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谈写作

October 6th, 2017

翻译:王佩

原文:Kazuo Ishiguro on Writing | Mental Wilderness

问:你哪儿来的idea?(注:idea可以译成“想法、主意、点子、创意”,都不尽精确,所以不译)

答:我说不准,每次创作过程都有细微的变化。项目的开头对我最重要。至于何时写下书里的第一行字,每个作家都不同,有文思泉涌型的,也有埋头规划型的。我动笔前要对故事有充分了解。这个阶段,我记笔记,试驾各种想法,选角一样实验不同的叙述角度–找对叙述者很重要。

我的idea是从主题和问题中来的,不一定非得经过大脑,走心也行。我思考的是故事的前提(premise)。比如说:当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忽然发现自己的生命都浪费了,这会是一种什么感受?通过这种体验,很容易收获很多idea.

我发现容易被那些曲径通幽、发人深省的主题所吸引,这促使我刨根问底。我会用过一句话总结,直达本质。

我需要找到边界在哪儿。我年轻时,经历过大杂烩阶段,啥都敢写。过一阵子,你就能找到下面两者的区别:你写的很高兴,但只湿了半只鞋的;你一个猛子扎下去,找到意义的。

问:作品深度哪里来?场景设置还是人物?

答:设置我不在意。我的第一本书刚开始场景选在Cornwall,后来挪到了长崎。我觉得吧,我讲的故事本质是抽象的,不靠场景设置。这都是机巧,我只有在最后一幕才费心找场景,为了讲故事的需要。

问:你是否需要一群人物来推动故事进程?

答:我以前经常搜肠刮肚构思人物,努力使他们有别于芸芸众生。后来我认识到应该聚焦人物关系,那样人物性格会自然发展。

关系应当自然,应当是货真价实的人间戏剧。我对人物关系停滞不前的故事,总有些疑虑。

问问自己:什么关系才有趣?这关系是否构成一个旅程?是标准的、老套的、还是深刻的、巧妙的、令人拍案惊奇的?

问:你怎样构思故事?

答:我坐在书房里,四周满是笔记,上面列出所有可能的关系和情境。写非小说的时候,作者动笔前会做大量研究。我也一样,不过我的研究不是在图书馆里,也不是通过采访。我研究脑海里的世界、人物、关系、设置。究竟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还是一个移动的舞台,以何种方式呈现?

问:你写手稿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我先用钢笔写,不怕字迹潦草。不在乎风格,唯一目标是赶紧把idea给挤出来,克服完美主义。我写得又快又密集。idea变来变去,如果我觉得人物这样更好,就马上掉头,全速前进。我写30–40页就停下来。第一稿兼职是一团乱麻。

接着我进入一个我闺女称为“蓄势待发”的过程。我看着一团乱麻,把它们分成不是一个个的段落,而是一个个的idea。这跟演员在排练时用的技巧一样:他们把本子分成一个个“瞬间”。

我给idea编号,比如1–23,接着用一个句子总结每个idea发生了什么,试着去产生一张流程图。

我不是遣词造句的好手。我的笔力存在于改稿之中。我从故事中撤退,以审视整体,看着那些编号的点,让观念形成,看看哪些是原创的哪些不是,考虑故事进程和分叉。接着重写一稿,如此重复3到4次,直到我对这30页满意为止。

接着,我又去攻克另外30页。我每次只攻一个单元,也就是30页,因为第二单元的30页,以前面的单元为基础。如果我一次性规划出蓝图,我害怕会有结构上的弱点。(当然也有项目需要一次性规划完成,比如《别让我走》)

问:这个过程中,你最享受什么?

答:“蓄势待发”呗。你感觉自己像神明一样,从高处俯视着这蹩脚的作者……不过,这个给了我安全感。我可以用20行把故事的核写出来。这可以让我把心思用在手稿上。

问:你需要自律吗?你是强迫自己写作,还是以写为享受?

答:不是享受,但我一直坚持下来了。我不是每天都写,这取决于项目的进展。对于粗稿来说,如果写得太久,反而降低效率。如果我每天写超过5–6页,随后的工作质量就会下降,如果我不“蓄势”,我就不知所措了。写作还是要保持一定的水准。就像爵士乐手,演奏到高潮,就该撤了。总有更有产出效率的事或者管理性的事务等着你去做。

后面的修改稿,我会花更长的时间,因为这个阶段不会才思枯竭。

一切都建立在写作过程的早期阶段。选项目要当心,跟结婚一样的道理,你得先验人。是以个人经验为基础,还是拉开一段距离,还是写类型小说,都因人而异。总之,不要轻看需要创意的项目。

观众提问

一、你喜欢的作家是谁?你写作的时候效法他们吗?

答:我偷师的作家,未必是我喜欢的。我从普鲁斯特学到了故事可以非线性展开,你可以探求记忆,一个场景触发另一个场景,未必跟情节有关。这给了我抽象派画家一样的自由。从海明威哪里,我学到了对话之间的弦外之音。我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超级粉,但没怎么影响到我的写作风格。

二、你喜欢写历史题材吗?

年少轻狂时,我无知无畏,觉得只要肯研究,我能指哪儿打哪儿,想用什么视角写就用什么视角写。变老后,我变得小心翼翼,深怕别人指着鼻子骂我写的有硬伤,或者侮辱他们的智商。小说家的通行证也有失效的地方,要尊重历史,尊重时事。小说在我心中至高无上,我怕自己丧失纯真。小心为妙,小说如果本身内容没有干货,可以往历史场景里加入一些骇人听闻的暴行成分,让其看上去像那么回事。(感谢Christie 和 清风Kaylin,指正最后一句译文。)

三、【观众最后问了一个关于小说 The Unconsoled的问题,太具体,有剧透,就不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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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切经书都被焚毁–写在好中文的样子第一期结束前18日

September 27th, 2017

距离好中文的样子第一期结束还有 18 天,我在班上跟大家一起做了一个严肃的游戏。这个游戏是:

假如有一天,出现了一个超级 AI,它是一 个独裁者,它把世界上所有的经书,无论是圣 经,塔木德,道德经,心经,论语……一 起烧光。

那么结果会怎么样?

得出的结论是:即使全世界的经书都被焚毁,那么 剩下的人类,也会凭着记忆、灵感,把这些经书 重新写出来。有的甚至青出于蓝。

那今天就是所有经书被毁的第一天,让我们一起 重建人类文明吧。我们先从难度最小的开始,首 先让我们重写最短的《心经》。

我们大家一人一句,用自己的话,还原了《心经》,《道德经》,开始重启人类文明。

接着有人说:

要有光。

于是就有了光。

自2017年1月开始到9月底,好中文的样子已经进行了 33 节课,在这 10 个月的时间,虽然没有统计,我写下了大约 50 万字 的讲稿和交流笔记。这50万字的好中文训练中,我是受益最大的 人。我学到了什么?一句话:

西学为体,国学为用。

这是好中文的最基本的一点,出于信仰和所受的 教育,我把西方的经典列为正典,中国自己的东西,是副典。如果没有母语中文,我们就没有表 达的工具。 用挖煤的术语来说,西学是主井,直通煤层;国 学是副井,把人物料运到那儿。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所以,在我的历次演讲之中,大家发现,我更强 调的是,写作的思想,文体/风格,对于遣词造句并不在意。

尤其是博大精深的古文,我们能绕开就绕开。这 也是中国百年以来,走的一条现代化捷径。

如果从文字学和古文入手,首先本人功力不够, 其次大部分人恐怕无法消受。

汉字有多少?《康熙字典》收了 42174 个字,大 部分都是毫无意义的死文字。说到所用的不同汉 字 量,《四书》一共用了 2317 个,《诗经》 2839 个。李白,3560 个。杜甫,4350 个。韩 愈,也是 4350 个。白居易,4600 个。《文选》 也不过用了 7000 个字。

如果搞清楚每个字的字义,并且用在我们的写作 中,那么对于作者和读者都是一种折磨。

中文是一个不断演进,自我更生的语言。

汉字就像魔方,变化无穷,只要按照一定规则组 合,就足以应对外部世界的变化。

简体中文系统支持 GB2312–80 共有 6763 个字, 对于现代人来说,不需要读四书五经,不需要超 过中学生语文课本之外的古诗文,就应当对汉语 应付自如,写出明白晓畅、高雅简洁的好中文。 最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更新。

因此我们讲述了风格的感觉,讲述了古典文体, 讲述了知情的魔咒,讲述了亚里士多德和莎士比 亚,讲述了圣经,还有共产党宣言。为的是让大家自己 去训练作家之耳,找到风格感,文体感。

