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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希区柯克之《蝴蝶梦》

Saturday, February 8th, 2014

“昨夜,在梦里,我又回到了曼德丽庄园。”这是小说史上一个著名的开头,它的原著叫《丽贝卡》(Rebecca),中文翻译成《蝴蝶梦》,蝴蝶梦的典故出自庄周,而庄周又装死试妻,最后鼓盆成大道,与小说中一对夫妻死了一个的情境很契合,所以这真是一个很高妙的译名。

《蝴蝶梦》完成于1940年,是希区柯克前往好莱坞发展后拍的第一部电影。在此之前,凭借《三十九级台阶》、《擒凶记》、《贵妇失踪案》,他已蜚声大洋彼岸的英国电影界。恰好米高梅花高价买下了《蝴蝶梦》的版权,制片人就让他一试身手。

《蝴蝶梦》是一部不太希区柯克的电影。希氏电影的模式是:一个无辜的好人被卷入一场大麻烦。而这部中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我”(她在片中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是被称作“德温特夫人”)显然是因为郎有情、妾有意,才主动进入曼德利庄园的。希区柯克的高超之处,就是把一个并没有太多悬疑元素的故事,拍得揪心夺魄、悬念丛生。

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有一个稍微冗长的引子,交代了“我”与劳伦斯·奥利弗扮演的男主角麦克西姆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我”是贵妇人范库帕太太的仆从,通过她跟麦克西姆相识,并且发展出朦胧的好感。范太太临时决定要去纽约,而且马上就走,“我”不想跟意中人不辞而别,就去房间找他。麦克西姆通过一次漫不经心的求婚,改变了“我”的行程。在这段戏里,范太太是关键人物,她对“我”严厉,对麦克西姆崇拜,起到了连接、催化二人关系的作用。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编剧技巧,二人之间关系的发展,需要通过第三方用制造障碍的方式来助推。

这对新婚夫妇来到曼德利庄园,故事才正式展开,“我”走入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一个咄咄逼人的仆人丹佛斯太太。奴大压主,即便是在英国也不正常,丹佛斯太太之所以感藐视新女主人,皆因为她的背后有已经死去但又在庄园里无处不在的丽贝卡。当然,其根本原因还是跟麦克西姆的纵容分不开的。至于,他为什么不敢得罪这位老仆人?电影到最后也没有给出答案,只能任观众猜测了。

希区柯克不愧是善于营造气氛的大师,一条狗,一扇窗,一道蕾丝花边,一个装满烟头的烟灰缸,都能传达令人惊恐的效果。故事草蛇灰线,处处照应,看似不紧不慢,实则按照大师设定的进程,进入圈套。

麦克西姆到伦敦出差,留下“我”在家主政,是影片故事的转折点。前半部分是出谜语,后半部分是揭谜底。丽贝卡表兄费弗尔的出现,让影片增加了新的悬念,也增添了一些喜剧气氛。丹佛斯太太带着“我”去参观丽贝卡的卧室,在梳妆台前讲自己每晚会给丽贝卡梳20分钟的头,边讲边用梳子比划了几下。对照剧本才发现,梳头这个细节在“我”刚进庄园就出现过,当时“我”正在自己梳头,丹佛斯太太敲门进来。丹太太讲得太投入,不但编出丽贝卡经常走动的话来吓唬“我”,而且还展示薄如蝉翼的丽贝卡的睡衣。她弄巧成拙,反而倒逼出“我”的勇气。“我”立即行使女主人的发号施令权,让丹太太把丽贝卡的东西统统拿走。不但如此,“我”还上奏麦克西姆重开化妆舞会,决定重整家风。

接下来,影片叙事加快。任何人都可以猜到,“我”在制作cosplay衣服的时候,被丹太太给耍了。就在我受到麦克西姆的斥责,伤心欲绝,在丹太太魔鬼细语的诱导下,准备跳窗的时候,沉船事件发生了。在丽贝卡的海滨小屋,麦克西姆说出了真相。他讲述了丽贝卡临死那天的情景,讲到那儿,空镜头就跟到哪儿,仿佛丽贝卡依然坐在那里一样。接下来,影片达到了高潮。

