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散文:好读红楼梦(更新到004)

March 15th, 2022

Loading

红楼梦与后真相时代

February 24th, 2022

红楼梦中有一种强大的扭曲现实力场,在一个“后真相”时代,托住人们最后的理性,让人们不会疯掉。

金钏儿之死,可以是红楼梦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金钏儿是王夫人的丫鬟,全家至少两代为奴,她和妹妹玉钏儿,也忠心耿耿地为荣国府服务。但是因为贾宝玉一番轻佻的调戏,她挨了王夫人的耳光,并且被撵了出去。羞愤难当,跳井而死。

这是恰好宝钗来看王夫人,于是有了下面的对话。

王夫人点头哭道:“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宝钗见说,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王夫人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王夫人点头叹道:“这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我心不安。”宝钗叹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

我们看到扭曲真相的一幕。

王夫人并没有说出金钏儿跳井的真实原因,而是谎称金钏儿弄坏了东西才挨了自己几下打。

不知道别人信不信,反正宝钗是不相信的。因为谁都知道王夫人并不心疼财物。贾瑞被王熙凤相思局害得生病,家里向王夫人讨人参,王夫人吩咐凤姐,给他二两,好歹救人一命。

但是宝钗立即为王夫人找了一个台阶,说金钏儿是自己贪玩儿失足落井的。

可能认为这个理由太牵强,她又退了一步,说纵然是她因为生气自杀的,也是糊涂人,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接着,她给出解决方案,就是多赏她家几两银子。

这扭曲现实的力量实在太强大了,不但一下子王夫人释怀,而且话题很快转到赏金钏儿衣服来不及做的问题上。此时,宝钗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当然愿意贡献出自己的衣服给死人穿,全不忌讳。

王夫人忙派人跟着宝钗去拿了衣服,这里有一个细节,宝钗又跟着拿衣服的人回来见王夫人。礼数之周全,心思之缜密,实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所为。

为什么宝钗要再跟着回来呢?一来,显出对这件事的重视;二来,表示自己真的不忌讳;三来,表明自己不会置之事外,作壁上观。直面麻烦,是获取长辈和上级信任的最重要方式。

旧约《路得记》中,路得的丈夫死了,她的婆婆拿俄米催她回娘家另找归宿,路得说: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

虽然薛宝钗不能跟路得相提并论,但是她们的做法,都会让老人感动。

结果,一场悲剧,差点就这样以皆大欢喜收场。若不是半路上跑出一个贾环。

贾政撞见贾环四处乱跑,忙把他喝住,当听说家里有丫鬟跳井自杀,更是惊愕不已。

贾政听了惊疑,问道:“好端端的,谁去跳井?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大约我近年于家务疏懒,自然执事人操克夺之权,致使生出这暴殄轻生的祸患。若外人知道,祖宗颜面何在!”喝令快叫贾琏、赖大、来兴。小厮们答应了一声,方欲叫去,贾环忙上前拉住贾政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也不知道。我听见我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一看。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 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

贾环的版本当然也是扭曲现实,但至少比宝钗的“贪玩儿失足说”,更接近真相。起因的确是宝玉性骚扰引起的,挨了一顿打也是现实,赌气跳井就更是现实了。

于是有了接下来不肖种种大遭笞挞这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吃瓜群众们对于金钏儿之死的反应。

宝玉被贾政喝住不敢动,想找人报信,恰巧来了一个耳聋的老姆姆,通过两人鸡同鸭讲的对话,可以看出一般仆婢对于这件事的态度。

那婆子道:“有什么不了的事?老早的完了。太太又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怎么不了事的!”

也就是说,大家基本接受了薛宝钗的看法。金钏儿虽然跳井死了,但是,太太赏了银子和衣服(其实是宝钗的衣服),这件事就算处理好了,如果谁再不依不饶,探究真相,那就属于不知好歹了。

后来宝玉让玉钏儿亲尝莲叶羹,王夫人把让玉钏儿领两份月钱,这件事就被抹平了。

我读红楼梦,常常感到一种系统性崩溃,大家不是不知道真相,而是揣着聪明当糊涂。

晴雯死得比金钏儿还要惨,因为她实在是被王夫人直接害死的,背后的阴谋黑手追究其来,还有袭人。对于这一点,宝玉不是不知道,但当宝玉写祭文《芙蓉女儿诔》,还在诅咒小人和悍妇。(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难道真正的悍妇是谁,你不知道吗?

荣宁二府中的人,都这样同一个毛病。贾琏偷娶了尤二姐,被王熙凤知道后,设下毒计,骗进荣府,从此过上了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最后,吞金自杀。

贾琏搂尸大哭:

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暗指凤姐),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忽略了,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贾琏情急之下哭着说,查出谁害死你的我要为你报仇。

这一段看了很多读者都想骂:

谁害死的,你还不知道吗?

你老婆呀!

现在想一想,生活在荣宁二府中的人,为了不惹祸,也为了自己不疯掉,已经都适应了这里的扭曲现实力场。

大观园制度的顶层设计者们深知:重要的不在于谎言会不会被揭穿,会不会被所有人都接受,最重要的在于这个后真相时代这么操作,让普通人开始怀疑自己认识事实和逻辑思维的能力,从而智商被降低,正义感被羞辱,自信心遭到摧毁,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被精神病。

一句话,就是让大部分人被降维成低级生物或者略好一点的智力奴隶。

当然也有不服从的人,比如老奴才焦大,酒后说了大实话,也有不慎失言的人,比如柳湘莲说荣宁二府只有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但是一个嘴上被塞了马粪,一个跟贾府再无来往。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想活得不纠结,最好不要知道那么多。

