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春节回乡又见“阴亲”盛行。所谓“阴亲”,学名叫“冥婚”,说白了,就是给死去的人讨一个死去的人当老婆,让他们在阴间结为夫妻,共赴和谐黄泉。
50、“阴亲”的起源,本来是为未婚死去的男女,举办的一个婚礼仪式,目的固然有迷信的成分,但更多是为了活者的人,即死者的家长,使他们能够成为“亲家”走动,得到一点安慰。但眼下,“阴亲”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
51、表哥村里一小伙车祸身亡,听说邻村一姑娘也刚车祸死了,死者家属连忙拜托表哥去提亲。因姑娘家获赔了30万,表哥知道这次要大出血,问女方多少彩礼,对方不肯说,表哥迂回问到女方住院花费8万,立即回村提了十万现金,订下这门阴亲。
52、找“阴亲”对于死去男丁的家庭来说,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因为,作为阴亲的另一方,女方,必须是未婚死去的,才有资格进入阴亲市场,男方,则不受婚姻状况的限制。
53、由于未婚死去的女子远远少于婚姻状况不限的死亡男子,“阴亲”市场出现了女方待价而沽、奇货可居的行情。现在找一门阴亲,男方至少要给女方10万元的彩礼,那些活着娶不起媳妇的人,死去就更娶不起了。
54、听说我们那儿一个未婚男青年死了,他家人打听到本县有一个未婚女子刚死,于是准备了15万去提阴亲。不巧,正好本地一做房地产的老板的爹死了,老板想为爹找个黄花闺女做阴亲,就甩出25万现金。最终,女子跟房地产老板的爹合葬。
55、有一女,丈夫死了,想改嫁。婆家说,可以,但是你死之后,必须跟我儿子合葬。女子跟新丈夫想了想,哪有嫁给张家,再与李家合葬的道理。干脆,为死去的前夫买个死去的姑娘做“阴亲”得了。
56、由于“阴亲”市场对女性的刚性需求,一些死去的未婚残障女性,也很抢手。本县有个本科学历的孩子死了,爹娘遍求阴亲不得,就给他找了一个经常裸奔的死去的智障女性合葬。
57、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十四岁那年死了,现在活着的话,应该有24岁了。结果,提阴亲的人也不放过,因死去的年代久远,加上亲戚为人正直,不想拿女儿卖钱,只象征性地收了男方2万元。后来,很多人说他钱收得太少了。
58、“阴亲”虽是陋习,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华北农村对死者(尤其是男性死者)的重视。中国人大都不信奉宗教,但也绝非无神论者,对死后的世界,还是将信将疑。当然,“阴亲”也是办给活人看的。是一种家族财富实力的炫耀,山寨版的大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