麦克西姆:我知道丽贝卡的尸体在哪儿,在船舱里,沉在水底。
“我”:(恐惧地)你怎么知道的,麦克西姆?
麦克西姆:因为……是我把她放到那儿的。

在原著小说中,麦克西姆用手枪打死了丽贝卡,但是按照当时好莱坞的电影道德准则,“杀害配偶的人不能逍遥法外”,所以希区柯克把她改成摔倒头磕在船具上而死。至于为什么摔倒,电影巧妙地戏耍了一下观众。

按照麦克西姆的讲述:“我当时气疯了,我可能打了她。她站在那里,盯着我……她微笑着走过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摔倒了。”

很多观众会以为麦克西姆失手打死了丽贝卡,但是影片埋下的伏笔却是让他脱罪,丽贝卡是得了癌症而自杀。她想激怒丈夫,让他打死自己,从而让自己的表兄兼情人要挟勒索,让这个曼德利庄园依旧摆脱不了自己的影子。一看麦克西姆不上当,丽贝卡故意摔倒,恰好撞死(这难度比C罗在禁区内假摔还要大!)

麦克西姆讲完这段故事,无奈叹息道:“丽贝卡赢了。”

“我”争辩,丽贝卡没赢。

接下来的戏,即表现麦克西姆如何惊险脱罪,又表现费弗尔如何敲诈勒索。费弗尔形象非常鲜活,咄咄逼人又不失礼节,带着那么点滑稽。如果没有他,这部电影会沉重而黑色。最后,丽贝卡得癌症的秘密揭开,麦克西姆也逃脱了杀人的指控,并且摆脱了负罪感的控制。一切看上去皆大欢喜。

只不过,麦克西姆说对了一点,丽贝卡会赢的。她的忠仆丹佛斯太太点着了庄园,自己葬身火海。丝丝的火苗,烧着了绣着丽贝卡名字首的枕套,全剧终。

老子说“圣人无弃物”,大师的电影里也没有废弃的人物,连一条狗都有独特的用途。丽贝卡的爱犬——名叫贾斯帕的一条可卡犬,在电影中起到了引导、推动作用。

1、“我”初进庄园,狗守在丽贝卡的房间门口。

2、“我”走进丽贝卡以前写信读书的Morning Room,趴在壁炉旁的狗一见我就不屑一顾地走了。

3、“我”跟麦克西姆散步,狗引导“我”去海边找到了丽贝卡的小屋。

4、丽贝卡的表兄偷偷来访,狗对他摇头摆尾很是亲热,一看就知道此人跟丽贝卡关系非同一般。

5、“我”在房间,抱着狗睡着了。丹佛斯太太拿着蜡烛走进来,准备点火连“我”一块烧死。电影没有交代后来的事,但从“我”牵着狗逃出火海,不难推断,此刻狗已经完全接受我作为它的新主人,从而救了我一命。

这部电影中,琼·芳登扮演的“我”处处受压、笨拙紧张,劳伦斯·奥利弗则时而柔情,时而暴怒,神秘莫测。电影的主题十分暧昧,站在丽贝卡的角度看,麦克西姆绝对不像自己表白的那样戴着绿帽子清白无辜,事实上,从他暴怒的脾性,把“我”当成玩偶的举动,观众也能猜出此人也非善类。倒是丹佛斯太太,举止稳重,忠心耿耿,真爱无敌,让人觉得性格完整统一。难怪她被美国电影协会评为电影史上TOP100坏蛋第38位。

这部电影为希区柯克赢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摄影,但他没有得到最佳导演奖,因为这一年有一部更伟大的电影与他竞争并最终获胜,那就是约翰·福特的《愤怒的葡萄》。

《蝴蝶梦》是一部不错的电影,但是跟希区柯克巅峰时期的《迷魂记》、《惊魂记》、《后窗》等电影相比,还差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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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并不是坏东西

Friday, February 7th, 2014

古今中外对于金钱的批判中,以莎士比亚的下面的话最为著名,也最富文采,连马克思都常常引用。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吓!你们这些天神们啊,为什么要给我这东西呢?嘿,这东西会把你们的祭司和仆人从你们的身旁拉走;把健汉头颅底下的枕垫抽去;这黄色的奴隶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诅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即使她的尊容会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它会使冰炭化为胶漆,仇敌互相亲吻;它会说任何的方言,使每一个人唯命是从。它是一尊了不得的神明,即使它住在比猪巢还卑劣的庙宇里,也会受人膜拜顶礼。”

当然,这只是莎翁给《雅典的泰门》中的泰门所创作的独白,这并不一定代表莎翁本人的想法,读过莎士比亚的传记,他老人家本人还是很喜欢钱的,要不怎么能养活一个环球剧院呢?

