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July, 2006

厕所装了声控灯后

Saturday, July 15th, 2006

转自本报社内部论坛

红心杀手

感应开关,电倒是省了,只是以后厕所隔断的门,恐怕要经常修了。
为了让灯亮,我们需练就一双铁砂掌。

极简主义

疼痔们,蹲着就蹲着,请不要随便鼓掌和跺脚。。。这样的POSE很不雅滴。。

螺丝刀

你可以不练铁砂掌,你可以练狮子吼,也可以练蛤蟆叫,公鸡啼等等

阿飘

难怪~~!节能是好,只可惜我怎么也搞不亮那个灯。至此,我最值得期待的阅读时间就活活的被剥夺了!

阿飘

击掌击的飞机都要被我震下来了可是这个S灯泡还是没有反应

老刀巴子

建议有如厕阅读习惯的人,随手带个小蜡烛,特里屋那边的彩色小蜡烛还是挺不错的,既去异味,又有情调,就是没地方搁,实在不行,就一手举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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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色的情窦

Friday, July 14th, 2006

青涩的情窦

《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其实,还可以补充一句:“凡是后来有钱的男人,总想找到少年时期暗恋的女偶像,这也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2003年春天,IT精英马云终于把他少年时代的偶像“小鹿纯子”请到了杭州。

此时的我,却没有去追星。我静静一个人呆在距小鹿纯子活动地点两公里外的办公室里,紧握鼠标,四处搜寻《排球女将》的片尾曲。

人们都记得《燃烧攻击》,但除了我,谁还记得那首片尾曲呢?

《排球女将》是我看的第一部电视剧。那一年,家乡棉花大丰收,村支书决定为全村买一台彩电。在大队部外的小广场上,每天晚上挤满了男女老少,人堆里有一个眼睛瞪得像牛铃一样的少年,那就是我。

《排球女将》讲的是一个叫小鹿纯子的排球运动员的故事。当然里面的情节相当复杂,整个故事看上去更象一个阴谋。小鹿纯子要找她的妈妈,但她的爸爸说只有她取得了冠军才能实现这个愿望。于是,小鹿拼命打球,同时尽力寻找自己象女特务一样神秘的母亲。里面最吸引人的是那些排球的招法。最无敌的招术是“幻影旋风”,其次是“双人晴空霹雳”和“晴空霹雳”,对手的着数也很厉害,主要有“流星赶月”等等……在片子结束的时候,那个姑娘追着一匹白马在跑,同时响起了那首歌。

多少年过去了,这首歌的旋律一直刻在我的大脑里。

我相信那是我的初恋,我当时偷偷地、羞涩地爱上了小鹿纯子。长长的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灿烂的微笑,明亮的额头……这一切在我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记,比毛主席、华主席还要深。

过年的时候,父亲过去的同事送了我家一包咸梭鱼,从包鱼的旧报纸上,我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小鹿纯子的一寸照!虽然已被浸得发黄,但是对我却有非凡的意义。我心跳加速,把这张散发着腥味的照片夹到课本的书皮里,当成自己最珍贵的宝贝。

现在我把崇拜偶像的孩子们看成弱智,自己当年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不是,这是有区别的。

当时的信息是那么闭塞,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情人”的扮演者是谁,我爱的是一个神秘的、遥远的、虚幻的、不可能的存在。而现在的孩子们,随随便便就可以找来一套自己偶像的写真集。

另外,那种对爱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我的童年没有电视,没有书籍,只有收音机。我所受的文学启蒙,几乎都来源于“小说连续播讲”、“广播剧”和“评书联播”节目。

当时,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是《第二次握手》。男主人公叫苏冠兰,有两个女人同时爱他:一个是温柔的、现实的叶玉涵,另一个是梦幻的、浪漫的丁洁琼(“琼姐”)。后来当我读《红楼梦》,一下子就对号入座了,原来叶玉涵就是宝姐姐,琼姐就是林妹妹。那是我的爱情的启蒙读物。这种错误的启蒙对我影响很大,以至于当我长大以后,潜意识里一直认为一个男人可以同时爱两个女人。

