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学习’

寓教于不乐

Friday, December 9th, 2016

教育,无论是师从于他人,还是自学,本质上是一件很枯燥的事。它带来满足,然而是一种延时满足,它带来回报,然而是一种复杂而曲折的回报。过于强调学习的快乐,其实是把学习的主要过程,也就是辛苦乏味的过程,给刻意忽略了。其后果,就是让人们对于学习开始心生畏惧,从而半途而废,没有尝到学习初熟的果子,就已经转投他处。

我一位大学同学的儿子,马上要到国外读大学了,咨询我关于未来专业的问题。我问这个孩子自己有什么打算。同学说:他喜欢游戏,因此希望将来去学习视觉艺术。我说,世界上的学问,有视觉的学问,也有艺术的学问。前者,要学习色彩学、视知觉、美学、还要学习一些绘画、构图的方面的知识。后者更加包罗万象,单说艺术史,就够一个人学很多年。而学好艺术史,需要掌握拉丁文、意大利文、英文就更不用说了,还要掌握从古希腊、古埃及以来各种艺术作品,能够如数家珍,把一样样学下来。同时,再把这两者结合于一体。至于是做游戏,做设计,还是做影视,那就要靠将来的机缘了。但你只要掌握了这两种学问及其相关科目,再做什么都游刃有余。而一上来就学什么电子艺术,学什么游戏,我觉得是舍本逐末。这样的兴趣不是真兴趣,这样的学问也不是真学问。同学听了,深以为然。

我这么说是有理论根据的。历史学家布克哈特在《世界历史沉思录》一书中说:

“每个人首先要选择一个固定的专业:神学、法学或者其他任何专业,并且对其进行投入,一直到毕业为止。尽管如此,他的这些投入不应该是为了以他所学的专业为终身的职业,而是为了学会如何坚持不懈和前后一致地工作,学会尊重一个专业内所有的科目,培养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严肃品质。”

我们经常看到半吊子的学问家,就是因为没有深入扎实地钻研一门学问,而只会去追逐时尚之学。如果要打下深厚的基础,必须甘心情愿地接受一门学问带来的枯燥、无聊和孤独寂寞。

布克哈特又说:“我们应该学习两门古典语言,如果有可能的话,再增加若干现代语言,因为他们是我们在学界深入下去,特别是接触世界上各类文献的钥匙。我们掌握的语言越多越好。好的翻译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作者的原汁原味的表达法是任何翻译者都无法替代的,另外,原作的词汇和措辞本身已经是深厚历史积淀的最好的证据。”

学问,没有捷径可以走。古人说,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一字空。不坐冷板凳,只能贴别人的热屁股。追逐时尚,跟随热点,永远蹭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营销。过着抖一点小机灵,卖一点小情怀。酒壮怂人胆,歌咏小人情。等到当局一吓唬,立即噤若寒蝉,躲到龟壳里,继续做一个安全的公知。

有两条路,一难一易,选难的那条走,一般都没错。相反,选了容易那条,表面上是赚了,实际上,将来要连本带息付出去。

写作,是一门需要刻苦训练才能达到的技能。除了少数天才,大部分的天资都差不多,那唯一决定一个人能否成为成功的作者的变量,就是勤奋了。编剧莎漠,现在已经是一线电视剧编剧,代表作是《浮出水面》和《乌兰巴托不眠夜》。他曾经是一个城管,但是爱好写作,四处投稿,但是屡屡被拒。他老婆对此大为不满,曾经一赌气说了狠话,他一气之下,烧了16斤手稿,只剩下24斤。然而,就是这24斤废稿,成为他现在的财富。因为虽然这些习作作为小说文笔不成熟,语言不精彩,但是里面的故事却很曲折,对话很接地气,而这些正是影视剧需要的。他现在废物利用,从这些手稿里提炼出自己所需要的材料,一部接一部地出大纲和剧本。多年的积累终于获得回报。如果不是当初忍受枯燥、乏味和不被人理解的心酸,他哪怕今天出了名,也一时半会拿不出那么多现成的故事和作品。

