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藏啊宝藏

January 25th, 2007

你经常来看我的Blog会惊讶我是一个经常能发现宝贝的人。如果我蒙上一只黑眼罩,我多么像一个加勒比海盗;如果我穿上一身紧身衣,我多么像CS+黑皮。

在国外读书的一个重大好处,就是获得了访问众多专业网络资源的权限。

宝藏之一:新闻学术杂志。

最近我连续打开了四个与新闻学有关的电子学术杂志:Journalism, Journalism Study, Culture Society and Media,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借助EndNote的法力,我已经建立了一个自己的小型图书馆,积攒了大量的学术资料。

国外对于新闻学的研究,细致扎实又有趣。比如:有人研究了美国15年来的母亲杀子案的报道,写下了《美狄亚还是Media?》,论述新闻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以及记者的成见。有人研究了美国一份监狱里服刑犯人自己办的报纸,论述新闻监管与言论自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尤其难得的是,国外对中国媒体的研究,虽然内容多是介绍性,但至少拉开了一扇漂流浴室的窗帘。透过朦胧的水汽,我看到……

宝藏之二:纪录片映像资料库

英国有一个映像资料库,是面向大学开放的。在里面,我找到了大量珍贵的映像资料,把我看过的片子说一下,大家就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激动不已。

大跃进期间,中国请伊文斯拍摄的纪录片《早春》;
中国5、60年代拍的外宣电影纪录片:《平息西藏叛乱》、《拉萨河边》、《瑞丽》、《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京剧演员的培养》(片名有出入)
苏联与中共论战时拍摄的长篇纪录片:《Chinese People’s Enemy:Maoist》
……

生活在这么多宝藏中,谁还会天天写博客啊。

^_^,I’m joking. 生命不息,博客不止,这是我跟和菜头的共识。

继续挖宝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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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我的五件事

January 25th, 2007

接到Yami同学的点名,说出别人不知道的5件事--

1、如果让我不加思索地回忆一个画面,我的眼前出现的是一片白茫茫的大雪,还有雪地上像蚂蚁一样的人群。

2、我害怕直线,尤其是漫长的直线。这是我童年时主要的两个恶梦之一(另一个是掉进冰窟窿里,并且身边没有罗盛教),究竟什么原因,我看了很多心理书,也没有找到解释。我喜欢曲线,一切曲线在我眼里都是美妙的、温暖的、安全的。

3、对我影响最大的单本书,是《读书》1987年第一期。那一期,有一篇介绍北岛的文章《走向冬天》,还有一篇介绍加缪的存在主义--《西绪福斯神话》。而这一切几乎奠定了我的思想基础,若干年后,当我跟姑娘套磁没话可说的时候,就会背诵北岛的诗;当我生活里遇到不可理喻的事情,我会想到加缪的这句话--这种人与生活的分离,演员与布景的分离,就是全部的荒谬感。

4、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眼看着周围年轻人越来越多。我是这样。碰到一个28岁的姑娘,会惊呼:哦,你还这么年轻。这说明,我从心理上拒绝老去,有时候还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小伙子。在梦中的聚会里,我握住一个18、9岁英国小MM的手,她对我说:I am still a teenager. 我立刻醒了。

5、终于写到了最后一点。我是一个总是在生活中寻找兴奋点的人,自打有了网络,更是如此。其实,如果大脑需要不断的刺激才能保持身心的愉悦,是件危险的事。因为需要不断加大刺激,才能维持原先的感觉。应当从大寂寞中体验大欢喜。康德说,当我们说“应当”的时候,潜台词是这事能做到。

下面该我点名了。

老高风华郭艳茹莫非小手,别人不知道的你们的五件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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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两篇小作文

January 22nd, 2007

一篇论述孔子的伦理观,一篇阐述我对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解。

两篇作文我都用了图表,而且都很个性化,沾沾自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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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不可而为之”是孔子的主张吗?

