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写作’ Category

消解噩梦

Sunday, January 20th, 2013

近来经常会做噩梦,梦见由于我的无力和疏忽,造成我最害怕的事情发生。醒来,有想哭一场的感觉。我知道这种状态不对,也知道某个地方肯定出了问题,但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这种幻灭感时常悬浮在我前后左右,挡住了前进的路,也挡住了回去的路。

前些日子回老家,因为育儿理念的差异,跟父亲大吵了一架。我一向是顺从他的,但这一次却火力全开地爆发。我也不知道哪里的邪火,虽然我依旧坚持认为我是对的,但还是感到羞愧。父亲在一贫如洗的毛时代把我辛苦养大,在惊涛骇浪的邓时代一次次救我于水火,我却始终悖逆于他。

我不想再写育儿的博文,因深知,在网上炫耀父爱的都是虚妄,显摆时刻陪在孩子身边,也近迂腐。千道理,万道理,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才是硬道理。去年,我有一位网友去世了,大家在惋惜之余,也欣慰地说起,他已经把儿子送出国,并留下丰厚遗产。

写作是我唯一的出路,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今后一丝一缕,一粥一饭,一升油,一本书,都要从键盘下敲出来。而我,事实上,已经厌倦了写字。拖延症是结果,真正的原因是内心的枯干与疲惫。

看着荒芜的博客,我觉得羞惭。看着空白的文档,我无地自容。我有千百个想法,但是一个也没有实现。我读了千百本书,但是又有什么用?我不断折腾,不断否定自己,决绝地与昨天的我告别,却又在下一个路口,跟那个不争气的自己撞个满怀。除了写作,我真的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

那么让我用写作来消解那些噩梦吧。老婆今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巨大豪华的LEUCHTTURM1917的空白笔记本,让我尽快写满它吧。得救之道,就在其中。

我有目标,但再也不会未行动先宣扬,因为研究发现,把目标告诉别人,目标将几乎不会实现。

默默地开始,默默地结束,默默地重来,默默地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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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英文诗的翻译问题

Thursday, December 27th, 2012

T.S-艾略特有一首诗Eyes That Last I Saw in Tears,国内有多个翻译版本,我的朋友李雨赪发现两个主要的译本,意思迥异,就发信问我。诗,虽然我不懂,英语字典我还会查一些。于是,找到了原诗,对照《牛津大词典》(OED),结合相关论文,研读了一番。

点击查看绿豆和裘小龙的翻译

许多翻译的诗看不懂,原因是翻译者自己没有看懂。艾略特的两个翻译版本都有错误,因为翻译者(尽管其中之一还是个朦胧诗人)压根儿就不懂几个关键的英文单词在句子中的意思。估计是对着《英汉小词典》或者金山词霸翻译的。而事实上,要翻译这样的诗歌,至少要查大部头的英英词典,还要查阅英美学者对此诗的解读,方能译出个大概。

诗,非我所长,散文,我还凑合。下面逐字逐句,翻译成散文体吧。

Eyes that last I saw in tears
Through division
Here in death’s dream kingdom
The golden vision reappears

第一阙(姑且叫阙吧),看上去很简单,但是两个译者都出错了,因为第一个单词division,他们都理解成了“边界”,“边疆”,还好,没理解成海关和口岸就不错了。这也怪不得他们,因为普通的英文小词典就是这么说的。事实上,这个单词在这里的意思是“分手”。

接下来,又有两个地方,两位译者全弄拧了。

death’s dream kingdom,直译为“死亡的梦幻国度”,这是与下阙中death’s other kingdom,直译“死亡的其他国度”,相对应的。

直译的话,这首诗基本看不懂。

其实,一个说的是,理想的死后生活,一个说的是,实际上的死后生活。

转换成中国老百姓能够明白的语言,前者叫“西方极乐世界”,或者叫“太虚幻境”,后者叫“奈何桥”,或者叫“离恨天”,比较合适。

golden vision,翻译成“黄金时代的景象”,是胡说八道。这是错把托马当荷马,误把情诗当史诗。

翻译成“金色的幻象”,也不能说错,但是此处说的是,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尽管对于一个配眼镜的师傅或者一个眼科医生来说,眼睛只不过是一堆水晶体加视神经而已,但是在情人的眼睛里,眼睛足以说明一切,传达一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明眸善睐,眉目传情,民间说男女好上了会说“看对眼了”……看看这些汉语里的词组,就知道大概了。