马克思本人也不讨厌钱,他只是常常缺钱。我们知道,马克思跟恩格斯之间有最伟大的友谊,他俩经常通信,马克思的信,主要就是要钱。一般马克思一周要花销2-5个英镑。这可是不是个小数目。1英镑就是一枚索弗林金币,8克多,以前中国人叫它“马剑”,按照现在的国际金价,1克=40.54美元,当时的1英镑相当于现在的324美元。一周2-5枚就是648-1512美元,这真是高消费呀。从1851年至1869年,马克思总共收到恩格斯的汇款3121镑,相当于今天的1,011,204美元。其实,恩格斯本人也不是土豪,他只是用自己做职员的收入,尽力贴补老朋友罢了。

钱究竟是一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呢?每个人在每个不同的时期看法都会不同。有时候,我觉得钱挺好的,因为钱能简化人际关系、降低交易成本、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我前年装修,不慎漏水,淹了楼下邻居,我很快做出了补偿,赔款加维修。但是由于装修公司干活太糙,邻居大伯对维修结果一直不满意,时不时打电话,让我重新给他刷墙。我联系装修公司,他们每次都答应,但是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从春天拖到秋天,从秋天拖到年底,后来,每次看到手机上显示邻居大伯的来电,我都要打一个寒战,不敢马上接,而是定定神,再打过去。说尽了好话,赔尽了笑脸。今年元旦前,我正在开车,又接到了邻居电话,此时我忽然灵光一现,为什么不用钱解决呢?一谈,果然可行,他的心理预期是500元,我直接说了个1000,最后皆大欢喜。我后悔的是,早知道用钱就可以解决,我何必受这一年多的煎熬啊!

关于用钱,我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要麻烦他人。比如说借车,对于车主来说,其实是一个风险性很高的行为,因为如果驾驶员出了事故,车主负有连带责任,万一涉及巨额赔偿而借车的人跑了,车主就会陷入大麻烦。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宁可租车也绝不借车。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搬家。二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是小问题。当然,如果钱太多,也不是小问题。

尽管这个世界上有谋财害命、见利忘义、为富不仁、人穷心凶、人为财死、不义之财、铜臭熏天、纸醉金迷、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多能使磨推鬼……但这些都是赚钱和用钱的方式不当引起的,毛病并不在钱身上。没有了货币这种交换中介,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成本反而会更高。

人与钱应该保持什么关系,耶稣用一句话就说透了:“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19-21)”

可见,钱不是一种坏东西,只是要明白,钱是被赐予之物,不要刻意想发财,更不要掉进钱眼里。除了钱之外,人的眼睛应该向上仰望,寻找并积攒更大的财宝。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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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亲戚

Tuesday, February 4th, 2014

前几天,跟一位二十多和一位三十多的朋友聊天,谈起春节的礼俗,他们都表示不喜欢走亲戚。其时,我刚从老家走完亲戚回来,我多么想说,我喜欢走亲戚,enjoy走亲戚啊,但是看了看他俩手里点燃的香烟和几米开外的烟花销售点,我忍住了发起辩论的渴求。

我从小就喜欢跟亲戚们来往。我父母的弟兄姐妹多,我有一个叔叔,三个姑姑,一个舅舅,两个姨妈。再加上五服之内族亲,我的亲戚可真不少。我小时候在姥姥家养大,特别喜欢跟舅舅在一起。他是一个被毛泽东的时代耽误了终身的高材生。由于被剥夺了高考的机会,他在船厂做过临时工,回村后做过木匠,后来一直务农。我最佩服他的手艺和为人。舅舅经常教育我和他的儿女们:“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眼热(注:方言,羡慕的意思)江泽民,我佩服的是站在他后面的那个人–翻译。那才是靠本事吃饭的能人,也是咱老百姓可以奋斗的对象。”