这只是我们身边一个小小的成功的例子。而那些大学问家、大艺术家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因为被提及得太多,所以我也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一旦一门学问给你带来了太多的乐趣,一旦一项训练不像冬泳一样,每次面对冰河都需要你重新鼓起巨大的勇气,跳下冰窟窿,你就要小心了。那么轻松愉快的学习和训练,可能不是早就你,而是害了你。

寓教于乐,不是总是有效,有时我们需要不乐,需要苦辛,需要更多的磨砺。

在《圣经》的罗马书有一句话:“并且我们知道,万事都互相效力,让爱上帝的人–就是按着他的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引自《新约全书・新汉语译本》罗马书第八章第二十八节)学问的路程,就像天路历程一样,也是充满着我们暂时不能解释的奥秘和奇遇,直到有一天,我们回首走过的路,才知道之前付出的枯燥和艰辛,都会得到更大的更复杂的回报。

那时,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古罗马人会说:然而,快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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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17天之内学会法语

Monday, April 20th, 2015

这是Quora上的一个回答。一位CEO用了17天时间从0基础学会了法语。原帖:The Secret to Learning a Foreign Language as an Adult

  1. 每天抄写单词。抄写是最好的记忆方式。
  2. 找一套靠谱的教程,比如:The Michel Thomas Method – The Natural Way to Learn a New Language
  3. 听法语歌,感受其语气语调。
  4. 阅读法语儿童读物,既简单,又具有娱乐性。
  5. 每天用法语写1小时,可以把常见问题的答案写下来,这样跟法国人对话,就不用做长考。
  6. 学会使用停顿词,为思维争取时间。
  7. 身处法语环境,只跟朋友说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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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架构之美》

Sunday, January 19th, 2014

趁亚马逊打折,花7元买了Kindle版《架构之美》,跳读,收获巨大。

架构是建筑、音乐、软件工程的基础。

架构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

架构的过程就是架构师理解系统内在结构、规律、原则和逻辑的过程。

好的架构具有下面的特点:

  • 功能多样性,提供足够好的机制,处理各种问题。
  • 大道至简,但又不过于简单。
  • 指导思想统一。让系统反应一组设计思想,而不是许多思想。
  • 模块化,
  • 依赖关系。按照其他模块的需求,设计模块。
  • 模块间自动传播。
  • 增长适应性,便于扩展。
  • 修改独立性。便于修改,保持最小修改,只改封装的模块。
  • 熵增抵抗性。
  • 坏的设计会导致在它之上叠加坏的设计。因没有一种聪明的方法扩展该设计。
  • 简单,美观,坚固,实用。
  • 在三维的维度上思考问题。

以上原则也可以用在编剧以及文学创作中。

文科太落后了。

整个社会都已建筑在软件之上,而文科依然停留在心算笔算阶段,连算盘都没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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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对人 读对书

Saturday, January 4th, 2014

dongxue

(注:图为王公懿水墨作品《洞穴》局部)

静下心来想想,过去的2013年并非一无所获,最起码通过做《新西湖》杂志认识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物。跟他们一席谈所带来的收获,往往超过读一百本书,看一千小时的讲座。

这绝不夸张。荀子说过:“吾尝终日而思矣,不知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听在某一领域有建树的人推心置腹的倾谈,就是爬上了高人的肩膀,天因之广,地因之阔,霾因之散,气因之清。

去年我和同事汤葛月人对中国美术学院当代艺术思想家高士明进行了访谈,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对西方当代思想和艺术精熟、以一篇《被叛卖的杜尚的遗产》论文成名的他,动辄引用的却是《蕙风诗话》之类“土经典”。再详谈下去才知道,在他那里早已解决了学习的土洋之争。

高士明告诉我,早在民国时期,梁启超、陈寅恪等人就解决了一个中国人治学绕不开的问题,即学术的古今中西问题,并提出“非中非西,亦中亦西”、“不古不今,不中不西”。每年本科新生入学第一课,他都请名师来给他们讲解王国维《国学丛刊序》。这篇文章开宗明义:

“学之义不明于天下久矣。今之言学者,有新旧之争,有中西之争,有有用之学 与无用之学之争。余正告天下曰:学无新旧也,无中西也,无有用无用也。凡立此名者,均不学 之徒。即学焉,而未尝知学者也。”

就这么简单,学习是没有中西之分、新旧之分、有用无用之分的。我为什么没有早一些知道这一点?在我的博客白板报里,经常可以看到我摊煎饼、榨臭豆腐一样翻来覆去的挣扎:到底是多读中国书,还是多读外国书?到底是读中译本,还是读原文?到底是用中文写作,还是用英文写作?到底是读《段注》,还是读《牛津英语词根词典》?