Loading

大俗大雅红楼梦

February 23rd, 2022

红楼梦是美与丑,雅和俗的集大成者。雅的时候,诗魂雁影,白雪红梅,一片琉璃世界;俗的时候,则下里巴人,扯篷拉纤,贩夫走卒,市井泼皮,詈词粉曲,无所不包。

这里就分析一下两个凡俗与传神的小人物。

顽冥鼠辈卜世仁

红楼梦第 24 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是非常精彩的一回。曹雪芹分别用了 834 字和 973 字,写了两个只出场过这一次的小人物,不可不说是一种文学上的奢侈。

第一个就是卜世仁。这个名字的谐音为「不是人」,这不是给人物取名字的好办法,过于直白,但对于曹雪芹这样的天才,可以百无禁忌。

卜世仁是一个跟人合伙开香料铺的小店主,他的外甥贾芸是贾宝玉的侄子辈,「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伶俐乖巧。在贾府里没地位,但在贾府外,市井中,也算个小小的人物,都叫他「贾二爷」。

贾芸想在大观园里谋点差事,就找了贾琏,贾琏没有直接答应,他就想去贿赂一下凤姐,于是到舅舅这里来想借一点香料。

红楼梦中的人物都遵守自己那个阶层的社交礼仪,否则会落人笑柄。

贾芸很卑微地提出了请求:

有件事求舅舅帮衬。要用冰片,麝香,好歹舅舅每样赊四两给我,八月节按数送了银子来。

脂批写道:

甥舅之谈如此,叹叹!

遇到他人开口借钱求助,红楼梦里的体面人家都会给足对方面子,参见甄士隐回答贾雨村,以及凤姐回复刘姥姥。

(凤姐道:)方才你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论起亲戚来,原该不等上门就有照应才是。但只如今家里事情太多,太太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是有的。

如果卜世仁也这么回答,他就是个人了。然而书中书,卜世仁便冷笑道:

再休提赊欠一事!前日也是我们铺子里一个夥计,替他的亲戚赊了几两银子的货,至今总没还。因此,我们大家赔上,立了合同,再不许替亲友赊欠,谁要犯了,就罚他二十两银子的东道。况且如今这个货也短,你就拿现银子到我们这小铺子里来买,也还没有这些,只好倒扁儿去。这是一件。二则,你那里有正经事?不过赊了去又是胡闹。你只说舅舅见你一遭儿就派你一遭儿不是,你小人儿家很不知好歹。也要立个主意,赚几个钱,弄弄穿的吃的。我看著也喜欢。

英文写作宝典《风格的要素》中说,如果有人邀请你去参加猫咪医院的开业典礼,而你不喜欢猫,那么你就简单地说不去就可以了,没必要把猫咪也批判一番。

卜世仁如果不愿意借给外甥,只需要很简单地说自己也艰难,借不了,就可以了,偏偏要加上这么多冷言冷语。连自己的生意也说成是「不三不四的铺子」,而且还嫌弃外甥不赚钱。

尤其是所说的「二则」,言外之意是:哪怕有货也不藉给外甥去胡闹,那前面的罗嗦,更令人生厌了。

幸亏,贾芸是个会说话的孩子。他含羞忍耻,不气不恼,马上给卜世仁戴上一顶高帽子。笑容可掬,不卑不亢,同时给自己留下余地。

舅舅说的有理。但我父亲没的时候儿,我又小,不知事体。后来听见母亲说,都还亏了舅舅替我们出主意料理的丧事。难道舅舅是不知道的?还是有一亩地,两间房子,在我手里花了不成?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饭来,叫我怎么样呢?--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的,三日两头儿来缠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舅舅也就没法儿呢。

没想到这个卜世仁,不但铁公鸡一毛不拔,还有一堆闲话等着他。

我的儿,舅舅要有,还不是该当的?我天天和你舅母说,只愁你没个算计儿。你但凡立的起来,到你们大屋里,就是他们爷儿们见不著,下个气儿和他们的管事的爷们嬉和嬉和,也弄个事儿管管。前儿我出城去,碰见你们三屋里的老四,坐著好体面车,又带著四五辆车,有四五十小和尚道士儿,往家庙里去了。他那不亏能干,就有这个事到他身上了?

卜世仁以己度人,教外甥低声下气去求官事的奴才们,全然不顾贾二爷的身份。他对那个骑着大叫驴的老四(贾蔷)表现出垂涎三尺的艳羡之情,仿佛魂魄都被大叫驴给勾走了。

贾芸看他唠叨不堪,起身欲走,这时候,卜世仁可能意识到自己毕竟是母舅,面子话还要说一两句。就虚意挽留:

怎么这么忙?你吃了饭去罢。

谁都知道这是一句面子话,没想到卜世仁的娘子没等他说完,立即插话:

你又糊涂了!说著没有米,这里买半斤面来下给你吃,这会子还装胖呢。留下外甥挨饿不成?

卜世仁仅有的一句人话,也被她娘子给顶了回去。于是有了下面更不堪的夫唱妇随的对话。

卜世仁道:「再买半斤来添上,就是了。」他娘子便叫女儿:「银姐,往对门王奶奶家去问:有钱借几十个,明儿就送了来的。」

我想到有一位杭州的同事,曾经告诉我,他每到春天去上海的舅舅家送明前龙井,对方隔着防盗的铁栅栏门把茶叶接过去,始终没有开门,他告辞的时候,又说:

下次来的时候,一定留下来吃饭。

真是比卜世仁更不是人。

那贾芸早说了几个「不用费事」,去的无影无踪了。

轻财尚义泼皮倪二

贾芸赌气离开舅舅家,只顾低头走路,不相信装到了一个醉汉,对方拉住他,开口就骂。贾芸一看,原来是紧邻倪二,是个赌场放债的泼皮。连忙打招呼。

倪二醉人不醉心,认出是贾芸,并没有忘记礼数。

原来是贾二爷。这会子那里去?