I see the eyes but not the tears
This is my affliction

直译:我看到了那双眼睛,而不是泪水,这是我的受的苦。

把affliction翻译成苦难,有点小题大做,其实这里的affliction,可以精确地对译成–“谁谓荼苦,其甘如荠”中的苦。

所以上阙翻译成咱们老北京胡同串子和成都老杆儿也能理解的语言,是这么个意思,

最末了一次看见她的眼,梨花带雨的,都是因为闹掰了,分了。在死后的太虚幻境里,那眉眼儿又出现了,可是为什么我只看到明眸善睐,却找不到(当年牛魔王滴到铁扇公主心里的)那滴眼泪呢?苦哇,我真是苦哇。

This is my affliction
Eyes I shall not see again
Eyes of decision
Eyes I shall not see unless
At the door of death’s other kingdom
Where, as in this,
The eyes outlast a little while
A little while outlast the tears
And hold us in derision.

下阙是比较难翻译,因为诗人用了一个长句子。上中学的时候,我们常常被语文课的划分句子成分弄晕,其实这玩意都是西方语言的糟粕。我们汉语,何时需要这种啰里啰嗦,拖泥带水的复句。

我们刘姥姥是这样说话的:“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里有个坐着的空儿?”

要是换成英国女王,话得这么说才够“范儿”。“我们村庄里的居民无论在何种季节、何种天气下都必须种植农作物,包括且不限于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悠闲地坐着的时间。”

诗中这句在中国人看来不是人话的复句,直译是这样的:

那双眼,我再也看不到了,那双决心分手的眼睛。那双眼,我再也看不到了,除非走过奈何桥之后,就像这里一样,眼睛比一小会儿更长,一小会儿比眼泪更长,[那双眼睛]嘲弄地看着我们。

此处有几个难点,一个是eyes of decision, 这里的意思是“决意分手时的眼神”,一个是where, as in this中,this指代什么,应该是this death’s kingdom的简称,也就是上文说过的death’s dream kingdom,死后的乐土。

所以,整首诗翻译成日常语言,连起来,就是:

最末了一次看见她的眼,梨花带雨的,都是因为闹掰了,分了。在死后的太虚幻境里,那眉眼儿又出现了,可是为什么我只看到明眸善睐,却找不到(当年牛魔王滴到铁扇公主心里的)那滴眼泪呢?苦哇,我真是苦哇。

苦哇,我真苦哇,那对眸子,我再也看不到了,那双决意分手时[狠心]的眼。

那双眼睛,我再也看不到了,除非走过奈何桥,那里,跟幻想中死后乐土一样,眼睛里不再有眼泪,而是嘲弄地看着我们[这些健忘的人间多情种]。

这么翻译,能明白了吗?

换成他们诗人喜欢用的语言,或可以硬译如下:

《忆昔泪眼盈盈处》

忆昔泪眼盈盈处,
分道扬镳路。
此地恰逢景幻仙,
又把明眸晤。
晤也不含泪,
有苦无处诉。

有苦无处诉,
眉眼不再聚,
决意分手眼波横,
挥手兹兹去。

美目不再现,
除非离恨天,
彼处如此处,,
手牵景幻仙。
眼比刹那长,
刹那比泪远,
笑看你傻侬更痴,
一对十三点。

多余的话: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代诗看不懂了。因为现代诗模仿的是翻译过来的外国诗,而一大部分译者在翻译外国诗的时候,没有看明白诗的意思,只好掰着《英汉小词典》乱译。诗人们看了这些天书,如获至宝,以为外国人的诗就是这么写的,也跟着用母语模仿,久而久之,就成了朦胧诗、现代诗、先锋诗歌。

Update:针对本篇博文,诗人李代桃写了一篇反驳文章《用谁的黄金眼来读》,读罢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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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没乐看《泰囧》

Friday, December 21st, 2012

我2012年干的一件最蠢的事就是到电影院看了《人再囧途之泰囧》。买票的地方排起了长队,LED显示屏上显示满员,最后好不容易买到一张VIP小厅票,票价90,可不便宜。

看了十五分钟,我就知道上当,这是一部情节经不起推敲、完全依靠巧合、充斥着厕所幽默,靠夸张表演撑起来的垃圾电影。我看了80多分钟,一次都没乐,当王宝强抱着徐峥的屁股猛吸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受,提前退场了。

这部电影之所以票房如此疯狂,很大程度上是媒体恶捧的结果。近年来,一些不爱读书,不懂喜剧,甚至不懂什么情况下该笑还是不该笑的孩子进入了媒体,他们的高度,决定了媒体的高度,他们的品味影响了大众的品味。