January 21st, 2007

和菜头指出了《咬文嚼字》杂志的一个错误。“食色性也”固然不是孔子所说,但也不是孟子说的,尽管这话出自《孟子》一书,却是告子说的。

“知其不可而为之”这句话也广为人知,很多人以为是孔子的主张。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

《论语》的原文是这么说的--

   子路宿于石门①。晨门②曰:“奚自?”子路日:“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石门指的是“鲁国都城的外门”,而“晨门”是“早晨看守城门的人”。

所以,“知其不可而为之”这话是传达室的老大爷说的。孔子的弟子们,觉得这话受用,也就记录了下来。但没有证据表明,孔子赞成这句话。

相反从《论语》中似乎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
子曰:「暴虎冯河,死而不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子路大言不惭,要跟老师率领三军的说法,非常不满。他说:“空手搏虎,徒步过河,死不改悔,这种SB,我不跟Y一伙。”

签名档--

百家讲痰不请我讲孔老二也就罢了,至少可以请号称要色诱孔子的国学MM去发一下情,现在找了于丹这么一个白痴在台上胡讲,简直就是在拿孔子搞SM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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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之转之:小手博客

January 21st, 2007

小手老师,粗一看文风很飙悍,细一看也是女儿心肠。我虽然订阅了她的RSS,但仅被感动过一次而已。而这一次,我简直被震动了。小手老师的这篇文章至少触及了以下问题:

1)女声与民族性格。
2)当代女性的温柔与凶悍。
3)80后成长的社会集体意识。
4)后现代话语下的宋祖英和那英。
5) 邓丽君与中国传统文化。
6) 女性博客的思想轨迹。
7) 博客读者的窥探心理。

任何一篇好好研究,都能写出一篇博士论文。以下全文转载,希望小手老师不反对。

温柔?我呸!

能唱出婉转温柔的歌声必须有一种特殊的文艺气质。不是谁捏细了喉咙,娇滴滴的哼唧几下就能够的。

邓丽君的歌喉叫婉转温柔,那是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温暖气息让人感到心软。

王菲的嗓子叫清冷,宋祖英的嗓子叫清脆,蔡琴的嗓子叫忧伤,杨钰莹的嗓子叫撒娇,她们唱的各有气氛,但统统算不上真正如沐春风的温柔。但唯有邓丽君那种懂得低头含笑的女人,才唱得出婉转温柔的歌声来。

个人意见,经历了千年以上的残酷的民族纷争和艰难无比的民族融合,还有最近的文革和商业经济已经摧毁了中华大地的一切温柔气质,一切一切。本来近一千年的异族战争,异族融合已经让中华民族变成了一个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这种圈子文化非常下流,下流之处就是人情至上,没有是非观念,没有法治观念。最直接的恶劣的后果就是这里的人贪污腐败,结党营私,人情至上,毫无法律公正的观念。当然了,这种目无法纪的文化到了文革基本就登峰造极了,人整人,人斗人的政治风气席卷中国,所谓是非法律,全都丢到阴沟里啦。

其实走到这步已经很傻逼了,更傻逼的还在后面:90年代末期的一场运动更把人们仅剩的追求公正自由的精神打压下去。血洗正义,强奸自由,理想是个婊子,谁来都可以操几下,笑贫不笑娼,有钱能使鬼推磨,整个民族都堕落了。不是么,而且这种堕落不是一代,我们每个80后都接受过这样的教育:别多嘴,人家XX关你什么事?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扯远了,说说女人的温柔歌声。

这种严酷肃杀的政治环境和急功近利的经济环境,出一个真正温柔腼腆的女人?出一个真正纯朴自由的声音?别逗了,你真以为王菲的声音叫醉人么,你真觉得北京地铁站里那些平面广告上微笑的明星是女人的温柔教主么?别逗了,我大牙都笑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戾气,我们的女人已经不会柔软了,但这不是我们的错。

现在,我们只有不解风情的中国女演员,只有眼睛里闪烁着凌厉光芒的章子怡和范冰冰,当“风骚”这个本应该是对女人赞美的最热烈最质朴的词变成一个禁忌和惊恐的时候,当高圆圆徐静蕾也能算温柔的时候,当田震和那英和宋祖英这些发音方式能纵横歌坛的时候,你叫我怎么办?

我只能无言的结局了,除了抬头冲热情向我推荐she,周杰伦的同龄人尴尬的笑一下,你还能让我怎么办呢?