从称呼来看,贾芸至少没有做跌身份的事,这样才能连泼皮都敬重他,从下面的对话看,倪二在贾芸面前还略微有些自卑,怕贾芸嫌他的钱不干净。

当贾芸告诉他在卜世仁那里受的闲气之后,倪二听了,大怒:

要不是令舅,我便骂不出好话来。

纵然在气头上,倪二还是很明礼,对方再多不是,毕竟是贾芸的母舅,生气可以,但在晚辈面前谩骂,就是失礼了。

以下的情节,不用我再复述了,倪二强行借给贾芸一卷银子,重量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不取利钱。所以,曹雪芹才称其为轻财尚义侠。

这里面有一句贾芸思忖倪二的内心 OS:

素日倪二虽然是泼皮无赖,却因人而使。

「因人而使」这四个字太妙了,说尽了天下大多数讲道理的泼皮的总特征。

有一次王小山在东北老家参加一个饭局,席间,他提到了当地一个黑社会的外号,满桌的人都很讶异。有一个人说:

我们这里都叫他四哥,谁叫他外号让他听见……

说的人四下张望,做了一个啤酒瓶拍脑袋的动作。王小山微微一笑,说:

跟我——他——不敢。

这就是曹雪芹说的「因人而使」的鲜活的例子。

有趣的是,倪二跟贾芸告别的时候,说也不留茶留饭了,与卜世仁的虚情假意形成鲜明对比。最后,倪二让贾芸到他家里给他娘子捎信,因为他要到一个朋友家过夜,列位客官,你道这个朋友是谁?

马贩子王短腿

这名字真是神来之笔,曹雪芹是怎么想到的?如果不是有丰富的市井生活经验,那么一定是一位神人了。

在一共 1500 多字的篇幅里,曹雪芹把守财奴和轻财尚义侠写得传神之至,这样伟大的作家全世界只有莎士比亚可与之比肩。

我们能够通晓中文,直读红楼梦的原版,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Loading

买书不读是种病,治疗要靠红楼梦

February 21st, 2022

我的一位朋友,最近陷入了甜蜜的烦恼。因为买的书太多,他和家人之间产生了分歧。每次买书回家,都面临家人的质问:

怎么还买书?你买的书看完了吗?

这个问题确实让他无言以对,因为他喜欢买书,且很多书连塑封都没有拆,就堆在家里的地上。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经常收到书的快递之后,拆了包装,把书塞到衣服里,藏到背包里,化整为零地带回家中。有一次,他一边喝着加糖的美式咖啡,一边对我说:

尽量不买书了,等我赚钱换房,买个有书房的房子。

我说,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于你的家人说的对。别的不说,你《红楼梦》看完了吗?

他说刚刚读到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

我说,好,那我来考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按照贾母的意思,她是希望宝玉娶谁呢?黛玉,宝钗,还是湘云?

朋友思索了一下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以上都不是。史太君大概率不会让宝玉娶一个亲戚。她还是会选一个名门望族的小姐,家底,模样,才德配得上宝玉的。这样便于政治联姻。

我说,你说对了,但政治联姻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遮耻。

在清代的大户人家,不通过父母和媒妁之言,私定终身,会被认为是极大的耻辱,大到非用死不能掩盖的地步。

所以,当袭人听到宝玉误把自己看成黛玉表白心迹,她才吓得如同五雷轰顶。不是她害怕爱情的闪电,而是因为这事要是败露了,会死人的。

对于大家闺秀私定终身,贾母在第五十四回借着批判说书女先生的机会,早已表明了立场: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一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一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

贾母其实话中有话,尤其是这一句:

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这话分明就是对宝黛说的,可能还捎带着湘云。意思就是:

如果你们胆敢对宝玉有想法,那么结果就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当然组织上给你们安排,除外。

至于,黛玉嫁给宝玉,也更不可能,因为姨表可以成亲,姑表成亲会被人笑话。

民间管这叫:骨肉还家。意思是姑姑嫁出去,女儿又嫁过来,相当于骨肉还回来。所以是很难听的一句话。

我继续对朋友说,你看,你对红楼梦很有领悟力,只是需要进一步的精读。

接着我给他讲了任何商品都要买两次的道理。

这是我最近的感悟

所有你买的东西,其实都是买两次。第一次是你支付这个东西的价钱,一本书30元,一个相机2000元,一张游泳卡500元,等等……但是,仅仅支付了第一笔价钱,你还不能算拥有它。你还要支付第二笔价钱,读完一本书需要10小时,出去拍照需要整个周六下午,去游泳馆前后加起来至少3小时的时间。把这些时间加上去,你购买物品的价格远远不止是表面上的价格了。因此:

  • 一本书 = 30元 + 10 小时
  • 一台相机 = 2000元 + 4 小时 * 12 (假设你每个元抽出一个周末去扫街)
  • 一张游泳卡 = 500 元 + 3小时 * 10 (假设是一张20次卡,你游10次才回本)

我们往往错把物品的第一次付钱当成它的真实价格,或轻松,或咬牙,买下了物品;而忘记了我们使它发挥效用时支付的第二笔价钱,才是真正昂贵的支出。

朋友听完,决定最近一段时间暂时不买新书,等读完《红楼梦》,通过了我的测试再说。

但我很怀疑他能否通得过,因为我准备的题目是:

《红楼梦》中,年龄最小的是谁?

