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不乐

December 9th, 2016

教育,无论是师从于他人,还是自学,本质上是一件很枯燥的事。它带来满足,然而是一种延时满足,它带来回报,然而是一种复杂而曲折的回报。过于强调学习的快乐,其实是把学习的主要过程,也就是辛苦乏味的过程,给刻意忽略了。其后果,就是让人们对于学习开始心生畏惧,从而半途而废,没有尝到学习初熟的果子,就已经转投他处。

我一位大学同学的儿子,马上要到国外读大学了,咨询我关于未来专业的问题。我问这个孩子自己有什么打算。同学说:他喜欢游戏,因此希望将来去学习视觉艺术。我说,世界上的学问,有视觉的学问,也有艺术的学问。前者,要学习色彩学、视知觉、美学、还要学习一些绘画、构图的方面的知识。后者更加包罗万象,单说艺术史,就够一个人学很多年。而学好艺术史,需要掌握拉丁文、意大利文、英文就更不用说了,还要掌握从古希腊、古埃及以来各种艺术作品,能够如数家珍,把一样样学下来。同时,再把这两者结合于一体。至于是做游戏,做设计,还是做影视,那就要靠将来的机缘了。但你只要掌握了这两种学问及其相关科目,再做什么都游刃有余。而一上来就学什么电子艺术,学什么游戏,我觉得是舍本逐末。这样的兴趣不是真兴趣,这样的学问也不是真学问。同学听了,深以为然。

我这么说是有理论根据的。历史学家布克哈特在《世界历史沉思录》一书中说:

“每个人首先要选择一个固定的专业:神学、法学或者其他任何专业,并且对其进行投入,一直到毕业为止。尽管如此,他的这些投入不应该是为了以他所学的专业为终身的职业,而是为了学会如何坚持不懈和前后一致地工作,学会尊重一个专业内所有的科目,培养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严肃品质。”

我们经常看到半吊子的学问家,就是因为没有深入扎实地钻研一门学问,而只会去追逐时尚之学。如果要打下深厚的基础,必须甘心情愿地接受一门学问带来的枯燥、无聊和孤独寂寞。

布克哈特又说:“我们应该学习两门古典语言,如果有可能的话,再增加若干现代语言,因为他们是我们在学界深入下去,特别是接触世界上各类文献的钥匙。我们掌握的语言越多越好。好的翻译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作者的原汁原味的表达法是任何翻译者都无法替代的,另外,原作的词汇和措辞本身已经是深厚历史积淀的最好的证据。”

学问,没有捷径可以走。古人说,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一字空。不坐冷板凳,只能贴别人的热屁股。追逐时尚,跟随热点,永远蹭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营销。过着抖一点小机灵,卖一点小情怀。酒壮怂人胆,歌咏小人情。等到当局一吓唬,立即噤若寒蝉,躲到龟壳里,继续做一个安全的公知。

有两条路,一难一易,选难的那条走,一般都没错。相反,选了容易那条,表面上是赚了,实际上,将来要连本带息付出去。

写作,是一门需要刻苦训练才能达到的技能。除了少数天才,大部分的天资都差不多,那唯一决定一个人能否成为成功的作者的变量,就是勤奋了。编剧莎漠,现在已经是一线电视剧编剧,代表作是《浮出水面》和《乌兰巴托不眠夜》。他曾经是一个城管,但是爱好写作,四处投稿,但是屡屡被拒。他老婆对此大为不满,曾经一赌气说了狠话,他一气之下,烧了16斤手稿,只剩下24斤。然而,就是这24斤废稿,成为他现在的财富。因为虽然这些习作作为小说文笔不成熟,语言不精彩,但是里面的故事却很曲折,对话很接地气,而这些正是影视剧需要的。他现在废物利用,从这些手稿里提炼出自己所需要的材料,一部接一部地出大纲和剧本。多年的积累终于获得回报。如果不是当初忍受枯燥、乏味和不被人理解的心酸,他哪怕今天出了名,也一时半会拿不出那么多现成的故事和作品。

这只是我们身边一个小小的成功的例子。而那些大学问家、大艺术家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因为被提及得太多,所以我也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一旦一门学问给你带来了太多的乐趣,一旦一项训练不像冬泳一样,每次面对冰河都需要你重新鼓起巨大的勇气,跳下冰窟窿,你就要小心了。那么轻松愉快的学习和训练,可能不是早就你,而是害了你。

寓教于乐,不是总是有效,有时我们需要不乐,需要苦辛,需要更多的磨砺。

在《圣经》的罗马书有一句话:“并且我们知道,万事都互相效力,让爱上帝的人–就是按着他的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引自《新约全书・新汉语译本》罗马书第八章第二十八节)学问的路程,就像天路历程一样,也是充满着我们暂时不能解释的奥秘和奇遇,直到有一天,我们回首走过的路,才知道之前付出的枯燥和艰辛,都会得到更大的更复杂的回报。