所谓爆笑600多次,纯粹是记者不识数,或者记者坐在一个神经病旁边,或者记者本人就是个神经病。我敢说,很多人从电影院走出来是大呼上当的,但是又有什么用,你已经给票房做了贡献了。

在这些下三烂电影人眼里,观众就是一块块会买票的痒痒肉。用完即抛,下次再用。

我唯一可惜的就是黄渤,作为一个演过《疯狂的石头》和话剧《活着》的好演员,在这部电影里,始终保持一种泥塑木雕式的2B造型,也实在太糟践他了。

黄纪苏老师在看了一部叫做《乐翻天》的片子之后,写了篇观后感:《一次没乐的<乐翻天>》,文中观点对于《人再囧途之泰囧》同样适用,这部电影的表演手法一言以蔽之,就是“恨不能把上眼皮翻到后脑勺上”(黄纪苏语),我补充一句,还有“恨不能舌头吐出来舔到自己肚脐眼甚至小鸡鸡”。

从今天起,看电影不要再相信媒体,也不要再相信票房。否则,会像我一样,恶心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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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出发前

Sunday, December 9th, 2012

假如世界上所有的圣书全部都被销毁,结果会如何?最接近真相的答案是,人们会再写出一批圣书。因为神圣的文字存原本存在于人们心中,只是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外在的书本,而不是内心,来求索真理。

遵从自己的内心, 唤醒先知的手指,这才是得赎之道。

写作不是跟自己作对,而是让五脏六腑都顺溜,让自己进入情境,让故事,让文字带着自己走,而不是赶着破车老马踽踽独行。

最近在听张广天《鲁迅先生》的录音,这出戏11年前上演的时候,我看了不下二三十遍,今天却是第一次听懂。广天之心,远矣阔矣,广天之语言,高矣妙矣。值得我学一辈子。

莫言的作品我不很喜欢,然而看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受奖词,却流泪了。印象最深的是,他讲的一个故事。年轻时,他在军队里当小兵,一天他在军官们的办公室里值班,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进来一个老领导,目光扫了一圈后,自言自语说:“办公室里没人嘛。”莫言站起来说:“我不是人吗?”老军官尴尬难当,退了出去。莫言因此得意了很久,觉得自己很勇敢,赚回了面子。然而,隔了许多年后,他想起这件事,觉得非常愧疚。我理解这种愧疚。人在年轻时往往心高志大,喜欢占一些言语、气势上的便宜,但结果是什么都改变不了,这种年轻气盛不过是新版的阿Q而已。

用感恩来回报他人的恩典,用谦卑来对待每个师长。承认自己的差,学习他人的好。用自己的作品去衡量别人的作品,这个世界从不缺批评,缺的是对优点的发现。

T.S.艾略特怎么说?“幼稚的诗人模仿,成熟的诗人偷。坏诗人把偷来的东西弄丑,好诗人让偷来的东西变得更好,至少变得不一样。”

许多人具备了偷师的技能,但是因为心高志大,不愿意俯身向大师们去偷,一心玄想自己完美的大作。可是,荒年如果不拾起地里的麦穗,哪有什么收成?如果不从这些大师身上贪婪地吸取营养,急学先用,何来什么大作?连二作、小作也不会有。

那么该怎么办?

告诉你我的最坏,给你我的最好。萨拉凯恩的这句台词,可以献给上帝,也可以献给爱人亲人朋友和读者。认识你自己,Know thyself. 认识到,懒惰很可能源于疲惫,而诱惑源于精神泉水的枯竭。让磐石流出活水,让沙地长出玫瑰,让疲惫的身心时刻获得更生。这饥饿而残缺的生命,更应当用美好去喂养,而不是用垃圾去填充。

爱自己,就等于爱那道来自圣天之上的光。不要让自己跌倒在猪圈里大睡大嚼,要知道,有一地比此地更美妙,有一日比正午更光明。

为了更大的平安与欢乐,为了狂喜时刻,说服身心的小任性,拒绝快餐式的满足。让自己变成一块点金石,把平凡庸常之物,变成难得之货。

写在再一次出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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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一个年轻人

Saturday, December 8th, 2012

如果你遇到一个年轻人,
衣衫褴褛的年轻人,
怯生生敲你的门,
你一定把他迎到家中,
泡上一杯热热的茶,
再煮一碗鸡蛋面。
端一盆热水给他洗脚,
为他换上你干净的鞋。
因为你所接待的可能就是天使,
因为你所改变的可能就是未来。