还有一个短篇小说对我的爱情观同样有很大的影响:张抗抗的《夏》。在广播里,我把张抗抗听成了“张胖胖”,并一直认为作者是个男的。小说女主人公是一位叫岑朗的女大学生。她有个性、有思想、出水芙蓉(小说里有一段男女主角游泳的描写,天知道为什么我偏记住这一段),冰清玉洁。当“我”向她表明爱意的时候,她说:“到秋天自会有收获的,但夏天是生长的季节,就让它生长吧。”

如果说《第二次握手》在爱情方面对他是一种误导的话,《夏》对我简直是毒害了。因为这个短篇小说让他相信,一个理想的情人应当是:一、有思想;二、美貌出众;三、纯洁得一尘不染。

虽然生长在乡野,但我对身边的野丫头不感兴趣。我立志一定好好学习、振兴中华,并找一个城市里的女朋友。

城里的女孩子,哦,她们令我羞怯、恐慌。当年父亲在镇上中学当代课老师,我经常有事没事去看他。一次,碰到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她叫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她妈妈是父亲的同事。这是我第一次跟城里的女孩子说话,我大概是满脸通红,一直低着头。她拿了一本彩色的图画书给我看,那画,我至今还记得--竟是斯芬克斯之谜。画上是一个妖艳美丽的女人,她喜欢给人出谜语,答不上来的,就吃掉。我情愿被画上这女人吃掉。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这世界上有比猪头肉和面包更好的东西。可是,太遥远,太渺茫,太不可企及。

苦心人,天不负。在小学4年级的时候,我终于遇到一个城里的小姑娘,从镇上石油站转学来的,她姓赵。我经常借口去看学校里的父亲,跟她还有她的伙伴一起到镇子上去。有一次,小学劳动课上,老师布置每个学生都必须到地里去割草,两人一组,每组的任务是30斤。我和赵姑娘分到一组,天哪,那天的情形我至今居然还记得。我们一起在长满青草开满苦菜花的地里割草,她给我绘声绘色地讲昨晚漏看的一集《排球女将》。30斤草,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她想出了一个办法。我们扔下了镰刀,开始拔草,拔下来的草带着根须和一大块土,我们把这类草放到口袋下面,上面依旧铺上鲜嫩的青草。两个人抬着草回到学校一过秤,竟然还超过了规定任务5斤。

昨夜,我在网上找到了《排球女将》的片尾曲,它的中文译名叫《思乡曲》。我听不懂那个日本女士在唱什么,但是此刻我思乡了,思念那个跟青涩的情窦一起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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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石头》影评(未看煽动版)

Tuesday, July 11th, 2006

看了老罗令人肉麻的煽动帖,我挑了一个炎热的傍晚,准备一个人去看这部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喜剧。

路上太热,走进一家常去的碟片店,听到老板跟一个顾客的对话。

老板:疯狂石头怎么样?
顾客:没有说的那么好。
我: 比《寻枪》好吗?
顾客:当然比《寻枪》好。
老板:比《大腕》呢?
顾客:也比《大腕》好。

我跟老板惊呼了一声:靠,那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三个小时后,我从电影院走出来。如果再遇到那个顾客,我会揪住他的领子,说:

你这个骗子!《疯狂的石头》明明比所有的国产喜剧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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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

Tuesday, July 11th, 2006

饿着肚子写博客,那是傻子才干的事。现在是早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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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

Sunday, July 9th, 2006

睡觉之前,贴张照片--小外甥女和她参与制作的雪人

再问个问题:

雪人见到另一个雪人时说了句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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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

Saturday, July 8th, 2006

昨天朋友送了两张票,实验京剧《红拂》,我一个人不想去,就问老高有兴趣吗?他说:“去去,这戏反响很好啊!”

两人到了位于莫干山路181号的浙江京剧团, 这里主要的大楼已经变成“证券交易大厅”,要看戏得往院子深处走。终于曲曲折折找到了,我们去晚了,演出已经开始。

这个名为“黑匣子”的剧场,观众席只能容纳60余人。散场的时候发现,老年观众占一大半,也有像我这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红拂》 在舞台美术、舞台分割、灯光、服装、音乐、唱腔、观演互动方面都做了一些实验,有的较为成功,有的显然是失败的。

舞美灯光都不错。整个舞台设计成T型,正对观众的大舞台,是主表演区。台口两端,是分表演区。舞台上还有若干装置,演出中,背景版会打开一扇扇小门,乐手或者演员从里面出现。