在我的姑姑中,我跟小姑的感情最深,上学的时候,很多暑假都在她家度过。记得小学的时候,我跟她的侄子一起去偷了生产队里一只大葫芦,回来藏到屋顶上,她的大伯哥是生产队长,下了工回家嘀咕:“队里留一个葫芦种,不知让谁给偷走了。”家里人都笑了,指着房顶说:“别找了,在那儿呢。”我记得最后一次在小姑家住是1992年,我在她家读完了两本英文的神学书,并且看完了巴塞罗那奥运会。如今已经五十六七岁了,但依旧务农,除了种自己的地,夏天还受雇给人拾棉花,在骄阳曝晒下劳作两个月,可以赚五千元。她觉得简直发了大财。

大姑年轻时对我父亲的照顾最多,经常把干重体力活赚来的地瓜干省下给我父亲吃。只因为爷爷欠了别人一口袋高粱,觉得还不起不好意思,就把亭亭玉立的大姑嫁给了这家人智力不太灵光的儿子。我每年都会去看大姑,今年也不例外。大姑父去年病逝,76岁的大姑,虽然眼不花,背不驼,但看上去憔悴了很多。往年她还种着三亩棉花,今年已经种不动了,但她还是整天为子孙操心。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我的大表哥,去年学着别人种苹果,收入微薄,大姑每天帮他做饭,看到他消瘦劳累的样子,忍不住落泪。二表哥的儿子,在当地派出所当了一名协警,大姑一提起这个小孙子就愁眉紧锁。她说:“怕他到了派出所,学一身坏毛病,惯一身臭脾气。要是真警察,也就罢了,反正有人敬他怕他。但他又不是真警察,这样下去,一没学到本事,二养成一身暴脾气,以后可咋到社会上混啊?”我临走,大姑给我车里放上满满一筐土鸡蛋,嘱咐我给我儿子吃。她说:“这个蛋好,只喂棒子,没喂饲料。”

临回杭州前几天,我去看了舅舅。去年他的冬枣虽然也卖了些钱,但他的整体状况并不很好。一是因为被人夺地而气得死去活来。二是他突然得了面部肌肉痉挛,左侧眼皮以下的肌肉,总是在跳动。我劝了他几句,并且给他用英文搜索面肌痉挛的资讯,因为我知道中文的医疗信息已被全面污染,根本不可信。我把翻译的维基百科相关词条给舅舅看,并且用美国和英国的案例,劝诫他千万不要轻易去做手术(尽管国内这类的减压微创手术的广告很多。)最终,结合医生的诊断意见,我们确定了打针治疗的方案。舅舅终于又笑逐颜开了。

在我离开家乡的前一天,舅舅来到我父母家,跟我父亲一起喝酒。我和媳妇按照舅舅的口味做了几道菜。往年都是舅舅下厨,我坐着吃喝,今年终于倒过来了。酒酣耳热之际,舅舅给我念了他新写的一首诗,总结了自己迄今为止的生活。

十二年寒窗不识丁,
十五年船厂临时工。
十五年木匠吃百家饭,
十五年务农五谷丰。
愿老天再借十五年,
徒骇河畔做钓翁。

最后一句说出了舅舅的理想。他今年六十五,希望能活到八十,并且用自己的积蓄在我故乡最大的一条河–徒骇河边的公寓楼上买间居所,每天散散步,钓钓鱼,安度余生。

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多,还没亮出我的论据,为什么我认为走亲戚大有好处。

简单地说,我认为:

1、走亲戚可以使我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感受亲情的温暖。

2、走亲戚可以使我走进他们的生活,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

3、走亲戚能让我认识诚实劳动的价值。

4、走亲戚能让我获得比较好的自我感觉,知道自己并非一无所能。

5、走亲戚也是对父母尽孝的一种迂回曲折的方式。

6、走亲戚让我更加习惯生老病死,从而对生命产生更多的珍惜与敬畏。

7、他们都待我这么好,连亲戚也不走,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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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听广播

Tuesday, February 4th, 2014

我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叫杭州的大农村,那里有一张烟火气息很浓的《都市快报》,文风俗,标题亮,代表作是《我这个月的大姨妈怎么还不来?还不来?还不来?》,还有一个市井气息很重的电台《交通91.8》,一听这个台主题歌就大致可以猜出其特色:“欢迎打开,欢迎进入,交通91.8的family……”话说报纸可以不看,广播有时却不能不听。《交通91.8》几乎是杭州每一个出租车司机的最爱,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在杭州打车(如果你能幸运地打到车的话),广播就灌到你耳朵里。