在讲述这些主课的同时,我们主要用西方认知科学的方法,来训练大家的思维。

在@057Zo ̤̮ o ̤̮ m.ོQuiet 和@叶猛犸–089 等诸君的 协理下,我们通过日常交流,讲述了柳比歇夫, 阿西莫夫,纳博科夫(三夫),积极心理学,心 流理论,编程思维…… 所以,与其说好中文是写作课,不如说是思维 课,认知课,心理课。我们还特意强调了 STEM 教育,提出,若想学好语文,首先得学好数学。

我们讲到了未来简史,我们讲了时间源头,我们 讲了如何成为一个厉害的人,以及如何成为一个 不计利害的人。

我们讲了勇猛精进,我们说了理想主义,为了未 来的黑暗时代,我们讲了苦难之书,开列了凛冬 书单,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大家记住,西学才是 实学,国学只能用来辅助。

只依靠中国的传统的东西,我们只能原地打转。 而一旦有了西学的基础,所有国学的精华都变得 熠熠生辉。这是一个基本的立场文体。 用西方的基础信仰和价值体系,来解读东方社 会。那么我们就能看透中国 Matrix 的真相。

欢迎来到真实的沙漠,这沙漠就是好中文。

大家本来都可以陶醉在 matrix 的子曰诗云之中。 不幸被好中文的钟声敲醒。

我们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一个人的力量是 抵挡不住的,但是借助背后强大的西方文明,我 们就能抵挡这些黑暗。在洗脑的时代,反洗脑。 在愚弱的时代,保持智慧与刚强。

起初,神创造天地。

太初有道。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万物皆有定时。

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我逃出来向你报信。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所有这些字句,都是中文里以前没有的,借助传 教士的伟力,这些话通过白话,传到了华夏,开 启了一扇扇通向光明的窗。

我并不指望大家都相信这本经书里的话,甚至不 指望大家读完读懂它,但是请大家相信,牛顿之 所以去探索天体的奥秘,他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发 展生产力。 在星空之上,更有星空。在光明之上,有更大的 光明。

请大家记住这些 Isaac 以撒的名字。那个被献祭 又活下来的以撒。那个以撒-牛顿。还有一个叫 以撒-毛的主张共享主义的人。

没有狂野的梦想,没有比情欲比爱情更火热的激 情,人类将无所作为。如果不是有那么多科幻作 家的想象,哪有人类现在探索宇宙、发展 ai 的实 践?

中国人啊,你不可以没有狂热的梦想。你不可以 这么实际,这么功利。

我不想说我们自古以来,我们的任何自古以来, 只有在西学的参照系下,才有新的意义。 我希望大家都成一个换了西学 cpu 的人。我希望 大家重新审视我们传统的文化,伦理,道德。

圣经上说,人要离开父母,结为一体。这就是家 庭的核心和起源。人类社会的伦理核心是一男一 女,组成一个家庭,而不是什么孝。所以,配偶 的地位永远高过于父母。

站在这个高度读儒家经典,你才能明白它究竟要 说什么。才能看穿几千年的大棋局。

先知一直在,只是换了一个身份,换了一种声 音。但我们能够听得出来,这样的声音。

我们从马克思那里,听到了先知耶利米的声音。 我们从尤瓦尔-赫拉利那里,听到了拉比的声 音。我们从以撒牛顿那里,看到一个以撒、雅各 一样广阔的心灵。

这一些,都是我们的文化所欠缺的。无论好中文 以后还在不在,希望留下一点点火苗。你们才是 世界的未来。

你们来自厂矿,工地,机关,写字楼,学校,田 野,从萨玛利亚直到地极,都有你们的身影。而 我不过是一个盗火者,我所说的什么,我真的都记不住了。

我觉得我只说了一句话那就是:我寻觅真理,真理必让我得自由。答案并不在风中飘荡,答案早已落进土壤。正如我们 所看的,所读的,所听的。

好中文,大语文,我的美丽汉语,我的美丽人 生。

汉语是我们的宿命,我们的山寨,我们的避难 所,又是我们的高台。

我要向山举目,我的帮助从何而来?

白天太阳不会伤你,夜晚月亮不会害你。

你必像一棵树,种在溪水边。

我坚信: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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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应该用Markdown写作?

September 8th, 2017

我其实很不喜欢这种标题,它看上去循循善诱,实际上是一种命令式的暗示。可是没有办法,写这种文章只有几种标题可以选择(括号内斜体字为读者看过之后的大致反应)

  1. 我用Markdown写作,你也可以!(那又怎样?你用什么写作跟我有什么关系?)
  2. 我为什么要用Markdown写作?(谁在乎?)
  3. 为什么你应该用Markdown写作?(嗯?居然有人命令我,我要看看到底为什么。)

以上就是用Markdown写成的。

Markdown是什么,且听我快快道来。

20年前,我第一次接触互联网,当时还是用 28.8k的猫拨号。 我从一本《电脑报》附赠的光盘里,找到了 台湾版的“烘培机”(烘培机)制作指南。看得如痴如醉。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有一种神奇的“语言”叫 HTML,“超文本标识语言”,我慢慢学会了这种语言,并做了第一个“个人主页”,放在网易上。

后来凭借这项技能,我成了北漂一族,那一段生活,改变了我的一生。

Markdown语言是HTML的远房亲戚。

有一个少年,亚伦·斯沃茨(Aaron Swartz),被称为互联网之子,他为网络而生,为网络精神而死。

斯沃茨参与了网摘格式 RSS、文档格式Markdown、创作共用等的开发、发展。其中恩泽我们的,除了他的精神之外,就是现在简书和Github都支持的Markdown格式。

这个语言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使用“易于阅读、易于撰写的纯文字格式,并选择性的转换成 有效的XHTML(或是 HTML)”。 其中最重要的设计是可读性,也就是说这个语言可以直接在字面上的被阅读,而不用被一些格式化指令标记。

Markdown胜出Html的地方就是其可读性。虽然都是标记语言,html不用浏览器解析, 是很难读的。而 Markdown即使不经过解析,也很好读。

可读性很重要,我们举个例子,假如曹雪芹活到现在,他在写一部长篇小说。他可以选择用Word等软件写,边写边排版,因为这样看起来比较清楚。但是他发现,一边写内容,一边调格式,一心二用,非常分神。他只想专注第写内容,怎么办?此时,他又两种选择:

  • 方法一:不管形式,写到一堆,写完再统一调整。
  • 方法二:在不影响写作的情况下,通过加几个简单的标记,让自己写的文章排版更清晰,并且以后可以生成编辑所需要的各种格式(PDF,WORD,HTML等)。

使用方法一,曹雪芹写的效果如下:

贾芸听声音像是熟人,仔细一看,原来是紧邻倪二。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饭,专爱喝酒打架。此时正从欠钱人家索债归来,已在醉乡,不料贾芸碰了他,就要动手。贾芸叫道:“老二!住手!是我冲撞了你。”倪二一听他的语音,将醉眼睁开一看,见是贾芸,忙松了手,趔趄著笑道:“原来是贾二爷。这会子那里去?”贾芸道:“告诉不得你,平白的又讨了个没趣儿!”倪二道:“不妨。有什么不平的事,告诉我,我替你出气。这三街六巷,凭他是谁,若得罪了我醉金刚倪二的街坊,管叫他人离家散!”贾芸道:“老二,你别生气,听我告诉你这缘故。”便把卜世仁一段事告诉了倪二。倪二听了,大怒道:“要不是二爷的亲戚,我就骂出来,真真把人气死!--也罢,你也不必愁,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要用只管拿去。我们好街坊,这银子是不要利钱的。”一头说,一头从搭包内掏出一包银子来。

使用方法二,用Markdown简单处理一下的话,这段的排版就变了:

贾芸听声音像是熟人,仔细一看,原来是紧邻倪二。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饭,专爱喝酒打架。此时正从欠钱人家索债归来,已在醉乡,不料贾芸碰了他,就要动手。贾芸叫道:

“老二!住手!是我冲撞了你。”

倪二一听他的语音,将醉眼睁开一看,见是贾芸,忙松了手,趔趄著笑道:

“原来是贾二爷。这会子那里去?”

贾芸道:

“告诉不得你,平白的又讨了个没趣儿!”

倪二道:

“不妨。有什么不平的事,告诉我,我替你出气。这三街六巷,凭他是谁,若得罪了我醉金刚倪二的街坊,管叫他人离家散!”