参考答案:贾琏和尤二姐的儿子。

只半夜,尤二姐腹痛不止,谁知竟将一个已成形的男胎打了下来。(【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Loading

为什么《教父》的导演科波拉也在读《红楼梦》

February 20th, 2022

今年是《教父》上映50周年,可能有的影迷还不知道,这一史上最伟大电影的导演最喜欢读《红楼梦》。

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今年82岁,如今住在加州Napa Valley自己的酒庄里。他成名很早,1970年的《巴顿》的剧本获得奥斯卡奖,随后又拍摄了拍摄了《教父》(1972年)、《对话》(1974年)、《教父II》(1974年)和《现代启示录》(1979年)。36岁之前,就拿到五座奥斯卡奖杯。

但是,《现代启示录》让他差点破产,后来他在拍摄了一些不太成功的电影(包括根据格里森姆小说改编的《造雨人》)后,转而投身葡萄酒行业,很快又东山再起,并且赚了大钱。

如今他在自己的葡萄酒帝国,轮流日产聆风和特斯拉,风驰电掣,空下来的时候,就读书。他最近一直在读《红楼梦》。

接受 GQ 杂志专访的时候,科波拉说他为什么喜欢读《红楼梦》。他说:

中国人花了很多时间为许多事物取了诗意的名字。比如我俩见面,不能在普通的地方见,要在迎宾楼上见。我们分手,也不能普普通通就分手,要到长亭去告别。如果我跟你在长亭外告别,那么你永远会记得我们这次的告别。

科波拉说到了问题的核心。中文本质上是一个诗化的语言,而《红楼梦》把诗意发挥到了极致。

我们知道曹雪芹本人在清代诗人里面的排名并不高,至少在100名之外。他自己的诗都不算好诗,但是他替《红楼梦》中人物写的诗,却都脍炙人口。无论是林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还是薛宝钗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更不用说黛玉和湘云联句的“寒潭度雁影,冷月葬诗魂”,在每个读者心里,不亚于李白杜甫的诗篇。

为什么很普通的诗,单独拿出来不好,放到小说里却能流传三百年,并且还会流传下去呢?这是因为曹雪芹不仅仅写了几首诗,而是创造了一个属于诗的世界。可惜的是,这一点很过以中文为母语的人没有意识到,反而被一位以英语为母语的导演发现了。

在 GQ 的采访中,科波拉畅谈了他对当代电影艺术和创造力的理解,处处都有洞见。比如,提到 Netflix 他说:

流媒体只是家庭录像!

一锤定音,痛快淋漓。

说起创新,他说:

我经常对我的孩子们,比如索菲亚(也是世界知名的导演)说:让你的电影体现个性化。总要尽你所能,让电影有个性,因为你就是一个奇迹,活着本身就是奇迹。你的艺术作品也是一个奇迹,因为它反射了别的人身上不曾有的光芒。

科波拉的家族有长寿基因,他的叔叔今年102岁,还能用法语阅读《追忆似水年华》,科波拉觉得自己至少还能活到92岁,他准备再拍一部叫做《大都市》的电影,个人投资1.2亿。

衷心祝他从《红楼梦》中汲取更多的诗意,哪怕不拍电影,用在酿酒上,也能“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

Loading

十个理由读红楼梦

February 18th, 2022

理由一:红楼梦是中国很少能拿得出手的国宝

毛泽东对《红楼梦》评价极高:

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不是帝国主义,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

你们看,《红楼梦》之于中国,就相当于足球之于阿根廷。

毛曾经号召高级干部们都读红楼梦。

他手下有一位武将名叫许世友,自称是个大老粗,很少读书的。

但是既然主席提倡,就没有不读的道理,他硬着头皮把红楼梦读完了。你们猜读了几遍?

五遍。从封面到封底。

理由二:红楼梦的出版来之不易

乾隆朝末年,有一位福建巡抚,叫徐嗣。

他用重金购买了两个抄本,一本是《石头记》八十回,一本是《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爱不释手。

曹雪芹是在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当天过世的,死后接近三十年,《红楼梦》才出版。

但徐嗣购买抄本的时候,《红楼梦》还没有活字排版,只能在坊间以手抄本的方式流传,并且价格极其昂贵。

徐嗣要去省试当监临官,他把两个抄本带进闱场,在随后的半个月里,每天都看这两本红楼梦,传为佳话。

今天人民文学版的《红楼梦》,两册打完折大约30元,但人们已经不再像徐嗣一样,狂爱这两本书了。

越是容易得到的,越不会去珍惜。

理由三:能读懂原版红楼梦是一项特权

要想读红楼梦,首先要懂中文,但中文对于外国人来说有多难学你们知道吗?

传教士米怜在1813年(嘉庆十八年)来华,担任马礼逊的助理。马礼逊鼓励他要把中文学好,以便日后能一起翻译旧约圣经为中文。但中文对米怜来说并不易学,他曾经感叹说:

一个人想学好中文,必须具有铜的躯体、铁的肺腑、橡树的头、弹簧的手、麻鹰的眼、使徒的心、天使一样的记忆和玛土撒拉的寿数!

玛土撒拉是圣经中最长寿的人物,活了969岁。

你看,一个中国人不用活到969岁,只要到9岁就可以阅读红楼梦了。这是多么幸运的事。

理由四、红楼梦是一部劫后余生的作品

旧约《约伯记》开头,约伯遭受撒旦的攻击,家里破财死人。

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你的儿女正在他们长兄的家里吃饭喝酒。

不料,有狂风从旷野刮来,击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们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虚构的秘密,就在约伯记里的那句话:

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向你报信

首先,你必须是一个幸存者。

其次,你应该是唯一能讲故事的人。

第三,你要做的是报一个信。而不是拉拉杂杂地谈个没完。

红楼梦为何伟大,因为是一本报信之书。

大家族衰败了,大观园毁灭了,众姊妹,死的死,散的散,出家的出家,只剩下一个人逃了出来,他需要把这一切给记录下来,传播出去。如果没有曹雪芹的记录,大观园的故事完了就完了,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然而,因为有了这本书,那些人物获得了永生。姊妹们的欢笑,泪痕,娇态,诸般美好,都可以永续下去。并且在别人的生命里扎下根,留下烙印。

理由五、读了红楼梦,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艺术

王子月同学荷兰考察归来,说她在伦勃朗的《夜巡》面前,看了又看,别的作品一下子都被比下去了,她感慨说:

艺术是件很残忍的事,那么多艺术作品摆在一起,高下立见,你一眼看出那幅是最好的,可以花半小时站在最好的作品前欣赏,然而其他次一点的都一掠而过。

文学也是这样啊。《红楼梦》摆到面前,谁会去看……其他那些流行小说呢?