我怀念30年前,那个柔情似水的小女人,唱着最纯朴、最悲伤的小调的样子。

我爱邓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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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引起的恶梦

January 21st, 2007

本来我已经很久不做恶梦了,昨晚看了一则新闻:四川宝马司机废人中指,然后我就睡觉了。

梦中我开着一辆出租车,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一个最凶残的坏蛋(宝马司机)。然后我面临难以言说的恐惧。后来经过一番搏斗,我把坏蛋制服。当时我心理激烈斗争,是把这坏蛋扭送给警察,还是摆脱他。后来,我决定还是把这个歹徒扔出车外。

为了防止歹徒缓过来继续追杀,我就开始拼命逃跑。翻过了4堵高墙,然后进了我从小就梦到的一间密室,才感到一点安全。

都是这个变态社会害的。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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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学伦理,快快乐乐写作业

January 21st, 2007

我们的MPA课程已经进行了一半,刚学完目前最有用的一门课:XX伦理。XX可以用任何专业所代替,我研究的方向是新闻伦理。

不学不知道,原来搞新闻这个行当还需要伦理。其实这个问题我以前在懵懂中思考过,嘉禾作弊案的时候,关于电视台偷拍考场伤及无辜考生一事,我还在网上跟人家发生过论战。但那时候的我,还缺乏理论武器,也不具备专业知识。现在好了,我可以用亚里士多德、康德、孔子、边沁、蜜尔、罗尔斯的理论跟别人论战,同时旁征博引世界新闻史上的经典案例(我案头放着6本新闻伦理的著作)。

学习伦理,除了上面所说的收获之外,还增加了阅读哲学原著的能力。为了写作业,我读了罗尔斯《A theory of justice》的1/3,何怀宏解读正义论的1/2,还有国外学者写的批评性书。读这些佶屈聱牙的原著,脑子经常会短路,但是我不怕,换根保险丝继续干。勤奋的阅读让我明白,原来让自由主义者奉为经典的东西,不过如此。要说真正思想上的杀伤力,语言上的战斗力,还得看我家的马克思!

另外一个收获,我个人伦理水平空前提高。以前我夜里吃完饭,都懒得洗碗,现在想起孔子的教化,想到康德的绝对命令,马上就会把碗筷清洗干净。以前我看到漂亮的英国MM总会脸红,现在终于面不改色,作怀不乱了。以前我写博客总是不勤快,当想到道德金律,我马上想到,我希望我的朋友们天天更新博客,那么,我的朋友们可能也希望我天天如此。你想别人怎么对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勤快起来,喂猪洗菜,周游世界。

我作业的选题与新闻伦理有关,可惜限定2500字,这对天马行空的我来说,较有难度。写长容易写短难啊。不过,如果激情还在,我会写一个加长的中文版出来,争取发表在报业集团的员工论文栏目内。

好了,开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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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法斯特

January 20th, 2007

BELFAST

很久很久以前,一家人在办喜筵,忽然发现酒都喝完了。这时,一个名叫耶稣的拿撒勒人,把水变成了酒。酒是一种多好的东西啊。现在我桌上就放了一杯,鹅黄色的威士忌,这是北爱唯一的单麦芽威士忌,合着粗麦面包下到肚里,像一个陌生姑娘的微笑。

小店是一家水果店,我转了半天,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一抬头,一个姑娘脸上带着毫无戒备的微笑,大大方方地跟我打招呼。旅行总是一个充满惊奇的过程。空空荡荡的大街,只有灯光是活的。斜风吹着冷雨,脸有些发木。霓虹灯孤零零地闪烁,Welcome to Belfast.

Belfast,一座被苦难、战火、仇恨洗礼过的城市,诞生过英雄,也诞生过狂徒,仅看墙上的涂鸦,就能隐约发现旧日的印记。面前一座冷冷清清的酒吧,推开第一道门,乐声扑面;推开第二道门,人声喧天;穿过第三道门,那是通往大街的后门。

有这样一个曾经年轻的人,他仿佛有一种特异功能,总是能把生命中的酒变成水。这个人站在贝尔法斯特,他心里装满酒的喜悦,水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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