长期以来,京剧的舞台一直非常简单,一桌二椅,就包办了所有场景。灯光就更不须一提,只要有点亮就行。而京剧的表演,高度程式化,一根马鞭就是千军万马,一只桨橹就是万帆进发。这虽是定例,但未必就是最合理的。如今舞台灯光技术都已经相当发达,应用在京剧上未尝不可。

痛心疾首:以下写了1000多字,详细论述京剧的继承和改革问题,可惜,页面出错,内容全没了。

没心思写下去了,只想说,支持《红拂》的实验,但是京剧的灵魂“唱念做打”还是不能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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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鬼

Friday, July 7th, 2006

我都是通过在线的RSS阅读器Bloglines来读博客,这样省时省力,一会工夫就能了解博友们的动态。

前几天,我从大切老师的RSS中看到一篇关于牙疼的文章,恰好到她办公室办事遇到她,就关切地问:“你牙疼好了吗?”

她说:“我没牙疼啊!”

真见鬼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大切老师套磁呢。

我是个凡事都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 回来检查我的RSS订阅,又见鬼了,大切牙疼那篇不见了。

后来我明白了,大切老师的BLOG放在BlogCn,这是个RSS经常出鬼的地方,时不时冒出一篇文章,一看居然是几个月以前的。大切老师的牙疼发生在5月9日,我表达关心的时间发生在7月上旬,难怪她一脸无辜地望着我呢。

RSS常出鬼的还有新浪,也会莫名其妙泛起一些老文章。

最稳定的是装了Wordpress的独立博客,还有中产阶级门户-和讯(和讯的问题是留评论的时候,自动Re:+标题,有些懒虫不改,所以回复一多,就看见满屏的Re:+标题.),歪酷也不错。

希望管博客的人重视这个问题,把手头的事做好,比整天搞这推广那推广要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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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

Thursday, July 6th, 2006

pencil

本来已经弃笔多年,以前只有三种场合能用到笔。1、领汇款或寄包裹,在邮局的柜台上,用栓着小绳的圆珠笔,这种笔非常紧俏,而且往往不下水。2、开会,拿个笔记本,拿个签字笔,领导讲话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写两笔。3、刷卡之后签字。

此外基本上跟笔绝缘了。然而,阿甘他妈说的,生活就像吃杏仁,不知道那一颗是苦的。半年前偶然的机会,我背起书包,重返校园。

我要把适度的赞美献给伊丽莎白第二女王,在她的治下,英国有了贝克汉姆,有了BBC网站,也有了雅思考试。

雅思考试是剑桥大学和英国文化处的超级印钞机(Money-spinning machine),每个考生费用是1470人民币,合100镑,在一百多个国家,每周都有一次考试。以杭州为例,半月考一次,我参加的是5月27日的考试,当时考生有240名,一年算下来就是26 * 240 * 100 = 624 000镑。扩大到全国、全世界,这笔钱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雅思考试答卷全部用铅笔完成,包括作文也是如此。铅笔,转笔刀,文具盒,这些小学时代的玩意,又被我们重新拾起来。

粗算一下,半年时间我一共用了26只铅笔。用铅笔我很挑剔, 中华我是不用的,因为班上其他人都用这个。自动铅笔我从小就鄙视,觉得那属懒汉与文盲专用。我用一种“德国-辉柏嘉”牌子的木质铅笔,顶端带橡皮。在超市里买的,一买一包,一包10支,还送一把转笔刀。

用铅笔书写的感觉真好!铅笔与其他笔相比有几大优势。一、可擦可改,随心书写;二、写的时候要时不时停下来削一削,怡情悦性,放松神经;三、用铅笔画过的书本、材料,可以传给后人,后来者可以把答案擦掉,循环使用。

铅笔还有一大功能,它能让人变得智慧。我们知道,铅笔写的文字不会保存太久,纸张的摩擦,字迹不久就会模糊。这里面一定隐藏着神秘的哲学。一切记录都是不可靠的,一切文字都会消失,一切都只是一个过程,一切都会随着时间淡去……就像雅思试题,做完之后,再看它一眼不知要什么时候;就像英语笔记,密密匝匝,厚厚叠叠,但很快就会跟记忆一起淡出。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会消逝得无踪无迹。

铅笔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它是扑朔迷离的生活,它是万籁无声的叹息,它是沧海茫茫的彼岸,它是支离破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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