如果你遇到一个年轻人,
风尘仆仆的年轻人,
轻轻地喊你的名,
你一定把他请到饭馆,
叫上一壶暖暖的酒,
点上几个可口的菜,
仔细地倾听他的烦恼,
尽可能给他指点迷津。
因为你所接待的可能就是曾经的你,
你不能改变过去但可以改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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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1942》,喜欢《Life of π》

Friday, November 30th, 2012

中国一直有易代修史的习惯,当朝为前朝修史,并把当朝的历史留给后朝去修。这比自己给自己涂脂抹粉,显然要客观得多。

《1942》就是一部用胶片修成的历史,我把它看成是一部纪录片,而不是虚构剧情片。这部片子很赚人眼泪,我承认,我坐在黑暗中,也眼圈发红,还看到电影散场时,一个老先生坐在座位上双手合十,纹丝不动。

但是,我不喜欢这部电影。因为片中没有灵魂与信仰,尽管出现了教堂、神父和传教士。

冯小刚刻意表现饥饿的残酷,有的到了令人坐立不安的地步,也达到了中国电影审查机关所能容忍的极限,但是,对于电影来说,残酷不能当饭吃。史诗电影必须有美学意义和神学意义上的救赎,否则只能算是记录,而非史诗。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喜欢张艺谋拍的《活着》(不喜欢孟京辉的话剧版,以后有空专文论述),尽管富贵少爷遭受的苦难不比张国立扮演的东家少(在余华原著中,也是死一户口本),但是影片传达了中国人的救赎理念:”好死不如赖活着“、”孩子就是希望“。而《1942》是虚无的,虚无到没有寄托,没有信仰。

近期上演的电影中,我最喜欢《Life of π》。我喜欢用这个π,而不是英语的Pi,更不喜欢那个花俏的中文译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这是一个关于信仰的故事,π就是那个在无意义的世界寻找意义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这种从乡村走出来的孩子,进入惊涛骇浪的城市,只有虎狼一样的青春相伴,我们就是π。

我发现,写一个人一生的文学作品,怎么写都好看。相反,很多传记反而不好看。这是为什么呢?我记得看过老美写过一篇《传记之死》,涉及过这个问题。传记不好看,是因为传记作者,总是努力试图从不相关联的事物中找到关联,从没有逻辑的人生中找到逻辑。

例如,一本典型的传记,往往是这么开头的。

刘淼出生于1984年,那一年改革开放进入第6个年头,演员里根正在步入白宫椭圆形办公桌,一个叫乔布斯的青年私吞了朋友开发单片机的7500美元,在大洋彼岸,戈尔巴乔夫距离权力中心只有半步之遥。在距离莫斯科8900海里的太平洋底部,一座火山正在喷出岩浆。而加德满都的天文学家发现,半人马座的嘎嘛星已经有一年没有发出射线了。

看了这样的传记,你的第一个念头肯定是:What’s the fxxking point?

而写一生的小说和传记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文学家构建一个自洽的世界,而没有义务从混乱的世界中寻找联系。

我的目标就是修史,还原个人史,还原时代史,以虚构的方式重构,以下潜的姿势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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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更喜欢张艺谋的电影《活着》?

Friday, November 9th,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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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包场看《安娜-卡列尼娜》

Wednesday, October 17th, 2012

昨天吃早饭的时候,看到报纸上说新版的《安娜-卡列尼娜》正在上映。我找了一家离家很近的影院,去看九点半的早场。整个放映厅里只有我一个人,这感觉让人惶恐又激动。在这个黑暗的密室里,除了放映员,只有我、托尔斯泰和剧中人物,在接下来的120分钟里,完成一个仪式般的心灵对撞。

2012版《安娜-卡列尼娜》的导演是乔·怀特,编剧是英国王牌编剧、《莎翁情史》的作者汤姆-斯多帕(Tom Stoppard)。在众多《安娜》电影中,这一版诗一样的画面语言、天才的场景安排和舞台剧一样的现场感,令人拍案叫绝。

乔·怀特把这个100年前的悲剧的场景放到了一个大剧院,不仅仅是舞台,剧院的后台、包厢、楼上机关房,都得到巧妙的利用。连伏伦斯基赛马这样的场景,都放到舞台上完成。既然是剧院,就必然要换景,在这里,导演做了所有戏剧导演做不到事--迅速而流畅地换景。原来,布景也跳舞。而一旦离开了俄罗斯上流社会,回到列文的农庄和大自然中的时候,镜头就变成了实景。列文带着农民挥舞大镰刀的镜头,与虚浮奢华而虚假的舞会形成鲜明对比。