现在看来,这些都是白痴的烦恼!这个问题民国时期的读书人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

知识都是相通的,艺术都是相连的。没有一样学问是白费的,没有一本书是白读的!

关键是要找到一门属于自己的专业,建立自己的领地,深入地扎进去。

瑞士历史学家布克哈特在《世界历史沉思录》一书中说:“每个人首先要选择一个固定的专业:神学、法学或者其他任何专业,并且对其进行投入,一直到毕业为止。尽管如此,他的这些投入不应该是为了以他所学的专业为终身的职业,而是为了学会如何坚持不懈和前后一致地工作,学会尊重一个专业内所有的科目,培养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严肃品质。”

关于外语,布克哈特又说:“我们应该学习两门古典语言,如果有可能的话,再增加若干现代语言,因为他们是我们在学界深入下去,特别是接触世界上各类文献的钥匙。我们掌握的语言越多越好。好的翻译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作者的原汁原味的表达法是任何翻译者都无法替代的,另外,原作的词汇和措辞本身已经是深厚历史积淀的最好的证据。”

这不很清楚吗,早知如此,有纠结学什么的这功夫,不如一头扎进一门学问里去。

2013年我遇到的另一位重量级人物是王公懿,这也是托高士明的福,我们约了他的采访,他那天正好要参加王公懿的画展研讨会,他建议我们采访王,并且给我们做了引荐。

王公懿是我见到的唯一一个思想、作品与言行合一的艺术家。她成名甚早,却不怎么红,她的山水画带着一些粗暴,但充满生命的张力。

我从她那里得到最大的收获是:艺术家不要迎合他人。

王公懿在1980年因一套版画《秋瑾组画》而获得了第二届全国青年美展金奖,当时她有些飘飘然,为了再次得奖,她根据当年流行的张明敏的《我的中国心》争分夺秒地做了另一件名为《炎黄子孙》的组画,作品参展后,她自己都觉得很“假大空”,从那之后,决定追随内心的真实而创作。

她崇尚不带“目的性”的创作,认为越是放松状态,越能画出好作品。她画画五十多年,只要遇到命题作文,肯定画不好。很多人曾向王公懿求画某某主题,都被她拒绝了,她说:“不是我骄傲,是我这样画的时候都画不好。因为我潜意识当中就想到要迎合你,我从13岁开始绘画,这么有经验了,可是我知道一定画不好。所以我只能说,你从我已经有的作品里,看看哪张好,就挑一张走。如果你都不喜欢,你再等等吧,也许我下一次能变什么来,正好让你满意。”

这跟布克哈特在《世界历史深思录》中“关于历史研究方法的一些提示”有异曲同工之处。

布克哈特从接受者的角度,建议大家警惕那些迎合我们的东西。他说:“精神劳动不应当成为一种简单的乐趣。凡是真正流传下来的东西,乍看上去,它们都显得无聊,其原因恰恰是因为它们是陌生的。它们表现了它们所属的哪个时代的观念和利益,并且面对的对象也是哪个时代,它们并不想迎合我们的口味。经过改编的许多历史的东西因为专门面向我们的,所以被加了一些辅料,以便其中的人物和事件迎合我们的口味。”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在读一些世界名著的时候昏昏欲睡吗?布克哈特说这很正常,因为“对于那些没有受过充分教育的人来说,所有的诗歌以及历史上最令人愉快的人物故事(阿里斯托芬、拉伯雷、堂·吉诃德)都是难以理解和索然寡味的,因为那些人物和故事无法像当代的小说那样给他们切身的感受。”

是的,作为一个从事创造性劳动的人来说,不需要迎合别人,也不需要别人迎合。王公懿甚至建议画画的学生不要轻易把自己的作品示人。“因为有些人太喜欢批评别人,当你正在创作中,对自己又不是特别有信心时,这种意见是很有杀伤力的。碰到这种情况,你可以随意作画,画了以后收起来,攒一段时间自己再回头去看,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少地被这个浮躁的社会所打扰,少走一些弯路。”

对于我来说,在领受高士明和王公懿关于学习和创作的智慧之前,多走多少弯路啊!