在杭州这个地方,本地媒体都很乖巧,很少敢做批评性报道。但《交通91.8》是一个例外,它有一档《我的汽车有话说》,开创了批评报道的先河,批评的对象是跟汽车有关的服务机构:汽车厂商、4S店、保险公司、甚至外地交警。这档的主持人于虎在杭州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经常把汽车厂家的经理训得像三孙子似的,也经常把4S店的主管问得哑口无言,还会把保险公司接线生给教育成复读机,一遍一遍重复服务套话。所以,司机们,无论开的是五菱之光还是玛莎拉蒂,都喜欢听这个节目。什么?开玛莎拉蒂的还听这个?是的,不但听,还打热线投诉呢。有一次,一位开这种豪车的车主打通热线,反映该车号称手工打造的发动机盖里,填充物是竟然破棉絮。于虎很痛快地答应帮他维权。这期节目很火,因为《交通91.8》深知,对于广大市民来说,看到富人犯傻、上当、被虐,实在太过瘾了。

除了汽车维权节目,《交通91.8》还有一些其他特色栏目。每到下午和晚上,司机们犯悃的的时候,它就播出一档《钱塘夜色》的栏目,一个叫“南哥”的主持人,在迪厅音乐的伴奏下,故意气喘吁吁地讲一些网上段子,配上罐装笑声,让司机们很有蹦迪或去健身房的感觉。还有一个插科打诨的节目,一男一女俩主持人,把舌头打了很多卷,模仿北京人的口音,讲一些不好笑的笑话。偶尔也有正经的时候,连线港台二三流学者,对热点话题进行评论。说的都是没营养的片儿汤话,但电话那端学者们的语气语调却像在中央党校给常委们授课一样。

说到播送路况,本来就是交通台的本行,但是当你真正有迫切需要的时候,也不要对它抱多大指望。去年夏天,我们全家冒雨开车去城北看朋友,回来发现路上一片汪洋,很多车抛锚在水中。此时,我打开收音机,迫切想听到水淹城北的新闻以及哪条路可以回家,但是《交通91.8》却一直在播两个主持人逗闷子,另一家交通台也在扯一些无关的闲篇。最终,我关了广播,改放《命运交响曲》,涉水把车开回了家。后来,我明白,为什么交通台此刻不贴心,因为批评暴雨就是批评市政就是批评官员,他们可不像4S店那么好惹。

即使在杭州这样的二线城市,电台的竞争也很激烈。十年前,我曾经在《西湖之声》客串过几期节目,帮主持人一桐老师接过夜间热线。可能是做情感、做夜话没有多少市场,几年前一桐老师去了余杭电台,《西湖之声》开始打造“汽车电台”概念,提出“开车,就听汽车电台105.4西湖之声”的口号。另外一家《城市之声》也改成了《私家车电台》。并且推出了自己的特色服务:全部女主播。我觉得,这种定位和策划真是太二了。广播是一门只能听声音的艺术,男声女声各有千秋,缺一不可。把电台的主播全换成女的,有点跟竞争对手赌气的成分。就像一个餐厅全用女厨师不但不能提高菜肴的品质,反而减少顾客的选择一样,在一个电台消灭男声,只剩高频,也不是一个好主意,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好噱头。

除了市级省级电台,杭州有两个区还有自己的区级电台:一是余杭,二是萧山。这两区一直在杭州一直享受不到国民待遇,杭州任何惠民政策出台,文件中几乎都会有一句:(萧山、余杭除外)。余杭台我没听过,但萧山台确实办得很有生气。我听过几次,被一个栏目吸引,栏目名不知道,内容是请一位萧山老太太用夹杂者方言的普通话讲民间故事,特有灵气,也特接地气。是啊,本来萧山的经济就发达,市民社会形成也早【注1】,文化自成一脉,还不想带杭州城区的土鳖玩呢。

这是马年第二篇千字文。

【注1】关于萧山市民社会的形成,国外早有专论。详见Gordon White的论文 Prospects for Civil Society in China: A Case Study of Xiaoshan City 发表于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 29 (Jan., 1993), pp. 63-87
Published b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Article Stable URL: http://www.jstor.org/stable/294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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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写一篇千字文靠谱吗?

