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语
不接触国外的学术圈,不知道“关系”这个词有多么热。据我有限的所知,大凡研究中国管理的学者,最后都要提到guanxi,英文里现成的词connection, relationship都无法充分表达这个汉语词微妙的含义,所以国外学者只好引进这个中文外来词。
对于“关系”的运作机理,西方文献或有研究,但都不深入不通透。
其实关系并非中国所独有,怀特(Whyte)在《街角社会》(Street Corner Society)一书在研究美国一个意大利社区时,对利用关系施加影响、打点关节也做了分析,只是没用到这个词而已。
二、三种关系模型
模型1:一对一关系
按照怀特的研究,一般来说,如果A帮了B的忙,那么B就对A负有义务和责任(中文里比较确切的表达是“欠人情”)。而B迟早要回报A。
如果用->表示帮助的话,用~>表示负有义务或者说欠人情,这种模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
A->B
B~>A
当然,有这样的例外,A虽然帮了B,但B对A并不负有义务,或者说不欠丫情。这类的例子很多,比如,B势力比A大,就可以认为A的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对于这种被帮助者不负义务的情况,我们用[…]表示。
因此,模型1,完整表示就是:
if A->B
then B~>A
or B[…]A
在中国社会里,关系具有多重性与复杂性,A-B之间简单的模型似乎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为此,我想到了中国社会中常见的两种模型。
模型2:链条式关系
在关系链条上,有A、B、C、D、E五个人。A托了B的关系,B托C、C托D、一直托到E。而E是实质帮助者,A是实质受益者。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链就是:
E->D->C->B->A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关系链条上只有最相邻的两者才有义务关系,不相邻就没有义务关系。
A~>B~>C~>D~>E
这是一种跟有趣的现象。虽然从本质上说,E帮了链条上其余所有参与者的忙,但只有直接托请他的D,才欠他人情。实质受益者A只需要欠B一个人情就够了,并不需要对C、D、E都负有义务。
更有意思的是,如果在这条链条上,相邻两者存在理所当然的不负义务的情况,这条链条就可能变成下面这样。
A~>B~>C~>D[…]E
D不需要对E欠人情,因为D的权势比E大,或者E本来就对D负有义务。这样这条人情债务链,就会中断。
综上述,模型2的完整表达式,就是:
if E->D->C->B->A
then A~>B~>C~>D~>E
or A~>B~>C~>D[…]E
……
or A[…]B[…]C[…]D[…]E
模型3:菱形关系链
在现实中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A为了让E帮忙,为保险其间,同时托了B、C、D,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菱形关系。
/ B \
E -> C -> A
\ D /
一般情况下,A同时对BCD都负有义务,BCD对E都负有义务。
/ B \
A ~> C ~> E
\ D /
模型2中,不相邻两者之间义务免除(或者说不欠人情)的情况变得很少了。
对E来说,他的受益似乎增加了,因为BCD同时对他负有义务,他可以指望BCD同时对他进行回报。
但是E同时会意识到两个风险。 一、由于A对BCD都有义务,A的回报能力下降了。二、B可能会互相认为,E不是帮了自己的忙,而是帮了C和D的忙,所以B不需要对E负担义务;同理,C和D也可能会这么想。这样三个直接受益人互相推诿,E指望的回报就会落空。
这似乎可以解释中国民间一种说法:托关系托太多,反而会坏事。
三、讨论
为什么模型2中,在关系链条上最相邻两者负担义务的情况,可能出于以下原因:
1、回报最大化
在模型2中,由于A只需要回报B,他的回报将得到最大的保障。如果A同时还需要回报CDE的话,他的回报能力就下降了。
2、关系集约化
当我们讨论关系的时候,我们讨论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关系是需要成本投入的,A和B有牢固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友谊型的,也可以是功能型,无论如何,这种关系的用途是多方面的。他们之间的信任度最高,逃避义务付出的成本也最大。而A和C可能只需要建立一种临时关系,A一辈子就求到C一次,两者的活动再没有交集。这时候如果强求A去回报C,那么将大大增加A的成本,因为A-C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一次性的。
3、全社会成本的节约
综合1、2可知,按照模型2,在一个硕大的关系网中,培养关系、维系关系、运作关系的成本大大降低了。
四 小结
以上简单分析了三种关系模型,模型1基于怀特的研究,比较简单;模型2注意到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关系链,并发现了关系链条中最相邻才发生义务的现象;模型3是模型2的特例。
模型2保证了回报的最大化,降低了关系建立的成本,所以可以看成一种基本模型。
模型3增加了回报的风险,使得维系关系的成本上升,所以在现实中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
当然,以上模型如果使用支付函数表达的话,可能更加貌似准确,但以上定性方法足以说明问题之实质,故采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