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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sick

Monday, October 9th, 2006


包饺子


国庆节


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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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到处都是罗宾汉

Tuesday, October 3rd, 2006

深更半夜了,不能上网的我还在顽强地离线写着Blog,等到天色破晓之后,在校园里捧着笔记本,像唐太宗捧着玉盘接甘露一样,虔诚地接收无线信号。

来了一个礼拜,我没有睡过一次懒觉,最迟一次起床是8:40,考虑到英国佬还在使用夏时制,实际上,每天我都在8点前起床。但是奇了怪了,觉睡得少,却一点都不犯困。经过用哈佛学术规范分析,我得出结论,都是因为这儿的空气含氧量高啊。

像所有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初来乍到,我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人们的生活质量惊叹不已。不见高楼,只见HOUSE,空气像蒸馏过一样,人少车少噪音少,洋妞波涛汹涌,老妇波澜不惊,警察也和气,市民也热诚。我跟同学们一起感叹:瞧瞧人家,人活得像人,狗活得像狗。门口是小花园,出门是大花园。哪像咱们,人不人,狗不狗,门口小垃圾堆,出门大垃圾堆。

但这只是英伦社会的一面。实际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都有黑马。诺丁汉就是英格兰的黑马。

诺市是英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当地唯一的报纸Evening Post每天头8个版,基本上都是犯罪新闻,书店里专门有犯罪书籍专柜。唉,很多中国学生,刚到诺市,新鲜劲还没过去,就被来了个下马威。

帝国主义无好鸟。大英帝国已经衰落了,但是排场架子还在。本地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5.45镑,只要你往上班的地方一戳,口袋里就会哗哗流进英镑。经济不咋地,还要讲排场。一到下午5点,商店基本打烊。周末更是象征性地开开门,难道他们不怕闲得蛋疼。

羊毛总要出在羊身上,管你是中国来的小湖羊,还是土耳其来的安卡拉羊,两刀宰不出你血来,那叫对不住他们发动鸦片战争的列祖列宗。

我们带着戒急用忍、先SB后NB的的态度来到英国,早已做好了挨刀的准备。但当小刀片刮下来的时候,还是生疼生疼的。

第一刀是外国人暂住证,居然要收34镑,而且规定必须自备零钱。据说香港、台湾来的中国人不用办,是否确实,没有调查。但我们去警察局的时候,确实只看到一群利比亚兄弟与我们为伍。

第二刀是电话。英国的电信公司虽然不像移动联通一样操蛋,但是却有全人类最复杂的电信计费制度。包月送手机,电话免费打,听上去很诱人,但都是12个月起步,对于我们这些暂住期只有10个月的人来说,还是吃亏了。我自带了手机,决定不参加他们的包月,自己买SIM卡充值。到了一家移动店一问,说要先给手机解锁,费用是20镑。我差点一激动就交了这笔钱。后来,同胞中的达人告诉我们,根本用不着解锁,买个SIM卡插上就能用。一试,果然。兴冲冲花5镑买了卡,充了10镑。准备好好一下资本主义电信的低资费。往国内打了两个电话,共计6分钟,卡上就只剩下2便士了。气得我杀卡米拉的心都有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先拨一个特服号,可以享受每分钟5便士的优惠。又充了10镑,打了一分钟,被扣掉了24P,也就是3.6RMB,妈的,也不便宜。

最后,在同学的调教下,我想起了SKYPE。用SKYPE打到中国的电话,每分钟只要0.017欧元。迅速下载一个,用PAYPAL充值10欧元,哇,奇迹出现了!我先后跟老罗、和菜头、张角畅聊了一共40分钟,你猜怎么着,只花了66欧分,也就6.块多人民币啊。还是美国人民伟大,英国,我来错了。

第三刀是房东。至今我们宽带问题还没解决,还在跟房东斗争。

第四刀是人工费。我不明白,英国人的狗腿咋这么值钱?稍微劳动一下,就大把地收英镑。我的笔记本在到诺丁汉的第三天,就挂了。不启动,没反应。我一头大汗,妈的,肯定是主板烧了。此时,我面临两个选择,买个新的,或者修好旧的。我一面背着笔记本,一面到卖电脑的店里乱转。

现在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了。一个外国人,人生地不熟,口活也不好,背着电脑大步流星走在异国的土地上,还要时刻提防被劫被抢,我太佩服我自己了。

去了第一家店,鬼子说修不了。隔壁是索尼笔记本专卖,一看最便宜的也要700镑。妈的,700镑,700镑我可以在北爱尔兰给和菜头买个白种媳妇了。不,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