贾芸道:

“老二,你别生气,听我告诉你这缘故。”

便把卜世仁一段事告诉了倪二。倪二听了,大怒道:

“要不是二爷的亲戚,我就骂出来,真真把人气死!--也罢,你也不必愁,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要用只管拿去。我们好街坊,这银子是不要利钱的。”

一头说,一头从搭包内掏出一包银子来。

方法二显然更适合阅读,不仅对于读者,对作者本人来说,也便于头脑清醒地进行修改。

关键是,使用方法二与方法一相比,曹雪芹并没有付出更多的劳动,他只是在对话的段首加了一个引用符号:

>

例如第一句对话,他只需要写成:

> “老二!住手!是我冲撞了你。”

显示出来,就变成:

“老二!住手!是我冲撞了你。”

有人也许会不以为然。曹雪芹没有电脑,当然也不懂Markdown,照样写出了《红楼梦》。可见,工具和格式不重要,内容才重要。

这是一种诡辩了,用结果来解释原因。

曹雪芹如果活在当代,混在简书或者开设个人博客,是没有人分辨得出他是一代文豪的。他如果想脱颖而出,除了自身写得好之外,还应该形式上更便于别人阅读,才能引起更多读者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文章经过 Markdown的格式化之后,变得更清晰,更易读,更有美感,也会刺激曹雪芹以更为愉悦的心情进行写作。

以前的文章格式,并非生来如此,而是纸质印刷的需要。比如:段首要空两个字,段与段之间不留空行,直接引语都混在一段之中。这些并不是为了便于阅读,而是为了节约纸张。

而电子阅读时代,屏幕的空间滚动起来,可以无限大,但是跟纸张比起来,屏幕伤眼睛,容易使我们疲劳,因此人们需要更为清晰的排版,这就是Markdown存在的意义。

Markdown语言非常简单,只需要1个小时就能学会。具体指南可以参考:

献给写作者的 Markdown 新手指南 – 简书

任何文本编辑软件都可以用来写Markdown,但是为了使用更快捷,同时能看到预览效果,我建议大家使用简书的官方编辑器(Markdown 编辑器 – 简书),如果你用的是苹果Mac系统,我建议使用一个叫MacDown的免费app。

MacDown: The open source Markdown editor for macOS

Macdown的特点是,界面分左右两栏,一侧编辑,另一侧可以看到结果。它受一款由中国人开发的软件Mou的启发。Mou非常受欢迎,以至于开发者动了心思。提前两年就预告新版本,并且让大家预先打钱订购。我就给他们打了50元钱,然后Mou就变成了烂尾工程,现在连新版的Mac OS都不支持了。不知道亚伦·斯沃茨地下有知,会做何感想?

地下有知?对,亚伦·斯沃茨已经死了。他是一个热爱自由,坚信知识要共享的人,想不到也给自己惹来了大祸。

2011年7月19日他被指控自论文库JSTOR上非法下载了大量学术期刊文章,并遭联邦政府起诉被捕,尽管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论文免费提供给网民,但面临百万美元罚款和最高35年徒刑。 2013年1月11日早晨,他被发现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公寓中上吊自杀身亡,结束了27年的为自由而燃烧的生命。

希望大家不负亚伦·斯沃茨带给这个世界的美好,拥抱新技术,做点有益又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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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幸存者一样写作

September 6th, 2017

写作释放的能量之大,超乎一般人的认知。人生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写作解决。

  • 饿肚子?写作可以解决,写到心流涌动,就忘了饥饿。
  • 生病?写作可以解决,病中的写作,沉郁扎实,过滤了肤浅,仅次于狱中书简。
  • 失恋?没有比写作更适合治疗失恋的了,而且还能引来下一次的恋爱对象。
  • 贫困潦倒?写作吧,只有穷困才能写出好作品,曹雪芹如果依然锦衣玉食,只能成为吟风弄月的公子哥,而贫困让他获得了新生命。
  • 富得流油?写作吧,写作可以让你的财富看上去更匹配你。通过写作,你会更认真理性地看待财富,也许你会成为一个新人。

可是,在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这样的人,轻易缴出他们的笔。

  • 家里出点事,不写了。
  • 自己生了病,不写了。
  • 与partner吵架不写了。
  • 不开心,不写了。太开心,不写了。
  • 旅游,太忙,不写了。没旅游,没素材,更不想写。
  • 开车,不写,坐车,不写,坐地铁,不写,坐书桌旁,不写。
  • 跑马拉松,不写。没马拉松可跑,不写。
  • 换工作,不写了。工作一成不变,不写了。

总之,不写的理由能找一万个。可是,真相是:

  • 没有人在乎你写得好不好;
  • 没有人在乎你写得够不够;
  • 没有人在乎你写得多不多;
  • 没有人在乎你写还是不写!

那为什么还要写呢?

第一:写作是为了训练获得心流的能力

心流(flow)是美国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 (Mihaly Csikszentmihalyi)提出来的概念。指的是一个人成为最杰出的自己的时候,那种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的感觉。运动员会称之为“巅峰时刻”,艺术家会称之为“灵感勃发”,作家会称之为“文思泉涌”。

用米哈里自己的话说:

心流体验可用棋局做比喻。当棋局进人难分胜负的局面,棋手可以好儿个钟头不感觉饥饿或头痛,赛程中的运 动选手在赛局结束前,也同样不觉得疼痛、疲累。只要注意力凝聚合一,些微的不适根本引不起当事人的察觉。

心流可以通过做家务、开车获得,只要足够专心。但如果想在工作中训练出“心流”,需要现有专注力。可是人的问题在于,并不是天然就能全神贯注的。还是用鼻祖的话:

人若无法全神贯注,意识便会陷入混乱。在正常情况下, 心灵若处于资讯错乱的状态,念头会一个个冒出来,全无逻辑上的因果关联。除非学会集中注意力,肯下功夫, 你的思绪才能井然成序,汇整出结论。

而检验全神贯注能力的最好工具就是写作。

第二:写作能力是一项天赐大礼

学过一门外语的人都知道,用外语写作有多难,哪怕是普通的商业信函,都要琢磨半天。要想用外语写作,且到发表级别,没有十年以上的刻意练习,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我们也看到很多老外尽管汉语说得很溜,还一口京腔,但真让他们拿起笔写作,那比中国男足世界杯出线还难。

但是,只要经过一定的训练,你就可以用母语写出语义清楚、语法正确、甚至朗朗上口的文章。这是多大的恩赐。**所以,千万不要辜负了自己的写作能力。
**

第三:写作能让从未来回到现在

科幻作家菲利普·狄克被称为科幻界的梵高。他的生卒年代很好记,1928-1982,活了53岁。他的作品,生前一点都不畅销。影视版权也只卖出了一部,就是根据他的短篇小说《仿生人会梦到电子羊吗?》改编的《银翼杀手》(Blade Runner),但是,他没有看到公映就死了。

他母亲怀的是龙凤胎,与他一起出生的还有个妹妹。可是,妹妹不到1岁死了,死于母亲的疏于照顾和营养不良。可是,狄克一直负疚,认为妹妹的死由自己造成。他成年之后,大学退学,精神恍惚,经常神游天外,还是一位瘾君子。写作也不能让他摆脱贫困,他自述穷得“连图书馆里的借书逾期罚款都交不起”。

但是今天,你可能不知道菲利普·狄克的名字,但是只要你看过科幻电影,就一定看过他原创的故事。他的作品有22部被改编成了影视和游戏。人们耳熟能详的:《魔鬼总动员/全面回忆》(Total Recall)、《少数派报告》、《高堡奇人》等,都是他的作品。

而写作的意义,像极了他的短篇Paycheck(小说翻译成《空头支票》、电影译名《记忆裂痕》)。

《记忆裂痕》讲,一个人为了赚钱,把自己一生中的两年,卖给了一家大公司,并且这两年的记忆都都要被删除。期满之后,他被飞船送到这家公司的总部,去领合同中规定的丰厚的报酬。

一位小姐接待了他,寒暄之后,递给他一个袋子,可里面装的不是钱。

小姐告诉他,对不起,按照你跟我们的协议,你自愿放弃了酬金。他拿过合同一看,果然。

他打开袋子面是:一段电线,一张公交卡,一块蓝布,一张身份卡,一张票根,一张快递收据。他想,我脑子有病啊,要这些破玩意?