那时,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古罗马人会说:然而,快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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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魔咒

December 3rd, 2016

最近,我与人合作翻译了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所写的 The Sense of Style(中文暂名《风格的感觉》)。翻到第三章,小标题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初稿翻译成“知识的诅咒”,发给心理学者、《精进》的作者采铜看,他认为“知识的诅咒”的译法有问题,本身就有“the curse of knowledge”的特点。

the curse of knowledge 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对某件事情知情,而别人不知情,但是这个知情的人,想当然地认为别人知道的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利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来获得利益。比如说,在二手车市场上,卖家对自己的车况是知情的,买家是不知情的。但是,研究者发现,卖家心里总觉得买家对这辆二手车的了解跟自己一样多,从而没有以次充好,利用自己知情的优势来获得便宜。这在经济学上就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 ,或者沿用过去的翻译,“知识的诅咒”。

可是这个翻译不是没有问题的。正如采铜所说:

诅咒是西方文化的概念吧,我们这边用的比较少,诅咒的结果感觉是很严重的,死了残了这样的。“知识的诅咒”从字面理解是,有了知识然后遭受了厄运。

采纳他的建议,我把the curse of knowledge 译成了“知情的魔咒”,并且加了一条译注。

【译注:the curse of knowledge,此处译成“知情的魔咒”。一般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但是这是一个误译。因为knowledge在这里的意思是the state of knowing about a particular fact or situation,对应的中文词是:“知晓;知悉;了解”,而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通过教育和经验获取的)“知识”。故应翻译成“知情”。而curse在这里的意思也不是中文里的“诅咒”“咒怨”,而是,something that causes harm or evil,中文一般翻译成“祸根;祸端; 祸水”,但是在这里翻译成“祸根”,又太重了。斟酌再三,决定翻译成“魔咒”。有点魔幻,有点无奈,还带一点轻松幽默。如果沿用以前的翻译“知识的诅咒”,在汉语里会引起很多误解,作家采铜对译者说,若翻译成“知识的诅咒”,会给人以“有了知识就遭受了厄运”的感觉,这种翻译本身就是一种the curse of knowledge,因此他也建议翻译成“知情的魔咒”或“知晓的魔咒”】

知情的魔咒,可以解释我们遇到的一个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平克所说:

为什么有那么多文字令人费解?为什么一位普通读者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理解一篇学术论文、税务登记表上印刷的小字、或是组建无线家庭网络的说明?

他进而指出,文章写得晦涩难懂的主因是: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我们称之为“知情的魔咒”,这个术语由经济学家发明,用来帮助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明明掌握了对手所不知道的信息,却没有在做生意时表现得更精明。

知情的魔咒可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那种把“你知但别人不知”的东西抛诸脑后的无能,是人类普遍遭受的折磨。

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据我所知,知情的魔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释。很简单,作者毫不知情,她的读者们并不知道她所掌握的知识,也不熟悉她业内的土话,不能领悟她觉得简单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导步骤,更无法视觉化对她来说明若白昼的场景。于是,作者不肯花时间解释术语、详述推导逻辑,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细节。

任何人想解除知情的魔咒,须先意识到此种魔咒之恶毒。如同醉鬼已经麻痹到认识不到自己业已麻痹到不能开车,知情的魔咒也阻碍我们认识到自己中了魔咒。

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知情的魔咒”还真不少。“知识的诅咒”的翻译本身,就是其中之一。咱汉语有个特点,可以自由组词、自我解释。电冰箱,电视机,电吹风,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都是现成汉字,随便一组和,就把外来词搞定了,不像西方语言,往往要新造生词,不能一看便懂,一个中国农民哪怕从没有见过电冰箱,但是看到这三个字,就能猜出大概。而一个德克萨斯农民,第一次看到refrigerator肯定晕菜。

同理,比较“知识的诅咒”和“知情的魔咒”,两种翻译的优劣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白痴经济学者翻译“量化宽松”的时候,就没考虑大家有没有看得懂。你看以前的政治经济学翻译,虽然也有一些专有名词,但基本都可以让人合理地望文生义,大差不差,猜个八九不离十。剩余价值,扩大再生产,……,都能让哪怕一点经济学基础都没有的人看明白个大概。可是现在的供给侧改革,M2,次贷,就真让人看不懂了。

如何摆脱知情的魔咒,一个办法,就是把文章的草稿先给朋友看,至少把文稿给你自己看,最好是等到连自己都不熟悉了文章内容的时候再看。如果你像我一样,你会发现自己在想:“我那时这么写是什么意思?”“这里的意思是怎么连贯下去的?”,而且,不止一次地自问:“谁写的这篇烂文章?”