于是整整四天,我每天都仔细阅读当地晚报的分类广告,看到修电脑的广告,就一通猛打。结果联系上了一家,距离我的驻地至少40分钟的腿程。我背着7斤重的笔记本,手拿地图册(这本小册子又花了我4.95镑),向着目标挺进。边走边确认地标,见人就excuse me。已经到了广告上说的大街,但怎么也找不到那家店铺。我上了山,进了一条幽僻的小路。我仿佛听见树林里,罗宾汉正挥舞着棒球棍,向我一步步走来……不敢再走了,这时候,我想去他妈的,回去买索尼算了,大不了4个月只啃土豆。但是,顽强的信念再次找到了我,我顺着原路返回,坚信我的电脑能够修好。

就像临来前那个夜晚,和菜头出现在我面前,这一次,奇迹又出现了。我在大街上,看到大大的PC REPAIR的招牌!

进了店,用我的标准新东方口音说明来意,老板兼店员则用浓重的土著英语跟我交流。后来,达成交易,他让我把电脑留下,说晚上交给他一专修笔记本的朋友。价格嘛,让我跟他朋友商量。

晚上,我接到了电话,说,我的电脑内存损坏,能修,但需要40镑。我心里强忍着高兴(我的预算是100镑),然后假装心疼跟他侃价钱。当然,对方不肯退让。我这时却他妈忍不住了,爽快地说,OK,THANK YOU SO MUCH。

后来我想起那个北京的外地人数高楼的段子(一个外地人坐公共汽车,一直在数楼层。售票员说,你数到第几层了,外地人说:16层。售票员说,北京的规矩,数一层交一块钱,拿16块来。外地人乖乖交了钱,下车后,一个劲地敲着窗玻璃。售票员说:你有病啊。外地人说:你们北京人才有病!傻逼,你上当了,我刚才数了23层!)。终于明白,这个故事还真不是编排外地人的。每个人到了别人的一亩三分地,都干过这样的SB事。

SB行为一旦出现将不断出现。我修完电脑回程,发现天色已晚,腿也走不动了。于是决定破费一下,坐公车回。上了车,看到票箱上写着2.5镑,就满身找零钱。资本主义的公交车真变态,你不投币,司机就开着车门等你一个。我那个窘迫啊。好在终于掏出来一把硬币。拿了票高高兴兴坐下。这时,旁边一个好心的英国大婶对我说:你买的这个票,公交车可以坐一天。我草,曹操草,早知道这样,我他妈腿一个小时干啥呢?白痴白痴!

天亮后,要上课了,我就先写到这儿吧。对于英帝国主义的控诉,这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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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资本主义初夜

Tuesday, October 3rd, 2006

鱼搁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不管什么人,不管多 NB ,只要让他出趟国,立即无条件变成 SB 。这是一条颠扑不灭的真理。

我的诺丁汉初夜,在兴奋迷惘中度过。迷迷瞪瞪出了伦敦希斯罗机场,终于看到了学校来接我们的大巴。 VOLVE 大巴,装了 1 吨多战略物资,开始经受诞生以来最苛刻的考验。折腾了一个小时,大巴终于驶上了高速公路,黑漆漆的夜里,除了零星的灯光,没有任何风景。喉咙渴得冒烟,但是吝啬的资本主义连矿泉水都不供应。

一个多小时之后,汽车开到一个加油休息区,我们争先恐后地跳下车,兴奋地呼吸着湿冷新鲜的空气。在加油站的超市里,我们第一次接触了“看不见的手”,满货价的英镑符号,对心算和心理是一个巨大考验。一瓶可乐要 99P ,买两瓶要 1.58 镑,便宜 40P 。真 TM 黑,难怪马克思说,资本主义每个毛孔里都流着鲜血和肮脏的东西。但是,钱总是要花,水总要喝,就这样,我花出去平生第一个英镑,喉咙咕咕响,心儿扑扑跳,最后放出一柱长尿,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车下高速,进入了诺丁汉。路两旁亮堂起来,一排排房子像小孩搭的积木。每看到一个招牌,大家都要放声念一遍,忽然晃过眼前的是 ADULT SHOP 。嗯,记下这个地标, I will come back.

诺丁汉是英格兰东部最大的城市,却一点也没有大城市的感觉。街衢寂静无声,连个酒鬼也看不到。终于到了我们住的公寓,看了看路边的牌子上写着 PEEL STREET 。 PEEL ,不是英文中“削皮”的意思吗?看来我们要做好被削层皮的准备了。

卸行李,看房间,每人一间的斗室,比单身牢房大,比高干病房小,一桌一椅一床一水槽,槽上两个龙头,一热一冷,冷的龙头上写着: Drinking Water.