理由六、读红楼梦可以学会写地道的好中文

郭绍虞说汉语一大特点是弹性。词随境变,例如《红楼梦》中“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立即要牌。”一个“猴”字,把抱住缠绕不放的耍赖状表现得淋漓尽致,词性的划分在这里无效。

汉语是多么灵动的语言,与从句林立的英语相比,别有一番魅力。请看《红楼梦》中的句子:

“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里有个坐着的空儿?”

一个刘姥姥,胜过八个龙应台。

下面这个句子,体现了汉语的音乐性,读起来轻快利落。

“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把火,暗是一把刀,他都占全了。”(《红楼梦》第65回)

所以,要写出地道的汉语,光看《追忆似水年华》是不行的,还要看红楼梦。

理由七、读红楼梦,可以学会编剧核心技巧

《阿甘正传》、《沙丘》的编剧艾瑞克·罗斯说过,要看一个剧本是不是好剧本,关键是看潜台词。好剧本里的都是潜台词。潜台词写作是最难,也是最好的写作。一个编剧能做到最坏的事情,就是把所有东西都说得过分明白,话里面没有话,这样的剧本注定让人感到索然无味。

潜台词不仅仅是电影戏剧制胜的法宝,也是所有文学作品看家的武器。这也是为什么在本访谈最后,罗斯奉劝编剧们多读文学作品的原因。让我们来看看《红楼梦》吧,一部红楼,就是一部潜台词大全。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与贾母见面,两人各自夸对方贬自己,但实际上,都是在夸自己暗含着贬对方。贾母得知刘姥姥75岁,道:

“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硬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我要是到了这个年纪,还不知怎么动不得呢。”(潜台词是“我们大户人家多享清福”)

刘姥姥笑道:

“我们生来是受苦的人,老太太生来是享福的。(把贾母的潜台词给说出来)。我们要也这么着,那些庄稼活也没人做了。(潜台词:我们虽然穷,但是身体硬朗,能干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编剧尤其是电视剧编剧,不但写的台词都是大白话,而且还把仅有的一点潜台词还用旁白讲出来。例如一个地下党卧底跟另一个军统特务阴阳怪气地寒暄了几句,电视剧出现旁白,一个浑厚的男中音:

“003号心中想到,你这个狗特务,还想窃取我党的机密,看我明天不找工人纠察队锤死你。”

理由八、红楼梦通向诗意的人生

我通常开车只听红楼梦。

有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恰恰听到袭人向王夫人告密一节,气得我握方向盘的手一直发抖!然而,接下来曹公雪芹却写了这样一段。宝玉派晴雯去瞧瞧黛玉。(在此之前,他打发袭人去跟宝钗借书–真是金花配银花,西葫芦配南瓜。宝钗也去死吧。凡是喜欢王夫人薛姨妈宝钗袭人者,皆是自由人的死敌!)晴雯说,就这样空着手,不像话。宝玉猛醒。送了三块用过的手帕。黛玉见到,恍然大悟,立即题了三首诗在手帕上,即《题帕三绝》。这明确给出了一个伟大的信息:

诗就是用来对抗这世上的丑陋与苦痛的。

曹公至少给我们留下来一个属于诗的冰雪琉璃世界,以对抗命运的洪流。感谢曹公,此生有幸,生为中国人,通晓汉语,能够读懂红楼梦。

理由九、红楼梦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红楼梦里当然有不少坏人,例如贾雨村、薛蟠、孙绍祖,但其余大部分是在好坏的两极挣扎的、与我们性情相似的人。

贾宝玉就不必说,他虽然有放荡、懦弱的一面,但更多的向我们展示的是他好的一面。

宝玉在高墙大宅内尊重女性、关心女孩,这一点已经远胜大男子主义的某些流行小说。

哪怕对贾环,他都是一片真心。被贾环故意翻倒蜡油烫伤,他还说是自己烫的。

贾府的主子们对于奴仆之间的恋爱,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毫不手软。唯独宝玉不但不惩罚,还为与茗烟在一起的小丫鬟可惜。

宝玉因问:“那丫头十几岁了?”茗烟道:“大不过十六七岁了。”宝玉道:“连他的岁属也不问问,别的自然越发不知了。可见他白认得你了。可怜,可怜!”

尤二姐死了,宝玉还大哭了一场。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连苏联作家都赞叹贾宝玉:

宝玉是这样一种单纯、真诚、单却违背了父亲的教训的孩子。他所迷恋的并不是《论语》而是诗。

什么是三观正,就是读红楼的时候,喜欢贾宝玉,唾弃贾雨村,无论走到哪里,人类社会到了哪个阶段,都是这么个理。

红楼梦中其他大多数人物,也都有一些闪光点。这容我们以后慢慢道来。

理由十、红楼梦能让我们认清国人身上的坏

在中国生活,分分秒秒都离不开《红楼梦》中的智慧,这么说好不夸张。

太阳底下并无新事,中国的太阳底下,并无《红楼梦》所未曾提到的新事。

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忘恩负义的人吗?红楼中早已有之。

贾雨村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他本来是一个流落在葫芦庙里的落魄书生,甄士隐资助盘缠衣服,助他进京赶考。

当他金榜高中,回到苏州,成为当地父母官的时候,他所惦记的不过是甄府的丫头娇杏。当得知甄老爷的独生女英莲被拐卖,甄老爷出家,他也只会说说现成话,并没有去派人寻访。当小沙弥告诉他拐子拐的苦命女就是英莲,他一点也没有解救之意,而是判给了薛蟠。

所以大家到B站看弹幕最多的影视剧87版《红楼梦》的时候,只要贾雨村一出场,马上就会出现弹幕:

“知恩图报”贾雨村

遗憾的是,我们生活中有不少贾雨村。很多人上了他们的当,那都是因为没有好好读红楼梦。

结语

我的朋友中,对红楼梦最熟的是女作家黑可可。她说:

我读《红楼梦》,很多时候是为了缓解失眠症,陪我度过漫长难熬的「一个人」时光,它对我更多意味着「孤独」。

能以汉语为母语,能拥有红楼梦这样一本大书,实在是一个奇迹。

过去我们是一个人孤独,读了红楼梦之后,我们就可以跟千万人一起孤独。

但,这是一种何等洒脱、清洁的孤独啊。

Loading

红楼梦评点哪家强

February 17th, 2022

今天要跟大家讲讲一个中国所独有、中国读书人所喜闻乐见的读书秘法:评点。

对于经史子集的注解和评点早就有了,而小说的评点开创于刘辰翁,奠基于李卓吾,由金圣叹推向高峰。到了清代则有毛宗岗、张竹坡、脂砚斋、冯镇峦、闲斋老人等百家争鸣、百舸争流,热闹空前。

我们今天只说跟红楼梦有关的点评。

眼泪流干脂砚斋

脂砚斋是《红楼梦》抄本的一个批语作者。脂砚斋的批语在红学界称为“脂评”或“脂批”,有脂砚斋批语的抄本被 称为“脂本”。

据信脂砚斋曾读过后半部(今已佚失)的原稿,并通过批语透露若干后续的事件情节。但其人究竟是谁,是男 是女,生活年代,与《红楼梦》的作者(一般认为是曹雪芹)是什么关系,是否认识曹氏,甚至这些批语产生 的时代,迄今未形成一致看法。

红学界主要有几种说法:

  • 作者本人说,与作者关系极亲近的一位女性(即书中史湘云的原型)。

  • 叔父说(在批语中每自称「老朽」、「朽物」,而称人为「后辈」;又甲戌本中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段文字,有「命芹溪删去」一语,雪芹可以命令得,可见其辈份是很尊的。……畸笏和脂砚是否一人,亦不得而知。可能为曹頫或李煦之子李鼎。)

  • 兄弟(所谓「棠村」)或堂兄弟说。

  • 后世伪造出来的一个身份。

  • 近年还出现了较少认同的张廷玉说等,和以上各种说法都缺乏文献支持。

从脂批的内容看来,脂砚斋自称与《红楼梦》的作者及其家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脂批中往往对作者的创作 意图和隐喻进行说明,并为红学的“探佚学”分支提供了最直接、最主要的第一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脂本”中的批语未必都署名为“脂砚斋”,还有署名为“畸笏叟”等人的批语。关于这些批语者的身 份和实际人数皆有争议,但一般把这些批语统称为“脂批”。

正如曹雪芹为《红楼梦》的创作耗尽了心血,脂砚斋也为红楼的点评流干了眼泪。今天我们读脂砚斋的评点, 依然感觉到他真挚的情感。

比如红楼梦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写道:

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

脂砚斋觉得那宝玉正是自己,贾妃就是自己的先姊,他批道:

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未废人耶?

脂砚斋甚至写道:

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

脂批的一大优点是他的见识。脂砚斋说:

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

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今见咬舌二字加以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不见其陋,且更觉轻俏娇媚,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等字样填粪窖可也。(第二十回庚辰本双行夹批)

脂砚斋对于贾宝玉的评价,已经达到了现代哲学家和艺术家的水平。

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古今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愿,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脂砚斋评点红楼梦,前后花了10年时间,至少评过五次。他总是谨慎地维护作者,一再为曹雪芹辩护没有唐突朝政。从今天的角度看,其实也唐突了不少。

所以大家读红楼梦的时候,可以买一本脂砚斋评点红楼梦来看,脂砚斋只评了前80回,后面的40回他不认。

哈斯宝评红楼梦

脂砚斋之后,评《红楼梦》的人极多,道光年间有人估计不下数十家。其中著名的有“护花主人”王希廉,“太平闲人”张新之,“大某山民”姚燮,“桐花凤阁主人”陈其泰,“耽墨子”哈斯宝,其评点价值均逊于脂砚斋,但在当时,他们的评点本也都流传很广,影响较大。

哈斯宝是一位蒙古族的评点家。这本身既表明了《红楼梦》的巨大艺术魅力,也表明了哈斯宝极高的艺术造诣。哈斯宝,号耽墨子,又号施乐斋主人。内蒙古卓索图盟人,他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至咸丰四十年(1854)间根据一百二十回本,以宝黛爱情为线索,将《红楼梦》用蒙文改写为四十回,题为《新译红楼梦》,再加上《序》、《读法》、《总录》及各回回评。

哈斯宝的评点读来轻松活泼,我们从今天翻译过来的哈斯宝的评点中可以看到,他既吸收了汉民族语言的典雅工丽,又发挥了他本民族语言的通俗形象。他和金圣叹不同,金圣叹评点的《水浒传》、《西厢记》是不愿给那些下贱的“贩夫皂吏”看的,他觉得其中的深意只有高雅的文人才士才能理解。而哈斯宝评点的《红楼梦》不仅要给书房里的文人才士看,还立意要给马背上的牧民看。所以,在他那里很少有深奥的概念和术语,他力图把难懂的道理用形象的比喻说出来,犹如草原上的和风,山谷里的清泉,透出一股自然而生动的气息。

例如在第三回回评中,哈斯宝指出:

文章有拉来推去之法,已用在本回。所谓拉来推去之法,好比一个小姑娘要捉一只蝴蝶,走进花园里却不见一蝶,等了好久,好不容易看见一只蝴蝶飞来,巴望它落在花上以便捉住,那蝶儿却忽高忽低,忽近忽远地飞舞,就是不落在花儿上。忍住性子等到蝶儿落在花上,慌忙去捉,不料蝴蝶又高飞而去。折腾好久才捉住,,因为费尽了力气,便分外高兴,心满意足。为着宝黛的命运而展开此书,又何异于为捉蝴蝶儿而走进了花园?一直读至本回,何异于等待蝴蝶儿飞来?进了荣国府,想这次可以见到宝玉出场了,不料又从贾母说起,······使读者急不可耐,然后再出场,才能使他们高兴非常,心花怒放。呵,作者的笔是神是鬼?为何如此细腻工巧?