现在我知道,读对书,识对人,写自己所乐意写的,即是福,即是道。有用无用,畅不畅销,卖不卖钱,出不出名,皆不可控,从而也跟作者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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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字母表对抗健忘症

Friday, October 11th, 2013

有一天夜里,看足球,尤文图斯对米兰的一场比赛,看到中场大将皮尔洛,我忽然想起另外一位曾经在尤文图斯效力的铁汉,他叫什么来着?名字就在嘴边,怎么也想不起来。闭上眼睛,我能清楚地记得他的长相,我还知道他曾经是捷克队的主力,他的队友叫科勒,2.04米的大个之中锋,他的主教练叫布吕克纳,他的名字翻译过来也是四个汉字,但是我就是想不起他叫什么。想不起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的脑子里居然没有任何坐标可以搜寻到他。这让我不禁恐惧起来。这是记忆力衰退的标志。

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会忘一些东西,比如,一进家门把钥匙放到一个不常放的地方,或者把装着新买衣服的购物袋忘到商场的某个柜台。这些都不是健忘症,因为你可以通过大脑里的记忆回放,顺藤摸瓜,找到线索。而这名捷克铁汉在我的大脑里,毫无线索。

当然,你会说,到网上搜搜不就行了。的确行,但那样我等于承认自己在记忆力面前认怂了。有第一次,就会有第N次,大脑从此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原谅自己的遗忘,从而变本加厉,把我推向老年痴呆的不归路。

不,我要掐住命运的喉咙,它并不能将使完全屈服。贝多芬的这句话,我初中时候就会背,但直到中年以后,才对我有意义。

我决定用最笨的办法,把我脑海中记住的足球运动员名字,全都写下来,那么这个捷克悍将,应该就在这些名字里面。

说写就写,但是写的时候,我才发现,按照何种顺序写才是最重要的。在没有汉语拼音之前,汉字的检索是一件令人头疼的是。虽然有偏旁部首和笔画数检索的方法,但是笔画并不直观,笔画数也常常会数错。如果没有汉语拼音,汉字连简洁地分类都做不到。

就在我准备按照拼音顺序回忆球员名字的时候,我又遇到一个难题。汉字共有400多个读音,我要把这四百个读音全都列出来,然后再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套球员的名字。

忽然我想起一个更简介的方法,我可以直接用英文回忆啊。英文只有26个字母,球员的名字的首字母,必然在这26个里。我只需要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回忆就可以了。

以下是我的回忆过程:

A: Alex, 亚力山达罗,Ashley Cole
B: Beckham, 巴蒂斯图塔,巴雷西
C: C.Ronaldo, Cech
D: David Duff, 德尔·皮耶罗,德尔维奇奥
E: Eto’o, Essen
F: 法布雷加斯,法尔考,Figo
G: 古蒂,吉鲁
H: 赫尔南德斯,海挺加
I: 伊涅斯塔
J: 儒尼尼奥
K: 克洛斯,克劳泽
L: 兰帕德
M: 马尔蒂尼,马拉多纳
N:NEDVED,内德维德!

就是他,我要找的就是他!我想破脑袋德名字,终于回到我的记忆里,我长舒了一口气。感谢拉丁字母表,感谢英语,感谢伟大的字母文字,让我找到了对抗遗忘的方法。

现在搞什么国学,“汉字大赛”,纯粹是浪费时间,误导青少年。应该把这时间和热情用来学外语啊,笨蛋!