我长在红旗下,生在新中国,成长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与西方文明世界神交已久,早听说英国的水管子流矿泉水,德国的水管子冒黑啤酒。所以不管 3721 周鸿一,拧开龙头就灌了个肚儿圆。吃了几片面包,睡下,肚子已经咕噜咕噜叫起来,像一只思乡的拉拉蛄。

也没睡个囫囵觉,大自然的力量把我驱赶到厕所。妈的,拉肚子。想起大学的时候,同时学了两个生词: diarrhea (腹泻)和 Non-stop-flight (不停顿飞行),总是搞混。现在,我果然 Non-stop-flight 了。临行仓惶,没有买到 PPA ,只好吃了两味中成药,想不到,李时珍的神草即使在这片蛮荒之地也能调和我体内小宇宙,到了傍晚,感觉好多了。不过, Drinking Water 再也不敢喝了。

最操蛋的是不能上网,原先我们得到的消息是,公寓被学校的免费无线网络覆盖,到了才发现是个并不美丽的疏忽。公寓里有一部公用电话,我抢在别人出手之前,往里投了一个英镑。电话刚接通,时间就到了,又投一镑,结果一样。我等着电话机找零,才发现中学课本里说万恶的资本主义真不是盖的,电话机里既没吐出便士,也没掉出金路易。我手伸进电话机里快抠出了血,还是拿不回我的血汗英镑。妈的,损失 3.58 英镑,这就是我的初夜。

第二天早晨,阳光正好,我们一行人,昂首阔步走在诺丁汉的大街上。估计自打罗宾汉进城以来,当地居民从没见过这样的阵仗。每经过一个路口,我们按下红绿灯,老老实实地等待,生怕丢了泱泱大国的体面。过了几条街才发现,原来他妈的洋鬼子跟我们在国内一样,也是乱跑乱闯。于是,大家摘下虚伪的面具,回归本真。

进了超市,我靠,这才知道世界上最幸福的乐土在中国。三头大蒜卖 1 镑,两块小生姜要 90P ,我家种菜的表叔若是知道,不知会怎么想。

当然,也不是什么都贵。吃喝贵的地方,拉撒就相对便宜一些。 4 卷卫生纸不过 50P ,幸亏我没装一箱过来。果然,牛博网友不吾欺也。

大家采购完,满载着炒股割肉后的喜悦,浩浩荡荡返回公寓,开始埋锅造饭。在香气扑鼻的油烟中,饥荒的恐惧终于消除了。看来,在这个地儿虽然下不起馆子,还不至于变成饿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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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的一堆照片

Sunday, October 1st, 2006

剩下的自己看吧

列宁在波兰,我在诺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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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第一天

Sunday, October 1st, 2006

现在是诺丁汉时间4:41am,北京时间11:00am,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写Blog。渴了,用战死街头送的搪瓷茶缸喝一口自来水,困了抽一口和菜头送的云烟,临来时买的小收音机派上了用场,上不了网的夜晚,我在听96 TRENT FM,一个跟我一见钟情的当地音乐台。

过去的一天,在惶恐惊奇,劳累奔波中度过。

早晨,我匆匆地跟刘桂兰告别,打上一辆出租车,奔向集合地点。同学们都已经到齐,正跟家人们告别。大巴开动的时候,我看到车上有人在擦眼抹泪,他们的伤感我无法体会,此刻的我,想到的是李后主的一句词:最是仓惶离庙日……

因为一夜没睡,大巴刚开动,我就睡着了。再睁开眼睛,已经到了浦东机场。我们先在机场员工的餐厅吃了一顿过于丰盛的午餐,接着赶往候机大厅。

在大厅,我最后被送了一次行,这回来的是车水马龙老师。马龙老师的老婆秋水长天上个礼拜天先行一步,去了英国。她在利物浦读书,马龙前一天电话里说:“想托你办件事,见到我媳妇时告诉她,今年过年不用回家了。”一进大厅就看见了马龙。他看到我瘪着的行李箱,立即说,这样可不行,箱子会被压扁的。说罢,就帮我重新打理箱子,并动员了我一位女同学把一个背包放进我的箱子。接着,又帮我扣上打包袋。我满头大汗地配合他打包,忽然发现,在成熟老练的马龙老师面前,我几乎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白痴。

马龙老师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和合影,玉树临风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我们排队托运行李,第一个麻烦来了,一行28人行李总重量超重30多公斤,按航空公司的规定,每超一公斤,要收费396元。全班都过来跟工作人员交涉,最后托了关系才被放行。

填出境卡,手提行李过磅,因为我们持的是普通公务护照,比较顺利地通行了。接着排队办理出境护照查验手续,过安检,一个多小时后,我们终于来到了登机口,看着一排排眼花缭乱的免税店,我感觉好像已经离开了中国,靠!原来这就是出国啊!