在《风格的感觉》第三章的结尾,平克说:

我常听说,有的作家能够文不加点、倚马可待,最多就是在发表之前改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你也许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很多作者改了一稿又一稿。至于我自己,在进入下一步之前,隔段时间就把每个句子都改写一遍。而且,我要将整个章节修改两到三遍,才去拿给别人看。然后,拿到了别人的反馈之后,在进入新的反馈循环之前,我会把每一章改写两遍,最后把整本书再润色两遍。只有到了编辑手上,我才罢手,那时,又开启了一个新的审稿流程。

如果不是把这个翻译草稿给采铜看,我还真没有发现,自己在翻译知情的魔咒时,也陷入了这同一个魔咒。

作为编剧,也应当避免知情的魔咒,你所知道的,观众未必知,你所记住的,观众未必能记住。

比利·怀尔德《日落大道》中,编剧为了让观众记住男主Gillis的女朋友、年轻的剧本阅读员贝蒂·莎菲(Betty Schaefer)的名字,你知道,一共把这个名字重复了几遍吗?三遍。

  1. 在剧本第10页,制片人办公室里,制片人 Sheldrake记不清这个年轻的剧本阅读员的名字,错叫她“克拉莫小姐”,贝蒂纠正说:“莎菲,贝蒂·莎菲”。
  2. 当贝蒂离开时,Sheldrake再次搞错,但马上纠正自己:“再见,克拉莫小姐,哦,莎菲小姐。”
  3. 在剧本第57页,贝蒂重现,Gillis没有认出她,她只得再次提醒Gillis(同时提醒观众):“让我帮你,我是贝蒂·莎菲,Sheldrake办公室的。”

有句老话,为了让观众记住一件事,作者至少重复三遍。应该把重要信息加以重复,以便使观众牢牢记住。

知情的魔咒无处不在,这是每个作者,无论写任何文体,都应该时刻记在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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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扔掉你所有的编剧书

December 1st, 2016

译自托尼·比尔(Tony Bill)《电影会说话》(Movie Speak)一书。

关于电影编剧这回事,已经被写得太多,而且还不断被写出来,这使我很犹豫,要不要对这门艺术和手艺稍加评论。但是我有确定无疑(也许有人说是自以为是)的看法憋在胸口,必须一吐为快。

在过去的三十五年时间里,我在制作、导演剧情电影和电视电影。几乎所有的电影都有以下共同特点:

  1. 它们是编剧的处女作或者处女制作。
  2. 它们是原创剧本。
  3. 原作者保留署名,且是唯一署名(只有两部除外)。

所有的剧本都通过不寻常的方式提交,绝大部分编剧都没有代理。但是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无论好坏,每一个剧本都是真正的原创,没有蹈袭任何一部前人的作品,重复那些让人生厌的类型与公式。

故而,我在这里只说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是一种不同的小东西,最好留给专业人士。但是如果你想拍下一本书或者一个故事,去拍,其他编剧用这种方式获得过巨大的成功。最近的例子有:《血色将至》、《断背山》。没有人雇佣这些编剧去写这些剧本。他们都是自己找到了材料,追随之,然后写出改编剧本。没有代理,没有工作室,没有制作人,也不需要去上必修课。

绝大多数处女做剧本都有共同的特点:新鲜,令人惊奇,不给人以被剧透的感觉(意思是情节、台词、场景不老套–译注)。最近的代表作有:《朱诺》、《阳光小美女》,它们跟《我的盛大的希腊婚礼》《心灵捕手》《洛奇》《出租司机》一样,都是处女作剧本。上述中,没有一部是教你编剧的书或者周末编剧课培训出来的。处女作剧本经常产生于需要写点什么(或者,有时是生活的需要)。但是它们不会产生于想写出个大片、想制造出票房奇迹、想一炮走红这样的需要,鲜有例外。另外,它们不会追寻成功影片的脚步,它们永远是商业片中的意外。无论什么类型,它们都从心而出。

(此处略去一个例子)

想写一个好剧本?我要说,别麻烦了。好剧本一毛钱能买一打,像它们说的,“所谓好其实还不够好”。写一个酷的剧本,伟大的剧本,否则你就是在浪费你的时间。这年头,圈内圈外有成千上万的剧本被写出来。绝大部分极差,一些还行,一些算好的,只有极少数是真好。不幸的是,许多作者只关心如何卖掉自己的本子从而找了一条平庸的捷径。我不是责怪他们,但我不鼓励。为何?因为你不可能设计一个卖出去的剧本。但是,你当然可以设计一本如何写剧本的书。扔掉这类书,把它们清除出你的书架,你的记忆。

你能想象一位今天的好画家会花时间读《如何画一幅好卖的画》吗?或者,一位受人尊崇的诗人在阅读《人人都能写出了不起的诗》?你有没有注意到,哪一个小说家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是看了《畅销小说的结构》才写出了一纸风行的小说?