感觉哈斯宝活到今天一定是一位活泼可爱的网络写手。

他认为同样是哭,哭的是同一件事,各人心境绝不一样:

“黛玉哭的是有口难言心中话。宝玉哭的是有话说不到心坎上。袭人哭的是宝玉如此倾心黛玉,自己终将如何?如果落在黛玉之下,其权势全休。紫鹃哭的是黛玉若为宝玉如此劳心,病怎能好?······所以,黛玉的哭是苦的,宝玉的哭是涩的,袭人的哭是酸的,紫鹃的哭是辣的”(第十二回回评)。

这种对比的方法还很多,如

“撵司棋,由周瑞家的去见迎春;退入画,惜春却请来尤氏”,

“王夫人撵金钏,是眼见其恶。打发晴雯,是耳闻其恶”(第二十五回回评)。

“早就写出一个性情怪僻的宝玉,已经怪僻之极。······还写出一性情超绝的妙玉,这一玉的心地 性情又与那两玉不同”(第十七回回评)。

这种方法虽是继承金圣叹,但由于它深入触及了作品世界,我们读来仍是那么新鲜。

当然,在人物分析方面,受金圣叹的影响,有时也极具争议。他认为作者写宝钗用的是“曲笔”:

“乍看全好,再看就好坏参半,又再看好处不及坏处多,反复看去,全是坏,压根儿没有什么好。”

不愧是一位心地单纯牧民心肠,你也许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不能不为他文字的坦荡痛快而拍案叫绝。

王蒙评红楼梦

早在90年代,王蒙就以红楼短文把红学界打得落花流水。王评红楼有先天的优势,皆因红楼是一本人情练达的书,人生阅历越丰富的人,越能读出个种滋味。王蒙,插过队,从过文,官至公卿,看红楼的眼光自然非普通人所能比。

例如王蒙在点评红楼梦时,提到史太君在卧榻上接见刘姥姥。王蒙说,中国的老人,体力差,把躺着当成最舒服的姿势,也喜欢用这种方式接待下属,而被接见者会认为这是一种礼遇。本人在50多年里,曾两次被这样接见过。他接着补充道,接见我的领导人都特别好,云云。

试想,这样的细节,若非官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人,怎会注意到?

不过王蒙批红楼,也有一个毛病。就是会拿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古人。书中,对丫鬟们的命运非常同情,认为她们没有人身自由,只是做奴隶的料。唉,王蒙大叔怎么没想到,人的概念是18世纪以后的产物,自由的观念产生得更晚。啥叫自由?难道做一个公务员或者企业的雇员,就有真正的自由吗?我看,混得好的,其命运跟袭人、麝月也差不多,混不好的,或许连红儿都比不上呢。

李劼评红楼

拿到李劼的《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迫不及待一口气读完,时而如饮甘霖,时而如看悬疑恐怖片。书中对“人面蛇心”的薛姨妈的揭露,对“木讷狠毒”王夫人的控诉,对凤姐的高扬与辩护,让人如进七宝楼台。我最赞成的就是,作者对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肯定!认为他们是俗世的希望。这点终于没有像一般红学家那样犯浑。还有,对于贾珍贾琏遇到一流的女子就委顿的揭示,都是有创见性的。至于书中大篇幅把红楼与西方名著对比,不过是关公战秦琼,价值不大,可忽略。

这本书的成书十分不易,作者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最后一年身陷囹圄,在监狱里反复读两本书,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与《红楼梦》,里面难免带上作者自己的小情绪(例如:对于王夫人姊妹的恶意推定。)但价值比白先勇、蒋勋等人的公子哥式解读,以及王蒙之流的官场式解读,境界不知高到哪儿去了。

Loading

元宵节叹香菱

February 16th, 2022

今天是元宵节,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元宵节一过,年也算过完了。

按照不准确的估算,今年是《红楼梦》中的香菱被人贩子拐走第314周年。

香菱,本名英莲(谐音是“应怜”),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曾打开“金陵十二钗”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子,看到桂花之下,淤泥池沼,莲枯藕败,上面还有一首诗: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这里预言的人物就是香菱,她位于“金陵十二钗”副册之冠,她和她的家庭的命运,也是贾家命运的总预演。

为什么香菱对于大观园中的众女儿这么重要,让我们随着东风夜放花千树,来一起重温香菱的悲剧。

惯养娇生笑你痴

香菱和他的父亲甄士隐是红楼梦中最早登场的人物。士隐住在姑苏城阊门以外,葫芦庙旁边。他是一位乡宦,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

在红楼梦人间第一个镜头里,甄士隐从奶母手里接过英莲,忽然遇到一僧一道,两个人说:

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
舍我罢,舍我罢!

士隐只觉得遇到了疯子,抱起女儿撤身欲走,之间那僧人指着他大笑,年了四句诗:

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在红楼梦里,配得上两首预言诗词的人物少之又少。只有贾宝玉本人以及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林黛玉、王熙凤等人才有这个待遇。但是曹雪芹重笔浓墨,写这样一个并不显赫的人家的一个小女子,定有他深邃的目的。我们从后面看到,香菱的生命历程与整部小说的历程相始终,其活动空间也横跨了葫芦庙、贾家、薛家三个舞台,可以说是一个串珠成链的关键人物。

此时,曹公放下英莲不提,着重描写甄士隐救助落魄书生贾雨村的故事。

“知恩图报”贾雨村

在Bilibili网站上,随便打开一部红楼梦改编的影视剧,只要里面出现贾雨村,就会有网友发的这样一条弹幕紧紧相随:

知恩图报贾雨村

当然这个知恩图报,应该加上引号。

西谚有云: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莎士比亚。同样,有一千个的读者,就有一千个贾宝玉。三百年来,大家对大观园中的痴情儿女众说纷纭,各论短长,有人赞许木石前盟,有人支持金玉良缘,有人喜欢林妹妹多一些,有人欣赏宝姐姐多一些,有人爱晴雯,有人疼袭人,几乎人人都佩服鸳鸯。我认识一个朋友,竟然要为赵姨娘翻案。我觉得这些都可以接受,因为都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唯独贾雨村,如果有人说他喜欢这个人,虽不能说不可救药,却也要小心交往了。

贾雨村的问题,不在于贪赃枉法,自古以来,反腐一直在路上,有的人掘地三尺,错勘贤愚,但大家顶多骂他是个昏官。贾雨村的缺点,不在于恃才侮上,或者有贪酷之弊,有这些毛病的人跟他比起来,简直拿雪球跟煤球去比。贾雨村令人不齿之处,就是他的忘恩负义。

甄士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听贾雨村自己说起没有进京赶考的盘费,立即说:

兄何不早言。愚每有此心,但每遇兄时,兄并未谈及,愚故未敢唐突。今既及此,愚虽不才,’义利’二字却还识得。

当即拿出50两白银和两件冬衣,若不是贾雨村赶着投胎式地一早不辞而别,他还准备“写两封荐书与雨村带至神都,使雨村投谒个仕宦之家为寄足之地“,不但赠钱赠物,还贡献出自己的关系网。

英莲的失踪是来年的元宵节,按照中国人过了春节算长一岁的规矩,这一年她四岁。家中仆人霍启(祸起)抱着英莲去看社火花灯,因为中间小解,把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之上,回来,便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士隐夫妇,遍寻不着,昼夜啼哭,几乎不曾寻死。两个月后,葫芦庙失火,殃及士隐家,一个中产之家,变成一堆瓦砾,家道从此中落。

英莲被拐走后,养在人贩子家里,被拐子打怕了,只说拐子是她亲爹。在辗转于人贩子之手的时候,总算遇到一个打算跟她一起好好过日子的买主冯渊(逢冤),以为自己的苦难终于熬出头了,没想到被薛蟠看上,将冯渊打死,强行霸占。

此时贾雨村接手这个案子,在明知道英莲是自己恩人的女儿的情况下,见死不救,突破了人伦的底线。

对于这个人物,平儿的一番话话可以盖棺论定:

都是那贾雨村什么风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

我不知道英文版红楼梦是怎么翻译这句话的,要是我,就翻译成:

Jia Yucun, the half-starving wild SOB from nowhere…

短暂的幸福时光

在香菱凄凉的一生中,随薛宝钗入住大观园的一年半载时光,是她阳光灿烂的日子。小说第四十八回,薛蟠因为LGBT,挨了柳湘莲的痛打之后,觉得无脸见人,就借口出门做生意,躲一段时间,香菱有机会陪伴宝钗进入大观园。这个本来就灵秀慧姝的女子,开始了人生的华彩乐章。

香菱学诗是红楼梦中最温柔、最诗意的段落,她的老师不是别人,正是寄托着曹雪芹所有美好的想象的林黛玉。有这样的好师傅,加上自己的慧根,更重要的是那股“耳不旁听、目不别视”的呆劲,让她进步神速,所做的诗很快从直白无文,进步到”新巧而有意趣“。可见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何等重要。在呆霸王身边,她就是一个侍妾和玩物,到了大观园,她成为诗魔,没昼没夜地跟湘云高谈阔论唐诗宋词,连薛宝钗都嫌她聒噪了。

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更展现她天真烂漫的一面。也让宝玉有机会对她尽一点服侍之心。

假如英莲早年不被拐走,她无论在家还是出嫁,固然住不进大观园这么豪华的皇家制式园林,但天天与诗花相伴,应该不是妄想。退一步说,哪怕她被拐子卖给冯渊,而不是薛蟠,也能在小富之家,相夫教子,过完普通但不失幸福的一生。

但是,因为拐子和那个half-starving wild SOB、薛蟠、夏金桂,她的命运被彻底改写。

致使香魂返故乡

薛蟠归来,香菱的苦日子很快就开始了。因为薛蟠有了新欢,娶了一个娇生惯养的悍妇夏金桂,太虚幻境判词里”两地生孤木“,说的就是她。

当然,夏金桂再坏也只是外因,真正的内因是薛蟠本人。这个看上去天不怕地不怕的霸王遇到比她更恶毒的悍妇时,顿时没了主意,成了俯首帖耳的工具。

在红楼梦第80回之前,很多读者对薛蟠虽然不喜欢,但并没有多少恶感,相反,觉得他作为一个反面人物和小丑,也有令人解颐之处。但当看到薛蟠赤条精光赶着香菱踢打,尤其是听信了夏金桂谗言,不分青红皂白,顺手抓起一根门闩来,一径抢步找着香菱,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顿时让人对他深恶痛绝。

如果说红楼梦中有最令人不齿的人物的话:判断葫芦案的贾雨村和追打香菱的薛蟠,应该并列榜首。

剩下的情节越发不堪,阴狠毒辣的薛姨妈,遇到儿媳妇这个真正的对手,因为吵不过夏金桂,就嚷嚷着叫人贩子来卖掉香菱。还是薛宝钗一顿解劝,说,咱们家只有买人的份,怎么能卖人呢?才勉强劝下,从此香菱跟了宝钗。但此时,香菱的身体已经彻底被摧毁,气怒伤感,竟成干血之症,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应该也是一种被精神病吧。

续书中说夏金桂自己毒死了自己,香菱被扶正,是纯粹的胡说八道,严重违背了曹公的本义。

判词中说她”香魂返故乡“,可以断定在80回不久,她就被薛家折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不幸的,但她的呆却在文学史上熠熠闪光。脂批中评价香菱说:

“呆头呆脑的”有趣之至!最恨野史有一百个女子皆曰“聪敏伶俐”,究竟看来,他行为也只平平。今以“呆”字为香菱定评,何等妩媚之至也。

在这个元宵节,让我们不要忘记香菱,以及那些名字被涂抹的英莲们。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