利用登机前的时间,给家里和朋友们打了几个电话。老罗告诉我,我距离回国还剩287天,张角帮我念牛博网上的留言,和菜头嘱我一落地就上网。等我们落到伦敦希斯罗机场,根本没时间上网,到了诺丁汉的住处,发现无线上网暂不可用。

12个小时的飞行中,我基本都在混睡和吃喝中度过。飞机上的睡眠,就像高烧中的昏睡一样,睡得不踏实,醒来也不踏实。在我断续的清醒中,我发现始终都是黄昏。由于飞机要跨越8个市区,且路线向西,所以太阳老是落不下去。也难怪,谁教偶们去的是日不落帝国呢。

双脚踏上英国的土地,我有点不真实的感觉。跟国内的大中城市不一样,这里的空气居然那么新鲜。(睡觉去,回来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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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

Sunday, September 24th, 2006

2006-9-24 5:03:23 阅读(5379) 引用通告 分类: 不分类
曾经以为我有大把的时间,到了凌晨5点05分才发现,我连跟朋友们在Blog上好好告个别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的人生一点都不飙悍,在时间管理和生活自理方面,我是个先天残障人士。

现在是5:27分。

30分钟以前,我在重新装箱。因为31分钟以前,当我把箱子竖起来,里面的东西洗礼哗啦散了。

3个小时前,我在MSN上问老罗,空箱子航空公司给不给托运?老罗说,从技术角度讲,是不禁止的。我又问:假如我一只箱子里只装一把菜刀可不可以?老罗一个劲地震动。

3个小时05分前,我忽然发现,其实我没有那么多东西可以运,一个箱子几乎就可以装下了。装一个太满,装两个太空。人生的荒诞无处不在。我问老罗,老罗说,你到那边需要两个箱子。

4个小时前,我在唱歌: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电影《罗宾汉》的主题歌,因为我要去的诺定汉就是罗宾汉的故乡。

8个小时前,我跟刘桂兰、叶子和一位好朋友坐着,他们喝茶,我独自开了两瓶啤酒。

9个小时前,我连续取了扦边的裤子和证件照片。

10个小时前,我想,如果西裤扦不了边,我TM怎么出国啊?!

12个小时前,我在超市里,疯狂采购。电子词典,小收音机,文具,袜子,充电电池。

15个小时前,我坐在电脑前发呆。想写,又怕写不好。只贴了一首歌,还不小心给弄成了自动播放。

20个小时前,我看着和菜头、李寻欢、张角钻进了一辆比夏利还豪华的汽车。

21个小时前,我还在猪一样沉睡,老罗、王小山正扛着行李,急匆匆赶往萧山机场。

25个小时前,我们决定停止聊天,睡觉。酒店提供的叫床服务让人不放心,老罗掏出手机,打到震动,塞进睡衣里。

28个小时前,我们的酒囊打开了。就座的除了上述提到的人,还有AW、流川枫、战死街头、小母牛、月小刀。

29个小时前,我们的夜宴开始了,李寻欢、和菜头走进来。菜头,请原谅我没有惊声尖叫,因为我就是那个坚定地相信奇迹会出现的孩子。

31个小时前,王小山很神秘地告诉我们有个神秘的人物要搭寻欢的车。老罗拨不通菜头的电话,一切都应验了孩子的祷告。

38个小时前,腐败晚餐在王大姐排挡开宴。我给老罗点了两盘八宝酱丁,老罗吃完,抹抹嘴说,我日这狗不日的餐饮界。

算不清楚多少小时以前,第一次凑齐的我们在吃第一顿划时代意义的饭,那个夜晚灿烂得如同白昼。

之前,老罗伸出手走过来,我伸出手走过去。厕所的门紧闭。张角走出来,我发出由衷的惊呼。虽然我知道那里面藏着我的朋友,但我的惊喜没有经过排练。

此前2分钟,刘桂兰憋不住,告诉我张角也来了。

此前1小时,又见到王小山,他的豪华摄影包让我想起那些经常拍到UFO民间摄影家。

此前,张角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不来杭州。

此此前,老罗电话说,他误了飞机。

此此此前,小母牛后发制人抵达杭州。

此此此此前,王小山先遣抵达杭州。

此此此此此前,和菜头说,我来不了。

此此此此此此前,电梯里遇到任何一个熟人,都说,你Y怎么还没走?