但是,富有契约精神的他,还是拿着袋子走出了总部。

随着故事一步步推进,他才知道,袋子里的零碎,都是因为他留给自己的救命稻草。而他何以知道?因为他打工的公司生产的就是“预测未来的机器”。

这个故事,能够找到现实版。比如在足球界,一位教练在A俱乐部的时候,把一个冉冉升起的球星卖给了B俱乐部,四年后,这位教练又到了B俱乐部执教,那位球星已经成长为势不可挡的巨星。人们管这种情况通常称作:“他把一颗超级巨星卖给了四年之后的自己”。

而写作正是有这样的功能。你费时费力、不见收益的写作,就像你卖出的球星,又像你放弃钱财而拿到的纸袋,表面上看亏损,实际上救了未来的自己。

然而,不是所有的写作都能拯救自己。

世界上有两种写作,一种是作为受害者的写作,另一种是作为幸存者的写作。

大家想想,在什么情况下,你写的文章可以一夜走红、在朋友圈一纸风行?似乎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成为一个受害者时。

如果你写一篇如何防范办公室性骚扰的文章,你肯定不会红。但如果你写一篇《我不再沉默:我的上司/书商/老板/某个大人物/是这样性侵我的》,那你一定一夜爆红。或者从广义上讲,像某些网红作家那样,扮演成亲情、友情、人类正常感情的受害者,吐槽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友爱、善意,也一定能红。

但是,我的建议是,不要像受害者那样去写作。

写作的真正意义应该像约伯的仆人说的那样:

……他们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受害者,也不是牺牲品,我们是幸存者。

所以,要堂堂正正,带着尊严,像幸存者那样去写作。

我不红,也不追求红,但是,只有我一个人活着逃回来,向你们报信。

看不看,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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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短文,交好友,寄长情

August 25th, 2017

跟刘淼老师交流,他有一个观点,认为现在的千字文局限性很大,难以把一个事情讲透,但是如果日更的话,人的时间精力又有限,所以他采取了连载的方式。

我则认为,千字文太长了。

千字文的诞生,是传统媒体排版的需要。为什么是千字呢?因为一张4开的报纸,排满一版图文是4000字。正好可以放四篇专栏。

而对于专栏作者来说,千字文是最擅长的套路。

我2003年在《新京报》开专栏的时候,写到最后,炼成了一种本事,直接写字板写,不用字数统计,就知道有没有写到一千字。

但是千字文,本身并不是一个好长度。

因为它在多数情况下,太长了!

古人写的最多的是百字文,也就是一两条推特、微博的长度。

万历二十六年初春,袁宏道在北京郊游。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

一春寒甚,西直门外,柳尚无萌蘖。花朝之夕,月甚明,寒风割目,与舍弟闲步东直道上,兴不可遏,遂由北安门至药王庙,观御河水。时冰皮未解,一望浩白,冷光与月相磨,寒风酸骨。趋至崇国寺,寂无一人,风铃之声,与猧吠相应答。殿上题及古碑字,了了可读。树上寒鸦,拍之不惊,以砾投之,亦不起,疑其僵也。忽大风吼檐,阴沙四集,拥面疾趋,齿牙涩涩有声,为乐未几,苦已百倍。数日后,又与舍弟一观满井,枯条数茎,略无新意。京师之春如此,穷官之兴可知也。

这封信一共228个字,把北京郊外荒凉的景象,描写得如在眼前。

还有更短的妙简。

明末朱之瑜的《与三好安宅》:

奉上粗布锦衣,聊以御寒而已,以足下狷洁,不敢以细帛污清节也。诸面言,不一。

完了?完了。37个字。

苏东坡更是短文大师。《记承天寺夜游》是最出名的一篇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在那个没有手机,没有微信的时代,这是何等奇妙的交流方式。苏轼当时被贬在黄州,夜里看到月色入户,就去找张怀民。

不是在微信发一句:

在吗?

而是径直敲门:笃笃笃。

张怀民:谁?
苏东坡:我。
张怀民:嘛?
苏东坡:尿。

如果没有张怀民,就没有这篇妙文。所以古人看似写景的文章,往往在写人。

在这里,不得不提,我们的西湖。

张岱的《湖心亭看雪》是一篇写景写人的妙文。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拏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余拏 一作:余挐)

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饮。余强饮三大白而别。问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明人喜欢短简。段一洁《与吴介兹》:

野梨酸涩类枳;断桃根接之,稍可啖;再接之,三接之,甘脆远过于哀梨。可见人不可不相与好人也。

清朝进士吴锡麟《简张心甫》:

枕上闻鸟声关关,披衣起盥,日色已上纸窗。望宝石诸山,轩豁呈露,笑黛宛然。足下能同一游乎?已买艄舲以待。

我们现在的精神生活,想想,有时真的不算生活。现代化不是把我们连根拔起,而是如何利用现代的物质力量,延续传统的美好生活。

清代钱塘人诸九鼎,给朋友写了自己游桐庐严陵的情景,最后一句话说:

足下未得同行,实为惋惜!

既然:

人不可不相与好人也。

那么:

就来参加我的朋友饱醉豚发起的8月26日的简书朋友见面会吧。

简叔说,他要参加8月26日的上海同城聚会 – 简书

否则:

足下未得同行,实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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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坐下来聊聊辛普森

July 22nd, 2017

2017年7月21日,O.J.辛普森假释听证会作出裁决,准许OJ(辛普森的简称)假释。这意味着失去了9年自由的辛普森再次回归社会。

你会问,辛普森不是那个涉嫌杀妻的橄榄球运动员吗?正是。

他不是杀妻案被判无罪吗?怎么又刚从牢里放出来呢?

这是一个longlongstory,请听我对你慢慢道来。

第一部分:杀妻案之前

辛普森,在美国人们习惯称他为OJ,外号果汁Juice,因为美国人管电力公司也叫juice,所以,他有个外号叫电力公司。O.J.Simpson,出生于1947年,今年70了。

他的故事,是美国制造的结果。《辛普森:美国制造》由伊斯拉·埃德尔曼执导、CarolineWaterlow制片、以及ESPN出品的写实纪录片,该片包含了72段新访谈,长达7个半小时,以档案新闻画面的形式复述了O.J.Simpson的完整生涯,被授予2017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项。

前天夜里,一口气看完,气得发了十几条弹幕。辛普森的成长道路,可以说是美国梦的典型。

奥伦塔尔·詹姆斯·辛普森(英语:OrenthalJamesSimpson,1947年7月9日-),他原是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卫。

辛普森出生在旧金山,他的母亲是医院管理员。辛普森在旧金山长大,住在经济适用房。早在他十几岁时,他加入了称为波斯战士的街头帮派,一度在旧金山的青年教导中心被矫正。当有一天他一起混帮派的黑哥们上法庭指证他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这段经历。

辛普森从中学起就表现出超人的橄榄球天赋。得到了南加州大学的体育奖学金,1967年和1968年,他在校队担任跑卫。辛普森在1967年赢得了瓦尔特‧坎普奖。在1968年,他跑阵达1709码及22次达阵,赢得了海斯曼杯、麦斯威尔奖(MaxwellAward),以及当年的瓦尔特‧坎普奖。

1968年球季,美国橄榄球联盟(AFL)的布法罗比尔以1胜12败1平的战绩获得1969年选秀会的状元签,辛普森以第一顺位被布法罗比尔选中,踏上了职业橄榄球赛场。1973年,辛普森持球冲刺创造了2003码的记录,成为第一个超过2000码的运动员,及12次达阵得分。当之无愧的成为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

后来他进军演艺圈,他成功地参演了一系列电影,例如迷你剧《根》(1977年)、戏剧动作电影《三K党》(1974年)、《火烧摩天楼》(1974年)、《卡桑德拉大桥》(1976年)、《魔羯星一号》(1978年),以及喜剧《回到海滩》(1987年)和《白头神探》三部曲(1988年、1991年、1994年)。

在广告领域,他也顺风顺水。他获得了许多代言活动。他是赫兹汽车租赁公司的一位代言人。在广告中,他跑着穿过机场,旁边的白人乘客则喊:Go, OJ,go。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个黑人,成为过汽车行业的代言人。OJ被白人社会完全接纳,大家都忘记了他的肤色。当时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

当时一件最出名的事件是,在奥运会上,200米赛跑的金银牌都是美国黑人选手获得,就在奏美国国歌的时候,两位黑人举起一只拳头,拳头上戴着黑手套。1968年第十九届墨西哥城夏季奥运会,美国黑人运动员抗议种族歧视。在颁奖典礼放美国国歌时,200米金牌得主托米.史密斯和铜牌得主约翰.卡洛斯,举起带着黑色手套的拳头低下了头,这样来抗议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但是他们随后就因此被驱逐出奥林匹克村了。