字母文字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才是人类进化的方向。任何中国人想更好地生存下去,就应当掌握一套字母文字,哪怕只认识26个字母,也大有用处。

以下是我对于字母表的一个应用实例。

前几天我在写一个故事,里面有四个人物,我总觉得似乎已经对这四个人了解了,实际上他们身上深层次的东西,我还知之甚少。于是,我用了一个跟回忆足球运动员名字一样的笨办法,我找来一张纸,画了一个表格。26个字母列了26行,每个字母联想一个单词,我故事中的四个人物,裂成四列,每个人物都必须对这个单词做出回答。

我列的26个单词是:

Ambition, Break point, Can-be, Doubt, Endangerment, Fight for, God, Haunting, Irony, Jealous, Kill, Lost, Monster, Next stage, Opportunity , Remorse, Strong, Threat, Under water, Victory, Weakness, X-file, Years after, Zest

等我填满这张表格,对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发展又有了新的认识,甚至有一种,跟故事里的人相见恨晚的感觉。

中文真的不是一门好语言,我们不过是为了谋生,才勉强使用它而已。如果要获取智慧、力量,必须借助其他语言。故而,外语才是智慧、力量和灵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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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英文诗的翻译问题

Thursday, December 27th, 2012

T.S-艾略特有一首诗Eyes That Last I Saw in Tears,国内有多个翻译版本,我的朋友李雨赪发现两个主要的译本,意思迥异,就发信问我。诗,虽然我不懂,英语字典我还会查一些。于是,找到了原诗,对照《牛津大词典》(OED),结合相关论文,研读了一番。

点击查看绿豆和裘小龙的翻译

许多翻译的诗看不懂,原因是翻译者自己没有看懂。艾略特的两个翻译版本都有错误,因为翻译者(尽管其中之一还是个朦胧诗人)压根儿就不懂几个关键的英文单词在句子中的意思。估计是对着《英汉小词典》或者金山词霸翻译的。而事实上,要翻译这样的诗歌,至少要查大部头的英英词典,还要查阅英美学者对此诗的解读,方能译出个大概。

诗,非我所长,散文,我还凑合。下面逐字逐句,翻译成散文体吧。

Eyes that last I saw in tears
Through division
Here in death’s dream kingdom
The golden vision reappears

第一阙(姑且叫阙吧),看上去很简单,但是两个译者都出错了,因为第一个单词division,他们都理解成了“边界”,“边疆”,还好,没理解成海关和口岸就不错了。这也怪不得他们,因为普通的英文小词典就是这么说的。事实上,这个单词在这里的意思是“分手”。

接下来,又有两个地方,两位译者全弄拧了。

death’s dream kingdom,直译为“死亡的梦幻国度”,这是与下阙中death’s other kingdom,直译“死亡的其他国度”,相对应的。

直译的话,这首诗基本看不懂。

其实,一个说的是,理想的死后生活,一个说的是,实际上的死后生活。

转换成中国老百姓能够明白的语言,前者叫“西方极乐世界”,或者叫“太虚幻境”,后者叫“奈何桥”,或者叫“离恨天”,比较合适。

golden vision,翻译成“黄金时代的景象”,是胡说八道。这是错把托马当荷马,误把情诗当史诗。

翻译成“金色的幻象”,也不能说错,但是此处说的是,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尽管对于一个配眼镜的师傅或者一个眼科医生来说,眼睛只不过是一堆水晶体加视神经而已,但是在情人的眼睛里,眼睛足以说明一切,传达一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明眸善睐,眉目传情,民间说男女好上了会说“看对眼了”……看看这些汉语里的词组,就知道大概了。

I see the eyes but not the tears
This is my affliction

直译:我看到了那双眼睛,而不是泪水,这是我的受的苦。

把affliction翻译成苦难,有点小题大做,其实这里的affliction,可以精确地对译成–“谁谓荼苦,其甘如荠”中的苦。

所以上阙翻译成咱们老北京胡同串子和成都老杆儿也能理解的语言,是这么个意思,

最末了一次看见她的眼,梨花带雨的,都是因为闹掰了,分了。在死后的太虚幻境里,那眉眼儿又出现了,可是为什么我只看到明眸善睐,却找不到(当年牛魔王滴到铁扇公主心里的)那滴眼泪呢?苦哇,我真是苦哇。

This is my affliction
Eyes I shall not see again
Eyes of decision
Eyes I shall not see unless
At the door of death’s other kingdom
Where, as in this,
The eyes outlast a little while
A little while outlast the tears
And hold us in derision.