电影《安娜-卡列尼娜》是基于艾尔默·莫德(Alymer Maude)夫妇的译本,莫德夫妇也是《托尔斯泰传》的作者,作为电影的衍生品,莫德的这个译本和斯多帕的剧本合集Anna Karenina (Movie Tie-in Edition): Official Tie-in Edition Including the screenplay by Tom Stoppard,也在Amazon.com上销售。

原来斯多帕的剧本,开头是以列文在农庄中给牲口接生开始的,后来这场戏被导演拿掉,直接以安娜的哥哥与法国女教师偷情被夫人发现开场。这也是原著以及众多电影版的开头。

斯多帕的鬼斧神工之处,不但在于把这篇浩瀚的巨著压缩到2个小时(一般是120页剧本)之内,而且对原作中戏剧冲突不鲜明不集中的地方,进行了大胆的增添。我们知道,改编世界名著,大胆删减不算什么本事,有胆量在珠玉上增加新内容,才考验编剧的能力与勇气。

当安娜-卡列尼娜抵达莫斯科火车站的时候,她哥哥来接站,恰巧伏伦斯基也来接他妈妈。此时火车站发生了意外,另外一列驶入的列车,把一个铁路工人给辗死了,安娜悲痛不已,伏伦斯基拿出一笔钱抚恤工人。在拍这场戏的时候,为了节约预算并且使场景更为集中,以前的电影都会让安娜乘坐的这辆列车把工人辗死。但是,这就产生了一个逻辑漏洞,停着的火车是不会辗人的。斯多帕在这里发挥了天才编剧的想象力,引入了一个接奥地利王室的分情节。接王室,要铺红地毯,结果列车停靠的时候,车门跟红毯没对齐,于是调度让列车再往前开一点,此时正好有个铁路工人在车下操作。这不但使细节更经得起推敲,接站人的出现,还让电影增加了一点喜剧元素。

斯多帕的第二个重要改编是赛马场。伏伦斯基参加障碍赛马,安娜和监视她的丈夫都在观看。当伏伦斯基的马失前蹄,在原著中所有的人都惊声尖叫,安娜叫得更悲痛一些,从而让丈夫卡列宁觉得有些丢脸。在斯多帕的剧本中,扩大了这一矛盾的戏剧性。其他人都很镇静,唯独安娜忘情大叫,并且喊出了伏伦斯基的名字阿历克赛(在旧俄,只有关系特亲密或者上级对下级才直接喊名字),从而让自己的婚外情暴露于众人面前。伏伦斯基,也一改往昔的温良恭俭让形象,掏出手枪,把脊椎摔断的马打死。当然,我认为枪毙马这个情节不好,它过分渲染了伏伦斯基的残忍一面,事实上,伏伦斯基已经是人类文学长河中的模范情人。他不但对安娜专一,矢志要跟安娜在一起,而且因为内心痛苦,而自杀未遂。但是他自杀的戏太难拍了,这是托翁原著中的一个大漏洞,伏伦斯基朝自己的心脏开枪,居然没死,而且痊愈后比正常人还正常。斯多帕干脆跳过这段,没有编到剧本里,他只是情圣,不是终结者。

这部电影最美妙的地方在于场景的切换。当列文参加舞会,沿着舞台往上走,穿过机关林立的后台,就来到了贫民窟,见到自己的哥哥。这种无缝对接的场景转换,令人赏心悦目。还有,当列文从舞会推开门,外面就是冰雪覆盖的俄罗斯大地,从布景到实景,从浮华到真实,只有一门之隔。

要说这部电影的不足之处(当然对于一个2小时长度的名著改编电影,有不足是难免的),就是对卡列宁的虚伪刻画不足,对列文的精神挣扎,则很少体现。事实上,安娜正是因为厌恶了卡列宁的虚伪冷漠,才勇敢追求爱情,而列文不仅是托尔斯泰自己的化身,同时也是另一个生活婚姻都正常、但精神依旧不满足的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在imdb网站上只被打了7.1分(《普罗米修斯》也有7.3分),这个年轻人当道的网络时代,也是一个价值观颠倒的时代。感谢中影公司,不顾票房的得失,同步引进这部不朽的名著,感谢院线密集排片(一般一天有10场左右上演),能够让安娜-卡列尼娜的光华隔着一个多世纪,照射那些昏昧但不断追寻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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