后来这一动作成为了黑人抗议美国政府的典型动作。极具象征意义和挑战性。

谁也想不到,27年以后,人们会在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席上看到这一动作。

而被白人社会完全接纳的OJ从来不惹这个麻烦,他早已不把自己看成是黑人。

1967年6月24日,辛普森与玛格丽特结婚,他们育有三个孩子,其中第三个小女儿,1979年在他家中的游泳池,溺水而亡。来到洛杉矶定居的OJ住在富人区里,并且频繁出入一些高档的俱乐部。其中一个名流云集的雏菊俱乐部,里面除了美国王思聪们就是各种美女。

在那里,OJ与18岁的白人姑娘妮可-布朗相遇。第一次约会,OJ就扯破了妮可的裤子。但是妮可还是爱上了这个笑容可掬的前橄榄球明星。

1979年,在小女儿溺亡之后,辛普森和玛格丽特离婚。1985年2月2日,辛普森与妮可‧布朗(NicoleBrown)结婚,他们育有两个孩子。这本来是一个美国童话,至此,一切还很美好。直到致命的时刻来临。

婚后,OJ的本性渐渐暴露出来,他沾花惹草,并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对妮可实施家暴。妮可曾经多次报警,在警局留下了录音和出警记录。这些后来都成为呈堂证据。1989年,辛普森辩护未实施家庭暴力,并与妮可‧布朗分手,而辛普森支付子女抚养费。1992年,辛普森夫妇离婚。妮可与OJ离婚后,发现经常被他盯梢。当她跟男人约会的时候,OJ会在她住的房子外,监视一夜。次日,找到那个男的,盯着他的眼睛说:我是OJ,跟你上床的这个是我老婆。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辛普森案的背景,不能不说当年的洛杉矶骚乱。有一个改变美国历史的事件,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动。

1991年3月3日,黑人罗德尼·金与两名乘客在东湾岸高速公路酒后超速。一名女巡警驱车紧追,金拐进市区一条小路,被警察堵住。在口头警告无效后,警长命令4位白人刑警制服金。由于金反抗,四位警察未能制服金;在警告无效后,警长使用高压电警棍,但金连续两次被击倒立即站立起来,并向警察猛扑过来。金拒不服从命令,直到警察打下第56警棍之后,金才求饶。随后警察停止殴打,给金带上手铐,并交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

恰巧,整个事件被附近的居民从其公寓拍摄下来,但不包括金拒捕和孔恩用高压电警棍试图制服金的画面,共81秒。次日,此居民将录像带送到洛杉矶的电视台,电视台将81秒的视频剪辑为68秒并播出,并且在各大电视网播出。经过删减的画面,显示出警察在狂揍一个手无寸铁的黑人。

整个事件在美国点燃了风暴。

洛杉矶地方检察官起诉4名涉嫌殴打攻击罗德尼·金的员警。1992年4月29日,陪审团判定四名员警无罪,并无过度的使用武力逮捕嫌犯。

结果出炉后,民众上街抗议,随后已起长达数日的暴动。暴动的参予者主要是黑人及拉丁裔居民,暴动事件主要集中于洛杉矶中南部。随后国民兵宣布宵禁并且开始控制局面,最后在美国陆军的介入之下平息了整起暴动。

这场暴动持续了四天并透过媒体震撼了整个世界。在这期间共有53人死亡,大约有600起纵火,以及大约1万人被逮捕。

需要说明的是,OJ在这次事件中,一点都没有发挥他作为黑人明星的影响力,根本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1994年6月12日,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与其好友罗纳德·高曼(RonaldGoldman)在妮可家中被谋杀。

当天晚上11:35左右,美国洛杉矶市蒙塔纳大街(Montana)好心人外出散步时发现了一条秋田犬,他们带着这条狗外出寻找它的主人,在狗的牵引下他们最终来到了南邦迪大道875号,在那里博兹泰佩夫妇发现了一具横躺在地上的女尸,这具尸体正是本案受害人妮可尔·布朗·辛普森(NicoleBrownSimpson)报警之后,警察又在房间内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此人名叫罗纳德·高曼,是一位Waiter。二人都死于利器刺伤,妮可尔的两个孩子西德尼(Sydney,8岁)和贾斯汀(Justin,5岁),正在楼上的房间内熟睡。

二 杀妻案

我是妮可·辛普森。

时间回到1994年6月12日晚上,洛杉矶警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里面是一个女人急促的说话声。

女声–救救我,他马上要进来了!

接警的女警问了报警人的姓名。

女警:是谁要闯进来?

妮可:OJ辛普森。

女警:你申请了不准靠近令吗?

妮可:没有。快点,他怒气冲冲,马上冲进来了。

电话里同时夹杂着一个男人的怒吼声,怒骂“婊子”之类的。电话里同时夹杂着一个男人的怒吼声,怒骂“婊子”之类的。

女警:我们的警力此刻都在巡逻,你要再等一等。不要激怒他。

1994年6月12日晚上11:35左右,美国洛杉矶市蒙塔纳大街(Montana)的居民施瓦布(Schwab)在外出散步时发现了一条秋田犬,他将这条狗带回家后又交给了邻居博兹泰佩(Boztepe)。博兹泰佩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这个邻居,也对狗再也爱不起来了。随后不久博兹泰佩同太太带着这条狗外出寻找它的主人,在狗的牵引下他们最终来到了南邦迪大道875号。

这对好心的夫妇走了进去,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地上满是鲜血,像一个屠宰场一样,一具女尸蜷缩在血泊之中。报警之后,警察又在房间内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此人名叫罗纳德·高曼(Goldman),是一位男招待。而女尸正是受害人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BrownSimpson)。由于血液喷溅得到处都是,需要派出最得力的探员,来进行侦探。

有一个叫叫丹尼斯·冯的华裔,被派来勘查现场。警方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使他们开始怀疑O·J·辛普森就是凶手。

妮可尔咽喉部被刺中多刀,几近斩首;脊椎也几乎断裂,面部浮肿。布朗饲养的美国秋田犬曾于当晚十一时在凶案现场狂吠,而检方认定凶案发生的时间介于晚上10:15到10:40之间。在现场采集到两枚血脚印,事后调查发现就是OJ所穿的鞋子。现场有OJ的血迹,OJ的车里发现了妮可的血迹。更为惊人的是,在现场发现了一只带血的皮手套。随后,一位叫MarkFuhrman的白人警察,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树丛小道上,找到了另一只血手套。

这只手套化验,都有受害人的dna和OJ辛普森的dna。此刻的OJ辛普森又在哪儿呢?当晚10时54分,辛普森坐进门口的一辆豪华轿车,前往洛杉矶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芝加哥,参加赫兹公司(Hertz,美国最大租车行,辛普森是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的一次集会,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悬疑,如果世界上有铁证如山的话,这就是了。

事后的发展超越了全体人类的想象力。

最牢靠的DNA证据。从尸体旁的血脚印和妮可尔公寓后门的血迹采集到的样本被送往实验室进行DNA比对。辛普森的血液和犯罪现场所提取到的足迹和后门血样吻合。

辛普森干了如下几件事,足见此人的本性。

1.大摇大摆地出席了妮可的葬礼。

2.聘请了豪华律师团队,并且通过律师跟检察官说,准备自首。

由于辛普森面临的是双重谋杀指控,定罪的话,在加州可判死刑。

辛普森雇佣了一支由知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其中包括F.LeeBailey、RobertShapiro、AlanDershowitz(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RobertKardashian、GeraldUelmen(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教授)、CarlE.Douglas以及JohnnieCochran。辩护团队中还有DNA方面的专家BarryScheck和PeterNeufeld,二人受雇来推翻检方的DNA证据。

这么简单的一个铁案,为什么会有后来的结果?现在想来,十分费解。但是放在1994–1995年那个时代,则不难理解。

当时,洛杉矶骚乱刚发生两三年,警察自信和社会形象被严重摧毁。于是发生了美国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最离奇的汽车追逐大戏。好莱坞大片live直播。

律师说服警方同意辛普森在6月17日上午11时自首,尽管双重凶杀案的指控意味着无法保释。17日,逾千名记者在警局门口等候辛普森。但是并没有按时现身。随后,警察发布了全城搜捕令。

此时,OJ的好友兼辩护律师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向媒体宣读了一封内容杂乱的辛普森亲笔信。内容否认自己杀妻,并且让人感觉他要自杀。