写出一个真正好的剧本的唯一真正的关键是:人人都自以为有的才华,辛勤的写作,还有一点点灵感。人们很乐意承认自己缺少音乐、体育和绘画方面的才华,但是它们一般都不承认缺少写作之才。我奇怪这是为什么。我看到过通过不同渠道(网络、代理、朋友、剧本比赛、电影学院等等)递过来的剧本,我很惊奇地看到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浪费在非常非常坏的剧本上。每个人对于电影都有个伟大的想法,似乎每个走出电影院的人都说,“哇,这是一个电影的好点子,我喜欢这个点子。”伟大的想法,好点子,商业类型,伟大的开场画面,这些都是一毛钱一打。或者,至少是,执行为王,写出来才算。

所以,这是我的完全免费的“如何写出一个伟大的剧本”的演讲、书籍和培训系列,归根结底一段话:

找三到四个很棒的原创剧本。你来决定是那几个。读之。如果你乐意,分析之,或只是让它们洗洗你的脑。注意其格式:它们无一例外都符合行业标准。然后,扔掉并且从记忆中抹掉所有含有以下内容的书、文章和课程:三幕结构,五幕、七幕结构,刺激事件,角色弧,救赎,约瑟夫·坎贝尔(《作家之旅》《千面英雄》的作者–译注),情节图表,或者业内秘诀。忘掉这些乱七八遭,然后写出这个该死的剧本,写120页,或稍短。如果你有足够的才华,足够的原创,足够的灵感,其它任何东西都不需要。如果你没有,其它任何东西都帮不了你。如果你缺少以上一种或三种要素,那就再写一个。也许再写一个。直到你不愿再尝试为止。你不看那些编剧书所省下的时间足够你写好几个剧本了。听上去很残酷是吧?去问问任何一个电影编剧。

这就是你需要知道的所有积极和正能量的东西。不容易,但简单。做到这一点不需要才华与灵感,它是机械性的。人人皆能做到。不听,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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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电影剧本十二“禁”

December 1st, 2016

译自托尼·比尔(Tony Bill)《电影会说话》(Movie Speak)一书。

当你提交电影剧本的时候,有十二件事不要去做。任何一条,都会影响到你的剧本的阅读、买卖和命运。下面这些规则不是我制定的,我只是像发现运动定律一样,恰巧发现了它们。

1. 不要给剧本加上花里胡哨的封面

至简为美。不要用皮革封面、艺术设计、手写书法、照片或者其它噱头。使用稍硬的纸或者软塑封即可,不要装订成精装笔记本。只需要用标准的白纸打印,打三个空,用平头钉装订。(这是好莱坞的业内标准,国内编剧可以作为参考–译注)

2. 不要附上人物小传

剧本应该自己会说话,人物应当通过剧本清晰地介绍出来:他们是谁?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他们是否是主角?这是话剧剧本和电影剧本的巨大差别。

3. 不要建议由谁来演

在进行剧本推广时,一个行业惯例是宣称“女主”可以由朱丽叶·罗伯茨来演,或者这是一个“桑德拉·波洛克型的人物”,但是在剧本中不要提到演员的名字。

4. 标题页越简单越好

片名位于中央。下面标出原创剧本,编剧是谁。在右下方留下你的地址和电话。除非剧本已经售出,不要加上日期。不用标注是第几稿。不要写上“版权登记”号,你剧本中体现的才情会自动为你进行版权注册。越搞得紧张兮兮越证明你业余。

5. 不要附上故事大纲

这只会鼓励制片人不读剧本。如果他们愿意总结出一份大纲,他们自己的人会去做的。

6. 不要附上道歉信

没有任何理由让剧本中出现错误拼写、长度问题和情节漏洞。如果你觉得还不够好,就不要提交。改了再交。一封道歉信会把你的剧本直接送进碎纸机。

7.不要包含镜头提示或者其它技术指导

那是导演、编辑和摄影导演的工作。不要出现“特写”、“镜头推拉摇移“,或者其她你碰巧学到的技术术语。除非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出于叙事的需要,才对视角进行必要的提示。实际上,连”切入“这类词都是累赘,你不“切入”又如何能从一个镜头换到另一个呢?(也不要写融入、渐隐、渐显之类的词)。不要提到其他电影。不要提到配乐,尤其不要出现歌词。你以为作曲和音乐总监是干什么的?

8. 不要给演员加入情绪提示

[愤怒地]、[讽刺地],等等。除非特别必要–而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埃尔默·伦纳德(Elmore Leonard)写过好几打成功的小说,描写人物的对话都是用“他说”或“她说”。绝大多数好演员都很讨厌别人告诉他们怎样说出台词,许多情绪提示看也不看就会被直接涂黑。顺便说一句,你应该读一读埃尔莫·伦纳德写的《十条写作规则》,它很简短。虽然无意指导剧本,但它的确是最好、最简明的编剧指南。顶多花你十五分钟,读两遍。

9. 不要过长或过短

不要提交一个少于100页或者多于140页的电影剧本。不要改变留白和字体。英语剧本都是用Courier或者Courier New字体,12号英文字体。上、右、下各留1英寸。左侧留1-2英寸。一般剧本的长度是110-120页,差不多正好是每页一分钟。你骗不了行内人。(由于中文剧本不是正好每页一分钟,所以这条对于中国编剧来说还不适用。–译注)

