不接受批评,还絮絮叨叨地在那儿说。

真是气坏我了你一个小超市牛什么牛?什么素质?想来她们找份工作也不容易,但是,说句难听的话,用这种态度工作,真是活该失业!

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决不到可的买任何东西!

我为什么至今还余愤难平,甚至写到博客上。我知道了,因为我当时做得不果断。我没有把东西扔下不买,或者付款后扔到地上! 以后遇到这种事,一点都不忍耐了!我要坚决跟类似的SB行为决裂、斗争!否则会影响我好几天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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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

Thursday, July 6th, 2006

pencil

本来已经弃笔多年,以前只有三种场合能用到笔。1、领汇款或寄包裹,在邮局的柜台上,用栓着小绳的圆珠笔,这种笔非常紧俏,而且往往不下水。2、开会,拿个笔记本,拿个签字笔,领导讲话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写两笔。3、刷卡之后签字。

此外基本上跟笔绝缘了。然而,阿甘他妈说的,生活就像吃杏仁,不知道那一颗是苦的。半年前偶然的机会,我背起书包,重返校园。

我要把适度的赞美献给伊丽莎白第二女王,在她的治下,英国有了贝克汉姆,有了BBC网站,也有了雅思考试。

雅思考试是剑桥大学和英国文化处的超级印钞机(Money-spinning machine),每个考生费用是1470人民币,合100镑,在一百多个国家,每周都有一次考试。以杭州为例,半月考一次,我参加的是5月27日的考试,当时考生有240名,一年算下来就是26 * 240 * 100 = 624 000镑。扩大到全国、全世界,这笔钱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雅思考试答卷全部用铅笔完成,包括作文也是如此。铅笔,转笔刀,文具盒,这些小学时代的玩意,又被我们重新拾起来。

粗算一下,半年时间我一共用了26只铅笔。用铅笔我很挑剔, 中华我是不用的,因为班上其他人都用这个。自动铅笔我从小就鄙视,觉得那属懒汉与文盲专用。我用一种“德国-辉柏嘉”牌子的木质铅笔,顶端带橡皮。在超市里买的,一买一包,一包10支,还送一把转笔刀。

用铅笔书写的感觉真好!铅笔与其他笔相比有几大优势。一、可擦可改,随心书写;二、写的时候要时不时停下来削一削,怡情悦性,放松神经;三、用铅笔画过的书本、材料,可以传给后人,后来者可以把答案擦掉,循环使用。

铅笔还有一大功能,它能让人变得智慧。我们知道,铅笔写的文字不会保存太久,纸张的摩擦,字迹不久就会模糊。这里面一定隐藏着神秘的哲学。一切记录都是不可靠的,一切文字都会消失,一切都只是一个过程,一切都会随着时间淡去……就像雅思试题,做完之后,再看它一眼不知要什么时候;就像英语笔记,密密匝匝,厚厚叠叠,但很快就会跟记忆一起淡出。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会消逝得无踪无迹。

铅笔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它是扑朔迷离的生活,它是万籁无声的叹息,它是沧海茫茫的彼岸,它是支离破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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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Wednesday, July 5th, 2006

今天你早餐了吗?早餐是人类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它能让你一天:精力充沛,活力28,心情开朗,效率奇高,拔脚怒射,滑门而出,满场飞奔,一锤定音。

而不吃早餐的人生是缺憾的,伤残的,病态的,无力的,萎缩的,干枯的,上火的,悒郁的,焦躁的,难捱的,增肥的,笨拙的,难看的,变态的,反常的。

不含早餐的酒店,是反人类的,哪怕再便宜、再高级,也不要住它。

要想认识一个城市,必须尝尝它的早餐。

全社会都动员起来,以吃早餐为荣,以吃Breaklunch为耻。

(熬夜之后,睡觉之前,吃完早餐,为助消化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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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黄瓜

Friday, June 30th, 2006

趁着肚子饿,抓紧写下这篇博客。

晚饭吃点什么呢?我左脑刚问这个问题,右脑就唤醒了全部的味觉,最想吃的是蒜泥黄瓜。是顶花带刺的黄瓜,自己手种的黄瓜。

这年头连黄瓜都信不过了,菜场里卖的那一根根黑黝黝的家伙,应该叫黑瓜。虽然也有装嫩的,头上也戴一朵花,但一尝就知道是伪货色。

我想念童年的黄瓜,父母种的或者集市上买的黄瓜。把蒜捣碎,把黄瓜拍扁,刷刷刷刷切一切,放上香油、酱油,加一点盐,拌在一起,世界上最清爽、最便宜、最营养的美味就诞生了。

此刻我多么希望吃到这样的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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