警方发现了辛普森和一个好友阿尔·考林斯正在驾驶野马车,驶上高速公路。通过电台,报告了总部。几十辆警车加入了追逐队伍。电视台中断了NBA总决赛的直播,插入直升机现场拍摄的追逐画面。说这个追逐离奇是因为逃亡车辆和追逐车辆速度都很低,不超过40英里,也就是时速60公里以下。

警方没有采取撞车,拦截等任何措施,被讽刺为给总统护驾,当时ABC的记者,在直升机上窃喜:按照规律,追逐一段时间后,OJ肯定会被警察给射杀,那么就没有一家电视台跟我们竞争了。

但是警察一直把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护送到他的住处。并且允许他在车里呆了一个多小时,等到天黑之后,OJ才从这里走出来,向警方投降。

初审OJ的警察是两个青瓜蛋子,简单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就把辛普森放了。如果当时抓住询问,案发时段辛普森去往何处,估计会留下过硬的供词。然而,这次审问后来在法庭上一点用处都没有。

此时舆论汹汹,黑人走上街头,要求释放辛普森。接下来的过程大家可以自己找资料,或者看纪录片。

我看这部纪录片的时候,是怒发冲冠的状态。看到一个人面兽心的两面人,靠着讼棍打种族牌,而逍遥法外,让人气得牙根都痒痒。法庭戏我都是用2倍速度播放的,因为实在不能容忍:

  • 检察官的软弱、愚蠢。
  • 辛普森讼棍团队的凶猛、嗜血、颠倒黑白。
  • 陪审团的昏聩愚蠢。
  • 日裔法官的偏袒。
  • 被辛普森团队玩残的证人们(包括警察、法医)的懦弱,口拙。
  • 正义的迟迟不到。
  • 被害人家属的痛不欲生。

辛普森律师团的策略就是大打种族牌,他们找到了一个突破口,MarkFuhrman。经过调查,发现Mark Fuhrman骂过黑鬼,并且在南非种族冲突的时候,曾经说起过,想到南非合法地杀黑鬼。由于是随口说说,Mark Fuhrman也不记得了。当被律师询问,有没有骂过niger,nigero(黑鬼)的时候,他说没有。结果被录音证据抓了个现行。

从此,他的证言,尤其是血手套,就变成了不可信的证据。Mark Fuhrman受到的压力巨大。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他基本上已经身败名裂,而且受到黑人的攻击。辛普森律师团队,会摧毁任何一个对辛普森不利的证人。

有一个辛普森的发小,最后看到妮可的惨死照片,良心过不去,答应到法庭指证。结果一上法庭,他的酗酒,勾引女人等等细节,都被对方律师公布了出来。

而且辛普森的律师团由此断定:

你不是辛普森的好朋友,甚至连朋友都不算。因为你还试图勾引过辛普森太太。

任何人,胆敢站出来对质辛普森,他的律师团都有办法让这人立即身败名裂。

于是,悲惨的一幕上演了。Mark Fuhrman,作为一个警员,在随后的庭审中,再坐上证人席的时候,无论谁问他问题,他都回答:

“我行使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我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重点:公民不被随意审判,不被重复审判和不得自证其罪。

辩方律师:你有没有给辛普森下套栽赃,扔下那只血手套?

Mark Fuhrman:我行使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我的权利。

我们都听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可以想象,一旦一位有天赋的黑人,掌握了英语和演讲术之后,所爆发的巨大能量。能量既可以用在正义的地方,就像马丁路德金那样。也可用在辛普森案的辩护上。

辛普森最主要的律师Johnnie Cochran,是一个黑人法律天才。曾经给mj,代理辩护了娈童案。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招招毙命,句句刺心。而且最擅长把局面搅浑。

以至于,多年以后,我最喜欢的成年人动画《南方公园》专门做了一集,来映射这个黑人律师。

大家记得《星球大战》里的Chewbacca吗,《南方公园》把这个律师的辩护技巧叫做“Chewbacca辩护”,什么叫Chewbacca辩护,就是胡说八道,偏离正题,误导陪审团。

三 杀妻案之后

辛普森的故事最终是一个正义部分获胜的光明的故事。但在光明到来之前,我们需要先经历黑暗。

辛普森案之所以有让全世界震惊,受害者家属痛心,热爱正义的人们懊丧不已的结果,跟检察官的无能是有关的。Christopher Darden是辛普森案的副检察官,他很想一战成名,但是能力所限,自视过高了。在法庭重要的物证环节,他上了黑人辩护律师的当。

1995年6月15日,辩护方律师Johnnie Cochran对助理检察官Christopher Darden采用了激将法,使他要求辛普森戴上在凶案现场发现的手套。这正中辩护律师团队的下怀,他们已经等待这一刻很久了!至今,很多人对于辛普森案的记忆,就是这只手套。在电视的直播下,在数以亿计的观众注视下,有史以来最震惊的一幕上演了。辩护律师先拿出一只塑胶手套(类似手术用的手套)让辛普森戴上,以证明一副合适的手套,戴在他手上是什么样子。然后,又向法庭请求给辛普森试试那只现场发现的血手套,也就是可怜的警员Fuhrman发现的那只。辛普森举起了带着塑胶手套的那只手,然后去戴那只血手套。手套很紧,箍在他的手上。就像男士戴了女士或者孩子的手套一样。

检察官看傻了,居然没有提出任何抗议。要知道:辛普森戴血手套的时候,手上还戴着一只塑胶手术手套。并且以后的证据表明,辛普森在一个礼拜之前,就停止服用了一种防止关节肿大的药(他的手部关节一只有伤病),这让他的手至少长大了一号。辩护律师发起了怒涛般的攻击,他们坚持认定手套是警员栽赃的,因为辛普森根本戴不上。事后表明,这个副检察官真是太naive,有时候太young.

辩护律师Cochran对试手套早已胸有成竹,他对辛普森说了一句非常俏皮且押韵的话:

“If it doesn’t fit,you must acquit”.(如果它不合适,那你就一定无罪。)

手套卡得很紧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1. 手套浸满血迹,又多次冷冻与解冻。
  2. 辛普森手上还戴了一双橡胶手套。
  3. 辛普森停止服用治疗关节肿大的药。

然而当时没人去细究这些。这一幕深刻地左右了陪审团的看法。

庭审迎来了结案陈词时间。在结案陈词中,副检察官Darden对于警方可能想陷害辛普森的观点大加奚落。他问道,如果洛城警方要针对辛普森,为什么在8次因家庭暴力投诉前往他家时,并没有逮捕他,而直到1989年才最终传唤他,而他们在面对1994年这起谋杀案时,为什么又要在等了5天之后才抓捕他。我们知道这些反诘,其实软弱无力。而辩护律师Cochran在向陪审团的结案陈词,则像怒涛拍岸:他将Fuhrman比作阿道夫·希特勒是“一名种族灭绝主义者,一名作伪证者,是美国最大的梦魇,是邪恶的化身”。

1995年10月2日陪审团开始合议。要知道这些陪审团的成员,已经离家240多天,期间不能看媒体,只能住宾馆里,不能给家人打电话,也不能跟其他人(包括另外的陪审团成员)交流。每个人都已经倦怠了,都想赶紧了事回家。一般这样的大案要案,陪审团都要至少合议三天以上。以我们之前说的StevenAvery杀人案,当时陪审团合议了四天。

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个志得意满的黑人律师已经去了加州的葡萄园,跟家人放松去了。结果,他接到了助理的电话,结果出来了!Cochran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啊,结果这么快就出来了?”是的,陪审团只合议了3个小时。

法庭内,法官问:陪审团,你们是否已经达成一致。

陪审团代表:是的,法官大人。

法官请一个法警把结果拿了上来。全世界都屏住了呼吸。

陪审团一致同意:oj辛普森在妮可·辛普森谋杀指控中,无罪。

在谋杀罗纳德·高德曼的谋杀指控中,无罪。

宣判一刻,请注意OJ手势。

审判已结束,Goldman的姐姐在法庭上哭了起来。对于那些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家属来说,这是最痛心的一刻。受害者的姐姐KimGoldman代表自己的家族开始了寻求正义的旅程。

在刑事审判结束4个月后,高徳曼的父母非正常死亡为由起诉辛普森。案件在法官的要求下,没有在电视上播出。

在经历了压抑的刑事审判之后,终于迎来了正常的审判。

此时,OJ的刑辩律师已经拿了钱走人,他换了一个民事律师。OJ的律师贝克一度允许原告律师呈上辛普森没有通过关于谋杀案的测谎证据,后来这成了他致命的失误。法庭宣判,受害者家庭得到3350万美元的补偿性及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这已经证明了辛普森的无罪开释是何等地荒谬。