10. 不要有错别字

每台电脑都有拼写检查软件,写出一份干净、完美、无误的剧本越来越容易。不过你依然应该认真地阅读每一个字。我可以打包票,如果前10页中,有半打错别字或其他错误,剧本会被打回。如果你不在乎剧本的整洁,制片人也就不愿意浪费时间读它。语法错误也要消灭。没有任何借口。

11. 不要给场次编号

场次编号只适用于拍摄剧本,而不适用于文学剧本。为场次加上编号的目的是为了制定拍摄计划,选定地点和编制预算。如果你使用编剧软件,那就关掉场次编号这个功能。

12. 使用高质量的打印机和复印机

使用激光打印机。如果字体不清晰,那么就容易被拒。(对于中国编剧来说,打印和装订都可以找复印店解决,不是什么问题。–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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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写作

November 14th, 2016

写作,并且快乐,不亦难乎?

写作之难,在于把思维这张大网,抽丝成线,变成按照词语先后顺序排列的、符合语法的一串字符串。字要一个一个地写,词要一个一个地组,话要一句一句地说,段要一节一节地排。字词句章,先来后到,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牵一发而动全身,乱一字则动全局。

好的文章,不惟胜在炼字造句上,还胜在布局谋篇上。它像一张波斯挂毯,近处看只见花花绿绿的线条,远处看才见到叹为观止的画面。

虽然有人写文章之前,写提纲、画草图,但是人类有文字以来的历史上,绝大部分好文章,却没经过事先的设计,而是直接从笔端流淌出来的。也就是说,结构存于作者的脑子中。甚至在动笔之前,作者也不知道文脉要流向何处。只不过凭借多年的训练,胸中的沟壑,充盈的文气,才一气呵成,留下千古名篇。

古人说,文章千古事,妙手偶得之。妙手,并不是工程师之手,它超乎设计之上,游走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可训练但不可速求,可吸收而不可摹刻。

所以,古往今来教人写文章的文论,都说得比较玄乎。这并非故弄玄虚,而是务求以一种模糊的方式迂回接近本质。当我们看到“文气”、“文心”、“文胆”这样的词的时候,不要以为奇怪,在对于写作的描述方面,它并不比“句法”、“语法”、“风格”等词更抽象。

快乐写作,就是尊重“写作难、写作苦”这个基本事实,难中取易、苦中作乐,首先求精准描述,其次求创造性表达。两者都做不到,至少要大胆去写。大胆尝试写各种文体、写各种场景下使用的文本,用文字去探险,用文字去打头阵,用文字去充当十万精兵。

快乐写作,就是不求快,也不求精,尊重写作规律,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写自己理解的东西,写自己相信的东西,修辞立其诚,保持内里的诚实,不将写作降格为修辞练习,不做油嘴滑舌的文痞、文丐。

快乐写作,就是每天都写,空下来就写,想到就写,在手机上写,在电脑上写,在笔记本、卡片、餐巾纸上去写。日积月累,就成为专属于自己的财富,长在自己身上的本事,风刮不走,雨冲不走。

快乐写作,就是在练习了基本写作技能之后,专注于自己的细分领域,英文叫niche,nicht就是山体或大教堂里的“小壁龛”、小神龛,那里供奉的不是大神,而是一个个细分的小神、小圣徒。找到自己的niche,你可以把学到的写作技巧全都用上,成为这个细分领域的“小圣徒”。

快乐写作,也是一种自动写作,潜意识写作,当你正襟危坐,什么也写不出来的时候,不妨放出思维的野马,让它随着你的指尖在键盘上奔驰。写出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写这个动作本身。写作的意义,在于不断地重复“把思维之网化成字符之线”这个过程。山鹰如何训练它的翅膀,猎豹如何训练它的四腿,写作者就如何训练自己的文笔。

快乐写作,不求速成。日积月累,终成壁龛上的小小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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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对写作无用论

November 5th, 2016

最近,博客连翻译了两篇,好像自己创作了一样,其实,什么也没创作。

翻译是所有写作中最不重要的一种。翻译只不过是拿了别人的东西,冒充自己的。但是又无法消除原作的烙印。如果翻的好,大家会说是原作好,不会将功劳记在翻译的头上。如果原书不好,大家也会先骂翻译的烂。

关键是翻译对训练写作并无明显的提高作用。无论你翻译谁的作品,你输出的译文依然是你输入过的母语的沉淀。林纾、严复的译文是桐城派的沉淀,郑振铎、冰心的译文是五四时期白话文的呈现。因为读了外语著作,连带母语也变好的例子,至少我没有听说过。

怎样才能写好母语的文章,答案就是多读多写母语里的文章。我相信有文气这样的东西存在,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韩愈说「气盛言宜」、文天祥说「天地有正气」,说得都是一种东西。而文气是可以模仿,吸收,内化,吞吐的。