下阙是比较难翻译,因为诗人用了一个长句子。上中学的时候,我们常常被语文课的划分句子成分弄晕,其实这玩意都是西方语言的糟粕。我们汉语,何时需要这种啰里啰嗦,拖泥带水的复句。

我们刘姥姥是这样说话的:“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里有个坐着的空儿?”

要是换成英国女王,话得这么说才够“范儿”。“我们村庄里的居民无论在何种季节、何种天气下都必须种植农作物,包括且不限于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悠闲地坐着的时间。”

诗中这句在中国人看来不是人话的复句,直译是这样的:

那双眼,我再也看不到了,那双决心分手的眼睛。那双眼,我再也看不到了,除非走过奈何桥之后,就像这里一样,眼睛比一小会儿更长,一小会儿比眼泪更长,[那双眼睛]嘲弄地看着我们。

此处有几个难点,一个是eyes of decision, 这里的意思是“决意分手时的眼神”,一个是where, as in this中,this指代什么,应该是this death’s kingdom的简称,也就是上文说过的death’s dream kingdom,死后的乐土。

所以,整首诗翻译成日常语言,连起来,就是:

最末了一次看见她的眼,梨花带雨的,都是因为闹掰了,分了。在死后的太虚幻境里,那眉眼儿又出现了,可是为什么我只看到明眸善睐,却找不到(当年牛魔王滴到铁扇公主心里的)那滴眼泪呢?苦哇,我真是苦哇。

苦哇,我真苦哇,那对眸子,我再也看不到了,那双决意分手时[狠心]的眼。

那双眼睛,我再也看不到了,除非走过奈何桥,那里,跟幻想中死后乐土一样,眼睛里不再有眼泪,而是嘲弄地看着我们[这些健忘的人间多情种]。

这么翻译,能明白了吗?

换成他们诗人喜欢用的语言,或可以硬译如下:

《忆昔泪眼盈盈处》

忆昔泪眼盈盈处,
分道扬镳路。
此地恰逢景幻仙,
又把明眸晤。
晤也不含泪,
有苦无处诉。

有苦无处诉,
眉眼不再聚,
决意分手眼波横,
挥手兹兹去。

美目不再现,
除非离恨天,
彼处如此处,,
手牵景幻仙。
眼比刹那长,
刹那比泪远,
笑看你傻侬更痴,
一对十三点。

多余的话: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代诗看不懂了。因为现代诗模仿的是翻译过来的外国诗,而一大部分译者在翻译外国诗的时候,没有看明白诗的意思,只好掰着《英汉小词典》乱译。诗人们看了这些天书,如获至宝,以为外国人的诗就是这么写的,也跟着用母语模仿,久而久之,就成了朦胧诗、现代诗、先锋诗歌。

Update:针对本篇博文,诗人李代桃写了一篇反驳文章《用谁的黄金眼来读》,读罢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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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这些书是为了把自己当狗一样训练

Tuesday, November 15th, 2011

卓越近期订购的英语工具书已达。

1、The Elements of Style: 50 Anniversary Edition

这是一本风行50年的写作小书,最初是一本美国康奈尔大学William Strunk教授自己编写的、教学生写作的小册子。只有43页,只限校园内使用。后来出版社找到Strunk的学生,《夏洛的网》的作者,当时在《纽约客》写评论的作家E.B.White,请他补写章节、丰富实例,于1959年出版。此后在1972、1979年分别出了第二、第三版,2000年出版了第四版。

这本书是写作的经典黑宝书,其主旨可以用书中这段话概括:

Vigorous writing is concise. A sentence should contain no unnecessary words, a paragraph no unnecessary sentences, for the same reason that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and a machine no unnecessary parts. This requires not that the writer make all sentences short or avoid all details and treat subjects only in outline, but that every word tell.