辛普森回到社会上之后,以为自己还能东山再起,但是他错了。他的邻居躲着他,广告商不敢用他。输了民事官司之后,他的房子被没收。他成为一个老赖,跑到福罗里达州,跟社会上的小混混一起鬼混。

天理昭昭,法网恢恢。

他经济陷入困顿,开始偷鸡摸狗,还偷装有线电视,被电视公司告到法庭,并且赔偿了25000美元。在2007年9月,辛普森带领一群人闯入到宫站酒店及赌场的一个房间中,并持枪威胁抢走了运动纪念品,警察起初释放了他。但是后来他的同伙供出,他们带了手枪去的,还威胁受害人不许离开房间

这样,辛普森被控告多项重罪,包括预谋犯罪,绑架,谋杀,袭击和使用致命武器。其他几个同伙为了自保,纷纷招供,并达成控辩交易。他们指证辛普森在此次抢劫中使用到枪支。听证之后,法官判决森普森为持枪抢劫。

辛普森依然拒绝承认犯罪。审判从2008年4月到9月8号重新审理。2008年12月5日,正义的时刻来临了。女法官判处辛普森绑架、携带致命武器抢劫等八项罪名成立。判处33年监禁。

知情者们说,假如不是辛普森,这不过是一个洒洒水,湿湿身的2年监禁的罪过。但是因为他是辛普森,因为他已经逃过了正义的多次惩罚。那么法官就连本带利代表正义的银行,收了他的债。目前他正在洛夫洛克惩教中心服刑,他最早可能在今年获得假释。今年他已经70岁了。

四 辛普森案与写作

辛普森案跟写作有什么关系?因为这些主要当事人都写了书。

辛普森出了一本自传《If I Did it》(假如是我干的)。后来因为输了民事官司,这本书的版权被判给了受害人Goldman的家属。于是受害人家属,重新设计了这本书的封面,把if,设计得很小,看上去就是:我干的!并且加了一个副标题《杀人犯的忏悔》。而且被害人的家属还在书里加了前言后记和注释,说明真相。这算是最大快人心的一件事了。

这是受害人小伙子Ronald Goldman的姐姐KimGoldman(在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中也反复出现),写了三四本书。她出了三本书了。

His Name Is Ron:Our Search for Justice 他的名字叫荣:我们对正义的苦苦追寻

Can’t Forgive: My20-Year Battle with O.J.Simpson 不能原谅:我和辛普森20年的战争

Media Circus: A Look at Private Tragedy in the PublicEye(与人合著)媒体杂耍场:以公众的眼睛看个人的悲剧。

辛普森辩护律师团队的一个重要成员,以交叉讯问作证警察而一战成名的律师F.Lee Bailey,也写了不少书。其中一本是,Excellence in Cross-Examination.(这本太适合他来写了:《卓越的交叉询问术》)

还有一本,How to Protect Yourself Against Cops in California and Other Strange Places.(如何在加州以及其他奇怪的地方防范警察、保护自己)

辛普森最主要的律师JohnnieCochran-Wikipedia,那个黑人,最后死于脑瘤!

虽然《美国制造辛普森》,让我生气。但我还是坚持看了下来,因为我知道这个片子有个光明的结局。辛普森在接下来的民事案件审理中,被判有罪,即陪审团认为他杀了两条人命。辛普森此后的人生,得到了充分的报应。2007年,他因为持枪抢劫和绑架,被捕。湛湛青天不可欺,他最后被法官判处了33年!

回顾辛普森70年的生活,不得不承认,辛普森的青春岁月,确实意气风发,光彩四射,尽管我不懂橄榄球,但是看他的奔跑和摆脱,确有超凡的天赋。但是,他天生是一个没有良知的两面人,一方面对公众展示招牌式的微笑,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妻子凶残和家暴。他擅长控制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着魔似的跟着他。就连他在“世纪大追捕”的时候,还有一个忠实的粉丝陪他在车里。更让人愤怒的是,美国公众的愚昧,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

唉,我为美国操碎了心。

如果你有时间,可以看看这部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

现在他又放出来了,不知道谁会是下一个受害者。

最后,这件事告诉我们,要努力,向美国人那样,多写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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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一样的寂静抓住了小镇

July 13th, 2017

1928年,波兰格但斯克,一个小小的房间里,搬来了一位年轻的女作家。她的丈夫,一位教师刚刚死去,她已经付不起房租,只好搬到这里。她所有的物品,值钱的只有一部打字机。

房间不大,只有2米多宽,不到5米长,一个壁炉,一张桌子,一张凳子,一张床。

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现在她拥有的只有一样东西,自己的大脑。

她名叫Stanisława Przybyszewska,太长了,谁都记不住,所以在西方都叫她Stasia,斯塔莎。

自打住进这间小屋,到她34岁死去,一共有七年时间,她把自己投入到剧本、小说的写作之中。她的主题只有一个:法国大革命。

她几乎得不到鼓励,几乎没有食物,经常没钱,但需要注射吗啡,因为她已经成瘾。

在这间小屋里,没有客人来,在这间小屋外,她也没有朋友见。

温暖她的只有她内心的一团火苗。

斯塔莎的父亲也是个作家,却是一个混球。早年离家出走,后来找到了她,很可能诱奸了她,完全可以肯定的是,带会了她使用吗啡,并且上瘾。

斯塔莎遇到一个年轻的艺术家,他们结婚,婚后他们搬到了格但斯克。但是她丈夫也是瘾君子,两年后在巴黎因为毒品使用过量,而身亡。

斯塔莎写道:“我是为精神生活而生的,现在可以快速越过被性所累的阶段,获得自由了。”

也可以说,斯塔莎把自己的情感和激情都投入到历史人物之中。

在读了Georg Buchner的《丹东之死》之后,她彻底地迷上了这个剧本,读了11遍之多,并且找到了自己的calling,写法国大革命中另一个重要人物:罗伯斯庇尔。

丈夫留下的一点点遗产,可以让她勉强撑一年,她于是搬进开头所说的小屋里,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写作。

她偶尔外出,买张报纸,看场电影,后来钱不够了,她就闭门不出,把剩下的一点钱用来买离不了的吗啡。

她从没有看过一出戏剧,也不知道剧本的长度与格式,但是她凭着自己的内心的火苗,写着这个剧本。

冬天的寒冷和风暴不会把她轻轻放过。她写道:

1928年12月

对我来说,写作太困难了。她写道。我的手指已经冻得麻木,击不动打字键……两年前,我还可以每天烧煤烤火。去年,我只能一周点一次炉子。而今年,一点火也见不到了。

1929年2月11日

昨天摄氏零下20度,今天零下25度。从晚上九点开始,死一样的寂静抓住了小镇。我的窗户从下到上,慢慢地被羽毛般的大雪覆盖了。这让我的小屋,成了一个我绝对孤独的地方,像极了坟墓。

为什么要过这样的日子?她回答:

“我要么成为一个作家,要么什么都不是。“

她一直相信,只要自己愿意,还可以出去工作,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是有种东西抓住了她。

一年以后,她的剧本完成了四稿。她万分忐忑,把剧本寄了出去。

这个剧本长度是普通剧本的四倍,但还是引起了懂行的剧院的兴趣。因为里面的天才是任谁都不可忽略的。这个剧本,简直不像剧本,简直就是亲历法国大革命的人,做的速记。那么真实,那么具体,生动。

然而怎么把这样一部鸿篇巨制放到舞台上,成了难题。

华沙国家剧院,准备排,但是后来放弃。1931年,一个缩减版终于上演,需要5个小时。

但是斯塔莎拒绝去看,她为自己的作品被篡改和删减,而感到恶心。《丹东》演了五场之后,就下线了。

1933年,这个剧本又被排演,这次演出了24天。但是斯塔山感到更加恶心,因为当时的右翼势力,把她的剧本篡改成了反对大革命的宣传剧。

她明白了,写剧本是靠不住的。她决定改写小说。这个好歹自己说了算。

除了写小说,她有时候也会给著名的作家写信,但绝大部分都没有寄出去。

此时外部的世界已经变化了,文学的世界、戏剧的舞台逐渐退去,让位于政治,灾变,与世界大战。

她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她感觉自己只能与死人为伴。

她已经没钱买书和报,甚至连买铅笔和草纸的钱都没有了。

这个时候,她写信给了当时著名的 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马斯-曼。

曼读了她的信和作品,惊为天人,立即写信推荐给当时德国最大的出版商。经理带着一袋面粉和金币,坐火车,汽车,马车来到了格但斯克,把已经快奄奄一息的斯塔莎接到了华沙。在乡间别墅,她的健康逐渐好转,她的灵感如甘泉喷涌,她接连写出了两部剧本和一部长篇。

要是那样该多好!