大凡写一檄文之前,读一读骆宾王《讨武曌书》还有毛泽东在内战时的电文;写自辩文字,读一读司马迁《报任安书》、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交代身后事,则读一度夏完淳、林觉民写给母妻的文字。都能使得文气充盈,下笔如有神。

而读外文,虽然也能获得部分文气,但很难导入到母语写作中去。无论普鲁斯特的文字如何绵长,海明威的小说如何简断,陀思妥耶夫斯基如何低廻,西塞罗如何雄辩,都跟你的母语写作没有多少关系,你所阅读的只是徐和瑾、陈良廷、臧仲伦、王焕生等人的译文而已。而这些翻译家的文字,是通过阅读和写作中文炼成的。

翻译无意义的另一原因是翻给谁看的问题。如今,英语已经成为中国一个标准读书人的第二语言,翻译不翻译,实无必要。也就是说,翻译本来就是迁就知识分子中那些不太合格的人,真正合格者给他们提供原文就足够了。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翻译,最终却没有影响到该影响的人呢?事实上,我们之所以买翻译书,只是因为不能很方便地接触到原著,或者原著太贵罢了。

翻译,不是创造,只是贩运,是苏州买,扬州卖,是六国贩骆驼。尽管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翻译是一种诱惑,有一种代替原作者领奖的感觉,但是总归是别人娶亲你放炮,这种不相干的荣光还是不要去沾的为好。

翻译一万字,不如扎扎实实地写一千字;翻译一套新版莎士比亚全集,不如规规矩矩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QED–命题得证:翻译对提高写作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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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

November 4th, 2016

【按】Elmore Leonard是美国通俗小说家,索尔·贝娄、斯蒂芬·金都很推崇他。他的悬疑小说,大部分改成了电影和电视剧。奥斯卡最佳影片The Sting(骗中骗)的制片人Tony Bill,认为所有指导编剧的书都没什么用处,唯独对Elmore Leonard写的一本小册子《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推崇备至,认为这是一本不是写给剧作家的剧作指南。这本册子很短,配上插图再加上一大半留白,还不足90页,有的一页只印了两个单词。但不得不说,这是我看过的最有趣的写作风格指导书。下面试译之,仅供学习参考,请购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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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re Leonard的十条写作规则

有一些规则是在我写书的路上捡到的,它们帮助我保持隐身,帮助我去展示(show),而不是去讲(tell)故事里发生了什么。如果你拥有语言和形象方面的才具,而且你的调调让自己愉悦,隐身不是你所追求的,你可以跳过这些规则。即便如此,你也可以浏览一下。

规则1:写书绝不以天气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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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为了营造气氛,而不是描写人物对天气的反应,你不需要把天气写得那么长。读者会跳着翻页去找人物。也有例外。如果你恰巧是Barry Lopez,在《北极梦》(Arctic Dreams)一书中描写冰雪办法比爱基斯摩人还要多,你就尽情报告天气吧。  

规则2:避免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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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很招人烦,尤其是前面还有前言、介绍。

在非虚构作品中,序言很常见。一部小说的序言,就是背景故事,你可以随心所欲放在任何地方。在约翰·斯坦贝克的《甜蜜星期四》(Sweet Thursday)中,也有序言,但是它在那里很合适,因为书中的人物表达了跟我的规则一样的观点。他说:

「我喜欢书中有好多对话,但我不希望有人告诉我,这个家伙说话时是什么样子。我希望根据他谈话的内容自己指出来……根据这家伙所说,指出他所想。我喜欢一些描述,但不要太多。」

斯坦贝克的人物继续说:

「有时候,我希望一本书里能够放进去一些喋喋不休的话,以变得松弛……玩弄一些漂亮的辞藻,或者用语言唱一些歌。但我希望这些能单独放在一边,我可以不必须去读。我不希望喋喋不休跟故事混在一起。」

规则3:写对话时,绝不使用除「说」(said)以外的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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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的内容属于人物,动词是作者横插一杠子。但是,「说」比「咕哝」、「气喘吁吁地说」、「小心翼翼地说」、「撒谎道」更少一些唐突。我曾经注意到Mary McCarthy结束一句对话时用了she asseverated(「她郑重声明」),我不得不停下阅读翻词典。  

规则4:绝不使用副词去修饰「说」(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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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严肃地告诫。像这样(或像那样)使用副词犯了死罪。作者现在热切地暴露自己,使用了一个分散和打断交流节奏的词。我在一本小说中,通过一个人物之口说,她写的历史浪漫小说,充满了「奸淫和副词」。  

规则5:控制使用惊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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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你每写10万字使用2到3次。如果你有Tom Wolfe使用惊叹号的才能,你可以随意使用。

规则6:永不使用「突然」(suddenly)或「顿时乱成一团」(all hell broke l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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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则无需解释。我注意到,喜欢使用「突然」的作者,在使用惊叹号时也不加节制。