试译如下:

鲜活的写作就是简明。一句中不应有赘词,一段中不应有赘句,就像画画不应有多余线条,机器不应有多余零件一样。这不是说,作家应该写短句,避细节,概括大意,而是说,每个单词都应该传达意义。

以下是一位台湾译者的译法。

盖须句无冗字,章无冗句,譬似画师无一笔之费,匠师无一器之赘。非谓为文设辞必欲苟简,叙事力避铺陈,乃字字皆响耳。

关于这本书,财新主编王烁曾有一篇读书摘要,可资参考。我读完后,也会写一篇笔记。

2、中式英语之鉴

这本书的出版是中国学外语者的福音。作者Joan Pinkham是美国职业翻译,曾在中国外文出版社和中央编译局从事译文修改工作,修订过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人的著作译文。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中式英语之害了。这本书是经验的结晶,也可以看作是The Elements of Style的中国扩展版。

我读了第一章就觉得受益匪浅,原来汉语的欧化反过来影响了汉译英,从而使得中国人写的英文一样叠床架屋,纠缠不情。这本书最贴心的是每章之后都有练习题,巩固所学的内容。

3、翻译的基本知识

钱歌川是英语翻译达人,他不泥古,不迂腐,真的贯通中西。

中国翻译界一直被严复的“信达雅”理论所统治,钱歌川认为只要做到一个“信”字就够了。想起了牟老针对《乔布斯传》的一篇博文,真的一针见血。顺便说一句,尽管在交朋友的问题上,我们存在分歧,但他的博客依然是我每天的食粮。

4、李特布朗英文写作手册(中文简释本)

这本书在外文书店见过,一看就喜欢,对于写作,无论英文也好,中文也好,我最缺乏的就是系统训练。嗯,我买这些书是为了把自己当狗一样训练(但愿英明神武的黄集伟老师能够看到这句)。

我上一代的青年,他们有一个万能理由,“都让四人帮给耽误了”或者“都让十年动乱给耽误了”。我们的悲剧在于,同样懒惰,同样一事无成,但再没有这么堂堂正正的可以说出口的理由。那么,承认吧,都是让自己给耽误的。所幸,一切还不晚。

5、美国大学英语写作(影印版)

这本书的用途跟《李特布朗英文写作手册》,期待更给我最最基础的训练,带我走入英语的花园。那花园里鲜花绽放,仙女在荡着秋千……

6、汉英大词典(第三版)、汉英词典(第三版)、新世纪汉英大词典

三部最重要的汉英词典都买齐了,要知道关键时刻,网络是靠不住的。

7、GRE词汇精选(红皮书)、GRE词汇精选(绿皮书、乱序版)

俞敏洪的代表作。怎样学英语才好,有万千说法,但千计百方都不能替代最笨的办法–背单词。生词,永远是隔断花园的围墙上的玻璃碴,必须消灭它们,让每一个单词都说出自己的故事,所谓字字皆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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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学习:vindictive

Wednesday, April 6th, 2011

vindictive /vin’diktiv/

出处:“Celebrity may at least help Ai Weiwei avoid vanishing for too long into this legal black hole. But it will do little to shield him from the wrath of China’s vindictive rulers.”(文章来源

adj. Having or showing a strong or unreasoning desire for revenge.

例句:the criticism was both vindictive and personalized.

辞源:from Latin:vindicta 意思是 vengeance

词语辨析:

vindictive: Someone who is motivated by a desire to get enven might be described as VINDICTIVE, a word that suggests harboring grudges for perceived wrongs.

(a vindictive person who has alienated friends and neighbors alike.)

spiteful: is a stronger term, implying a bitter or vicious vindictiveness.

(a spiteful child who broke the toy she had been forced to share.)

vengeful: implies a strong urge to actually aeek vengeance

(vengeful after losing her husband in a hit-and-run accident.)

rancorous: Someone who is rancorous suffers from a deep-seated and lasting bitterness, although it does not imply a desire to hurt or to be vindictive.

(his rancorous nature made him difficult to befriend.)

venomous: takes its meaning from “venom”, referring to someone or something of a spiteful, malignant nature and suggesting a poisonous sting.

(a critic’s venomous attack on the author’s first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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