事实上,这是她一生写的最后一封信:

”托马斯曼先生,我房间里每一个物品,都承载着痛苦。一点爱都没有。我不够纯粹。我已经把自己用光了。“

1934年8月15日,她在自己的小房间孤独死去。

房间里,留下了大量的手稿,但都是大纲,未完成的草稿。

你或许会说,她度过了失败的一生。但是她自己说:不。

1929年,她写道:

我的生活没有娱乐,没有朋友,没有性,没有任何购买奢侈物品的可能性,但是今天我感觉仿佛一道曙光把我照亮:我比99%的其他人过得都富足。我一个月经历的喜悦、惊心动魄、灵感启示超过了许多人的一生。

但她承认,她最想要的是读者,哪怕只有一个。

她死后,这个梦想实现了。她的三部法国大革命的戏剧,在波兰被排演。

她倾尽一生心血的《丹东》,被导演安杰依瓦依达,在1983年排成了电影,主角由法国影星德帕迪约扮演。

她的才华渐渐得到认可,她的英文传记出版了,她的戏剧被皇家莎士比亚剧院排演,她的小说集也被翻译出版。

斯塔莎的生活是一个活生生的警告
如果谁认为写作能够治愈的话,斯塔莎是一个反例。

我们听一听《狼厅》的作者希拉里-门泰尔的总结吧。

什么地方错了?斯塔莎不停地工作啊工作为了找到真理,但是她却没有找到靠讲述真理而谋生的手段。她被自己的完美主义给绊住了腿。她没有后退一段距离,审视自己的作品。她没有发现,妥协一步有时候是最务实的手段,而不是丢脸。

细节很重要,但是有比细节更重要的:节奏,形状,抓住人的东西。

没有上演的剧本和完成一半的小说,除了显示作者有天才之外,是没有用处的!

但是,如果我们把任何一个艺术家作家的生活中的一瞬间定格,我们看到的都是未完成。

谁做好了完成的准备?谁做好了死的准备?这一切都是突如其来把我们带走。突然,笔停止了,潜能无法实现了,解释中端了,一切的努力都蒸发在空气之中。

你写下的每一行字,每一个句子,都是胜利与失败的交织,胜利接着失败,失败连着胜利。

不是,我们写了书,而是书写了我们。

斯塔莎的写作是她为了自己需要而做出的创造。她发现了革命者中最孤独的人物,她融入了人物。她用文本掀起了一场复杂的革命。她参加了这场革命,但是忘记了带上读者。如果她的生活是一个失败,那么,她也像法国大革命时的巨人们一样,是一场史诗级的失败。

苏珊-桑塔格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在命和写作项目之见做出选择。斯塔莎选择了写作项目。项目杀死了她。你不希望跟她一样,你希望你的作品能拯救你,但一切由不得你。

所以,我们从斯塔莎的故事,得出如下结论:

  1. 写作并不疗伤。
  2. 完美主义不奏效。
  3. 写作就是胜利接着失败,失败连着胜利,连绵不断。
  4. 到了一定阶段,你得回答这个问题:要项目,还是要命。
  5. 你不写就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
  6. 写作又一个一个小小的选择连接在一起,从一个词到一个词,从一个音节到一个音节。直到完成或者没完成。
  7. 死一样的寂静抓住了小镇。哈姆雷特最后的一句话:剩下的都是,寂静。

The rest is, si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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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的矫情:解读罗伯茨大法官的“祝你倒霉”毕业典礼致辞

July 12th, 2017

昨日,美国前任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自己养子初中毕业典礼上的演讲,引起了社交媒体的关注。这位克林顿时期的大法官,很可能是靠这样一篇演讲词,而不是靠法庭判词,而留声扬名。

一般家长作为嘉宾面对孩子的同学,肯定会多说一些好话,但是罗伯茨法官却说了一些惊人的怪话。他不是祝福大家平安无虞,而是祝福孩子们前途坎坷,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体会生命中那些可贵的要素。

“在未来的很多年中, 我希望你被不公正地对待过, 唯有如此 你才真正懂得公正的价值。”

“我希望你遭受背叛, 唯有如此 你才领悟到忠诚之重要。” 诸如此类。

罗伯茨的言论,对于东方人来说,确实比较新鲜。中国人虽然有叔向贺贫的传统,但是还是不能接受“祝”别人倒霉。孟子虽然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如果在自己儿子毕业典礼上,估计也不会这么讲。

中学时候,老师讲过,要想高考作文得高分,有一个冒险的办法,故做惊人之语,但是能用锦心绣口,生花妙笔,把道理再圆回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传说中唐伯虎的祝寿诗:

这个婆娘不是人,九天仙女下凡尘。儿孙个个都是贼,偷来蟠桃献至尊。
这样欲扬先抑,确实能够吸引人的眼球,但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这要求听众跟他怀着同样的“幽默感”,顺利配合这次演出。

我看了罗伯茨法官演讲的视频,与其说是演讲,不如说是念稿。现场一点互动的气氛也没有,既听不到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笑声,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其他回应。罗伯茨用平淡无奇的语调念完了自己的演讲词,然后等待名垂青史。

世界上的事,哪有这么便宜。在推特上,我们看到了美国知识界对于他演讲的反击。一个回复说:

cool speech. john roberts re-wrote the aca medicaid expansion and took
health insurance away from millions of poor people.
原来正是这个约翰-罗伯茨,改写了医改法案,让穷人看不起病,这倒是应了他的祝福。祝你孤独无依,祝你被人背叛。对于那些美国穷人来说,罗伯茨大法官的确背叛了自己。他的祝福生效了。

如果我将来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并被邀请致辞,我也献上这样一篇演讲: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大家下午好。

在这里,我祝每个孩子都前途坎坷,岁月蹉跎,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中年之后,看清楚人生的本来面目,并作出一点成绩。

我祝同学们都孤家寡人,找不到朋友和伙伴,遇到事情只能自己跟自己商量,只有这样他们才知道友谊的珍贵,他们才知道珍惜同学之间的关系网。

我还祝各位孩子们永远没有退路,个个破釜沉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发掘出自身的潜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

最后,我祝各个孩子命如草芥,是红太阳下面的一只蓝蚂蚁,大人物随便一脚就能把你们踩死,没有人在乎你们的呼吁,你们将被打入无缘社会,成为这个社会中下流的下流,因为只有这样,你们才知道争取个人权利的价值,你们才不会漠视别人的苦难,也只有这样,你们才知道坠入社会底层的可怕与痛苦,从而奋发上进,不辱没你们的母校,不辜负你们的师长父母,不葬送你们的前程。
我演讲话音落下,你猜现场怎么着?笑声和掌声?

面面相觑,静默无声,窃窃私语,以及用各种地方方言表达出来的那个词:

傻X,十三点,二百五,六二……
因为,毕业典礼不是抖机灵的时刻,仪式不是故作惊人之语的地方,孩子们希望听到具体而微的忠告,家长们希望听到代表自己心声的发言,而老师希望听到家长嘴里的一点点哪怕是言不由衷的感激。这就是典礼的意义。

作为一个法官的孩子,就读的学校肯定不差,这里的人,比平民的子弟,已经领先多半个身位。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还要把这种精英性传承下去,不给下层社会以向上流动的太多机会。

法官的儿子,最好永远做法官。而贼的儿子,能够晋升到黑客,已经不错了。对于他们来说,让自己的子弟们知道一下人间的险恶,也是不错的选择。所以那些精英才觉得罗伯茨讲得好。

我想起一个段子。

一个坐轮椅的富翁,在儿子成年的时候,把他叫上楼顶,对他说:

儿子,今天我给你上人生最重要的一课。

儿子欢欢喜喜地听着。

富翁说:你现在闭上眼睛,向后退十步。

儿子照做了。

富翁说:你再向后退十步。

儿子说:爸爸,不能再退了,再退就掉下去了。

富翁说:放心吧,我帮你看着呢?爸爸能骗你吗?

儿子向后退去,没到十步,就掉下了楼顶。

在医院里,儿子浑身缠满石膏,睁开眼看见自己的父亲。他生气地扭过脸去。

这时候富翁语重心长地说:

儿子,这就是我给你上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一课。永远,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你爷爷当年就是这么给我上的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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