此此此此此此此前,我参加了20多场送行宴。

此此此此此此此此前,我接到了入学通知单。

多年以前,我说,我要看苏格兰的红月亮。

很多年以前,我说,我要有很多很多好朋友。

很多很多年以前,我来没来到找个世界上,有一个拿撒路人对门徒说:你们这些小信的人啊,为什么疑惑呢?如果你们的信心有荠菜籽那么大,即使让面前这座山,移到那边去,你们天上的父也会让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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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前唱的歌

Saturday, September 23rd, 2006

这首歌,这几天我和朋友们经常合唱。它带着光明和力量,带着真爱和友情,伴我踏上即将展来的旅程。

或者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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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岸边的歌

Monday, September 18th, 2006

我小时候,不知道啥叫音乐。就知道歌,那个时候歌也少,唱来唱去就那几首。不过不管什么歌,都会跟一个个具体的场景和感觉链接在一起。比如这个--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

一听到这首歌,我的鼻子就有一股泥腥味。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水坑,大热天,我跟一群孩子扑通扑通跳下去。一个猛子扎下,灌了一口水,鼻子酸酸的,闻到泥水的味道。浮上水面,大口喘着气,这时候听到远处放牛的孩子拉开嗓子唱:”唱支山歌给党听……”一切都静极了,只有这歌声,水声,还有天上云雀的鸣叫声。

当然,党是听不到他的歌的,只有他家的老牛在低头啃着草。

我家有收音机,那个时候收音机还是很金贵的东西,但是我家就有两台,爷爷一台,爸爸一台。收音机陪我度过多少童年的夜晚啊。那个时候,我的作息规律都跟电台节目相连。常听的是中央台,天津台,音乐一响,我就知道大概几点了。那时候除了我最喜欢的小说播讲,评书节目,我第二喜欢的就是《每周一歌》,每周一歌,不是盖的,真的每周反复放一首歌,不但反复把你耳朵磨出老茧,而且朗诵歌词,介绍曲式,简直就是音乐课堂。我第三喜欢的是《轻音乐节目》,听着音乐,我就闭上眼睛,随着音乐飞呀飞。若干年后,我看了保罗-莫里哀(亚)乐队的现场演出,一些童年的旋律就在耳边响起来,我都惊呆了。原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直在盗版他们啊。

真正喜欢音乐,是初中时受了班上一个大我两岁的男孩影响。他居然懂简谱,然后不遗余力地要把我培养成一个音乐爱好者。我记得,他给我一个歌本,让我回家对着简谱唱好,第二天唱给他听。那个时候,即使农村的学校也是很重视音乐课的。《我的中国心》刚流行的时候,我们老师发动大家去找这首歌的曲谱,后来还真被一个孩子从一张破报纸上找到了。当老师在脚踏风琴上演奏出前奏和间奏,我们简直就像吸了毒品一样陶醉。那时候,上晚自习前,还有一个小典礼,大家一起排好队,唱歌。我带领大家起头,打拍子。

“军港的爷爷,预备-唱!”
“军港的爷爷,静悄悄……”

当然,我们最喜欢的还是《小字辈》的主题歌。那时,这首歌从我们这些农村孩子的喉咙里飞出,飞向比远方更远的远方。

“青春啊青春,多么可爱,多么可爱。象春天的蓓蕾芬芳多彩。……我的心呦,有时象燃烧的朝霞呦,有时象月光下的大海。想到那美好的未来,我要从心里唱出来,我要从心里唱出来。”

歌声就随着暮归的鸟儿飞上了天空,融入漫天的火烧云里。

真正窥探到一点音乐之美,却是到了高中。那时候,我们语文老师有一盘《田园交响曲》,上交演奏,李德伦指挥的。我借来复制了一盘,天天听啊。几乎每个音符都能流淌到心里去,再溜达出来。我闭上眼睛,看到的不是贝多芬的家乡,而是我家不远处苜蓿花盛开的徒骇河畔。当然对古典音乐的兴趣刚被点燃,就误入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歧途了。那时候,我和朋友们都认为,他演奏的东西就是高雅音乐。不但我们,半个中国的人都这么认为。有时候,我们下了自习课,忽然听到流星滑过天空的声音,然后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音想起。大家一起惊呼--快听,《星空》。

后来后来,进了大学,听的东西多了,音乐也就变得跟命一样。是啊,每一首老歌都像沙拉酱一样,一股脑地倾倒在我们这些青春的小萝卜,小生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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