规则7:节俭地使用方言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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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在对话中使用方言的拟音拼写,你就刹不住。注意Annie Proulx在她的短篇小说集Close Range中是怎样捕捉怀俄明方言的韵味的。

规则8:避免对人物进行详细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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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表达过。在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白象一样的群山》(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中,「带着一个姑娘的美国人」长什么样子?「她摘下帽子放在桌上」。这是里面唯一的一句外表描写。但是,我们能够通过他们对话的语气看到并了解这对男女,尽管没有看到一个副词。

规则9:不要过分描述一地、一事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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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Margaret Atwood之才,能用语言描述Jim Harrison画风的风景。但即使你擅长此道,你不想让这些描写使得动作、故事的流动处于静止状态。   最后–

规则10:略过读者会跳过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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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当我和本月图书俱乐部的编辑一起午餐时,这条规则跳进我的脑海。想想你读小说时跳过去的部分:密集的段落充斥着太多的词语。

作者在做什么?他在写呀写,喋喋不休,也许正在描写天气,也许走进了人物的脑袋里,而读者要么已经知道人物在想什么,要么根本不在意。我大都,你不会跳过那些对话。

我最重要的规则,将上述十条一言以蔽之:

如果听上去像写作,我就重写。

或者,如果正确的用法被堵在路上,就让它去。

我不能允许我们从作文课上所学的那些东西,去打断叙述的声音与节奏。

我尝试隐身,而不是用显而易见的写作,来分散读者对于故事的注意力。

(约瑟夫·康拉德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词语阻挡了你想说的话。)

如果我在写一个场景,总是用特定人物的视角去写,这一视角最能把场景带活。我专注于人物的声音,告诉你他们是谁,他们对所发生的事物的所见所感。而我是不可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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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在《甜蜜星期四》中,在每一章都加了一个提示性的小标题。「上帝爱谁就让谁疯狂」这是某一章的标题。「糟糕的星期三」这是另一章。第3章的标题是「喋喋不休之一」,第18章是「喋喋不休之二」,作为对读者的警告,斯坦贝克似乎在说:

「在这儿,你将看到我用文笔乘着想象力的翅膀起飞,但是这不会挡住故事的路。如果你想跳过去,就跳呗。」

《甜蜜的星期四》1954年出版,那一样我也开始出书,我至今忘不了它的序言。

我读了那些喋喋不休的章节吗?

一字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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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告诉一位母亲她的孩子死了

November 2nd, 2016

《纽约时报》刊登的一篇急诊医生写的佳作,字字简单,连在一起不简单。沉郁,真切。这种文风太值得我们学习了,哪怕把它翻译一遍,都有很大的收获。

原文链接:(How to Tell a Mother Her Child Is Dead – The New York Times

How to Tell a Mother Her Child Is Dead

By NAOMI ROSENBERGSEPT. 3, 2016

怎样告诉一位母亲她的孩子死了

作者:诺米·罗森伯格
译者:王佩

Philadelphia — First you get your coat. I don’t care if you don’t remember where you left it, you find it. If there was a lot of blood you ask someone to go quickly to the basement to get you a new set of scrubs. You put on your coat and you go into the bathroom. You look in the mirror and you say it. You use the mother’s name and you use her child’s name. You may not adjust this part in any way.

【发自费城】首先,找到你的大衣。我不管你记得不记得它放哪儿了,找到它。如果上面有大量血迹,就叫人快点到地下室拿套新的手术衣来。你穿上大衣,你走进洗手间。你看着镜子,你说出那句话。你称呼那位母亲的名字还有她孩子的名字。在任何情况下,这一部分都不可变更。

I will show you: If it were my mother you would say, “Mrs. Rosenberg. I have terrible, terrible news. Naomi died today.” You say it out loud until you can say it clearly and loudly. How loudly? Loudly enough. If it takes you fewer than five tries you are rushing it and you will not do it right. You take your time.

我演示给你:如果你告诉的人是我母亲,你要说,「罗森伯格太太,我有一个很坏很坏的消息。诺米今天死了。」说出来,清楚点,大声些。大到什么程度?大到足够大。如果练习不足五次,你就太着急了,你不会把这件事做好。你慢慢来。

After the bathroom you do nothing before you go to her. You don’t make a phone call, you do not talk to the medical student, you do not put in an order. You never make her wait. She is his mother.

走出洗手间,在见到她之前,你不做任何事。你不打电话,你不跟医学生交谈,你不下任何命令。你不能让她等。她是他的母亲。

When you get inside the room you will know who the mother is. Yes, I’m very sure. Shake her hand and tell her who you are. If there is time you shake everyone’s hand. Yes, you will know if there is time. You never stand. If there are no seats left, the couches have arms on them.