Sunday, February 2nd, 2014

马年初二的晚上,与刘淼和简叔在上海巴黎春天的星巴克户外闲坐,和风拂面,宛若春夜。大家聊起推特、Medium.com、Wordpress、Droplr、以及简书,都比较看好以文本写作为主的网站和应用。

简叔最近翻译了一篇文章《如何坚持每天写一千字》,文中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优秀的Blogger,可以做一个每天写一千字的训练。找不到话题,没关系,想到哪儿,可以写到哪儿,你甚至可以关掉显示器,通过盲打来实现思绪的自由流动。简叔成为这一理论的践行者,他每天写一篇千字文,已经坚持10天了!

有没有可能每天写一篇千字文呢?我了解的情况是,如果有名利的刺激,则完全有可能。

我和我的朋友都写过每周5篇的专栏,按照11年前的市价,每篇稿费大约200元,每个月就会有4000元的稿费进账。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可以在北京三环外、广州、杭州的市区买1平米房子。

我依然记得当年在《新京报》写“语文运动”专栏时的情景。我当时写的内容很专一,主要是探讨语言文字问题,为了每天千字文,我需要阅读大量的专业书籍,包括:《说文解字》的各种注本、申小龙《汉语与中国文化》、《白话词汇研究》等。还需要浏览包括北大中文论坛在内的许多网站,并且在自己办的黑板报文艺论坛上,与爱好语文的朋友们互动,以求碰撞出火花。在2013年,我一共为《新京报》写了100多篇文章,最后结集出版了一本《正版语文》。幸亏当初“傻小子睡凉炕、年轻活力壮”,要是搁现在,我肯定会被编辑逼得以头撞墙。

即使一些散文大家,面对每天一篇千字文,也不免发憷。我记得读过董桥的一篇文章,说他每天早晨起来,都发愁今天的专栏写什么。有一天苦思冥想不得,看到餐桌上有一张当天的报纸,里面有一篇报道说香港女式内衣的销量大增。董桥兴奋得拍案而起,今天的专栏有了!女人踊跃买内衣说明什么问题?说明香港经济复苏了。于是,笔走龙蛇,完成了当天的日课。

千字文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我的朋友月小刀,2012年为联商网写了一年的专栏,每篇所得报酬是200元。他写专栏全都跟零售有关,写之前,他征求过我的意见。我给了以下几条建议:

1、多写人物。人物比较好写,并且能小处见大。能往零售扯就扯,扯不了,就往励志、警示方向引。

2、讲一件事。我建议每次讲一件事,做到:起,承,转,合。或者用孔子论诗经的话,做到:兴,观,群,怨。兴,就是引起话头。观,就是观照世事,引申展开。群,就是从个体引到群体,以小说大。怨,就是抒发胸中郁闷之气,当然不是个人的怨,而是集体的怨,因为你已经群过了。

3、带感话题。找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能把自己写兴奋,不把自己写睡着的那种。

我不能无耻地往自己脸上贴金,说他听了我的建议才写了350篇专栏,但我觉得我的建议至少部分是有效的。一年之后,他的专栏为他带来了这辈子为数不多的机会,杭州著名的零售商场银泰集团企划部招聘高级经理,银泰的一位副总恰恰是是月小刀的读者,他把月小刀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你写的零售业的那些文章,有的也不怎么样,但是一个年轻人,能够一年时间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写一篇千字文,这种毅力让人佩服,用这样的人,我放心。”只有月小刀自己知道写千字文的甘苦。他每天晚上拖着上了一天班的疲惫身躯,来到连书房也没有的房子里,坐在卧室的桌子旁,不写完千字文就不敢睡。写不下去的时候,就侧耳听听身后妻儿的均匀的呼吸声,顿时又增添无穷动力。每天千字文的日课,使他一跃进入高级白领行业,年薪是做新媒体主编时的好几倍。

在简书写千字文,能不能遇到伯乐,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我不敢说。我只知道,写作是一门手艺,需要大量的、看似重复实则螺旋式上升的练习。每天写一千字,会磨练一个人的技艺,同时塑造一个人的性格。有一门精湛的手艺,再加上不屈不挠的性格,在江湖上混,至少不需要看人脸色、仰人鼻息吧。

这是我的马年第一篇千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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