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如漆,我们丧失了炼狱,也丧失了天堂。
让我把最黑最黑的诅咒,送给黑夜;让我把最红最红的血液,献给黎明。
白昼如漆,我们丧失了炼狱,也丧失了天堂。
让我把最黑最黑的诅咒,送给黑夜;让我把最红最红的血液,献给黎明。
坐在一个人的办公室里,桌上盛开着一丛雏菊,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不插更无花。
Blog实在是伟大,我现在只要乐意写点什么东西,只需轻轻点一下鼠标右键,一个文本框就像出水芙蓉一样冉冉升起。
我们激动不已,仿佛有了爱情。
胡乱想出这么一句诗,只是妄想而已。混说什么爱情,一夜情都没地儿找。
小叶已经教会了她妈妈(一位初中文化的阿姨)使用Blog,技术简直太伟大了。
在这个动荡莫测的时代,技术,才是真正的诗篇!
让文学家去死吧,顺便把艺术家也带上。
我们要红拂夜奔,我们要野有死??,既然没有光明,就给我们来点黑暗中的快感!
妈的!我们不询问,我们不要求,我们把他(她/它)拿下,接着就占领!!
我在这里,但并不生活在这里。
我不听这里的广播。因为里面不是纠结如麻的路况信息,就是声嘶力竭的促销广告,偶尔夹杂着女主持人的发嗲、男播音员的咆哮,还有电话里听众怯生生的诉说。
我不看这里的电视。无论是新闻联播的建国六十年,还是焦点访谈的六个为什么。我也不关心本地报纸,不看时新的中文书。
我收听BBC,看Fox News,读卫报,经济学人。看除国产和港产片之外的任何电影。在饭桌上我会冥想拉登为什么放出新录音带,而不是令计划为何进入政治局。
一句话,我在祖国自我放逐,我生活在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