当你走进房间,你会知道谁是那位母亲。是的,我很清楚。跟她握手,告诉她你是谁。如果有时间,就跟每个人都握手。是的,你会知道有没有时间。你不站着,如果没有空座,沙发有扶手。

You will have to make a decision about whether you will ask what she already knows. If you were the one to call her and tell her that her son had been shot then you have already done part of it, but you have not done it yet. You are about to do it now. You never make her wait. She is his mother. Now you explode the world. Yes, you have to. You say something like: “Mrs. Booker. I have terrible, terrible news. Ernest died today.”

你需要做个决定是不是问她已经知道了。如果你给她打过电话,告诉她,她的儿子中枪了,那么,你已经说了一部分,但还没有说完全。你现在要说了。她是他的母亲。现在你要引爆世界。是的,你必须这样做。你大概会这样说:「布克太太,我有一个很坏很坏的消息。厄内斯特,他死了。」

You will not stand up. You may leave yourself in the heaviness of your breath or the racing of your pulse or the sight of your shoelaces on your shoe, but you will not stand up. You are here for her. She is his mother.

你不会站着。你可能会呼吸沉重,心跳急促,或者盯着自己的鞋带,但你不会站在那里。你来这里是为了她。她是他的母亲。

If the mother has another son with her and he has punched the wall or broken the chair, do not be worried. The one that punched the wall or broke the chair will be better than the one who looks down and refuses to cry. The one who punched the wall or broke the chair will be much easier than the sister who looks up and closes her eyes as they fill.

如果这位母亲还有另一个儿子陪伴,他会捶墙,砸椅子,不要担心。捶墙砸椅总比盯着地板、一声不哭强。这种情况总比他有个姐姐,抬起头又闭上泪眼更容易处理。

Security is already outside the room and when they hear the first loud noise they will know to come in. No, you will not have to tell them. They know about the family room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in summer in North Philadelphia. It is all right. They will be kind. If the chair cannot be sat in again that is all right. We have money for new chairs every summer. If he does not break your chair you stay in your chair. If he does you find a new place to sit. You are here for the mother and you have more to do.

房间外的保安听到第一声巨响,会知道跑进来看。不,你不需要跟他们说什么。他们知道这是北费城的夏天,这里是急救室的家庭接见室。让它去,保安会很友善。如果那把椅子不能坐了,让它去。每年夏天,你都有购买新椅子的预算。如果他砸的不是你坐的椅子,你就继续坐着。如果砸的是你的,就换个新地方坐。你来这里是为了那位母亲,你还有更多的要做。

If she asks you, you will tell her what you know. You do not lie. But do not say he was murdered or he was killed. Yes, I know that he was, but that is not what you say. You say that he died; that is the part that you saw and that you know. When she asks if he felt any pain, you must be very careful. If he did not, you assure her quickly. If he did, you do not lie. But his pain is over now. Do not ever say he was lucky that he did not feel pain. He was not lucky. She is not lucky. Don’t make that face. The depth of the stupidity of the things you will say sometimes is unimaginable.

如果她问你,你会把所知道的告诉他。你不撒谎。但是不要说,他被谋杀或者杀害了。是的,我知道他是那样死的,但你不要那样说。你说,他死了,这是你所说的,也是你所知道的。当她问,他走的时候痛苦吗,你应当格外小心。如果他没有,你要立即告诉她。如果他有,你不撒谎,你说「痛苦都结束了。」不要说他没有经历痛苦,他很幸运。他不幸运。她也不幸运。不要做蠢表情。有些时候,你想象不到你说的话里蕴藏的愚蠢的深度。

Before you leave you break her heart one more time. “No, I’m so sorry, but you cannot see him. There are strict rules when a person dies this way and the police have to take him first. We cannot let you in. I’m so sorry.” You do not ever say “the body.” It is not a body. It is her son. You want to tell her that you know that he was hers. But she knows that and she does not need for you to tell her. Instead you tell her you will give her time and come back in case she has questions. More questions, or questions for the first time. If she has no questions you do not give her the answers to the questions she has not asked.

你离开之前,你要再把她的心撕碎一次。「不,我很抱歉,但是你现在不能见他。我们有严格规定,这样去世的人,警察要先带走。我们不能让你们进去,真的很对不起。」你不会说「遗体」。那不是遗体。那是她儿子。你想告诉她,你知道他曾经属于她。但是她知道这些,无需你啰嗦。你告诉她,你会给她时间,如果她有问题,你还会回来。更多的问题,或者就是第一次提出的问题。如果她没有问题要问,你就不需要给她那些没有被问起的问题的答案。

When you leave the room, do not yell at the medical student who has a question. When you get home, do not yell at your husband. If he left his socks on the floor again today, it is all right.

当你离开房间,不要对着问你问题的医学生嚷。当你回到家,不要对着你的丈夫嚷。如果他今天又把袜子丢在地板上,让它去。

Naomi Rosenberg is an emergency room doctor at Temple University Hospital.

诺米·罗森伯格是Temple大学医院的一位急诊室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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