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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处理善后和抚恤死难者

Saturday, November 22nd, 2008

11月22日,杭州地铁陷落事件已经发生整整一周,今天工地上又挖出两具尸体,其中一位是吊机工人,直到死他都和他的吊机在一起,消防员用切割机把他们分离开来。至此,地铁陷落事故已经确认的死亡人数达到11人,还有10人埋在地下,其生还的可能,跟官员们悔改的可能一样不可能。

一周以来,杭州地铁事故已经逐渐从各大报章、网站的重要位置上撤下,不知是有人精心安排,还是媒体兴趣的自然衰减,公众的注意力已经从陷落事故上悄悄引开。事故的责任还没有认定,各方说法不一。坊间传言,此事平息还需要一顶乌纱。太平盛世,和谐世界,果然大不同,要是在古代,出这么大一件事,渎职者至少要掉一颗脑袋。

《旧约全书》里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那些身担罪责的人,哪怕逃过痒痒挠一样的法槌,也无法逃脱历史的谴责。尽管历史书太薄,无法写下每个畜生的名字。

可是目前的重点不在于追究责任。对于死难民工的亲人来说,撤掉一两个责任者的公职,并不能为他们带来多少的安慰。他们目前最需要的是:一确认身份,二确定名分,三获得赔偿。

各有关当事方,首先要做的是确认死者和失踪者身份。我们知道,地铁工程由于层层发包,有些民工是被包工头临时雇佣到工地上来的,这有可能造成一些民工的身份得不到确认。甚至不排除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工人失踪,而工地的名册并无记录。如果有人失踪,但不在目前的伤亡名单中,当事方应该帮助寻找。不能因为已对外公布死亡加失踪人数共21名,就瞒报实际的死亡和失踪数字。

其次,地方政府和施工单位,应该为死难的农民工举行一次体面的追悼会,并肯定他们为建设这个城市付出的牺牲。他们不是无辜的可怜鸟,他们是这个城市勤劳而无畏的建设者。既然杭州能为汶川遇难同胞举行盛大的追悼活动,这些死在家门口的民工也有权利享受同等的待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该重金抚恤死难民工,生命是无价的,但钱对于活着的人还有意义。如果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一笔像样的抚恤金,就可以用这钱来建设家园、教育子女,并且防止未来的悲剧在这个家庭上演。抚恤金多少合适?我认为每个人不应该低于200万。

逝者已矣,我们不指望这个社会能有什么根本的改变,但请在恢复歌舞升平之前,先料理完以上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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