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不读是种病,治疗要靠红楼梦

我的一位朋友,最近陷入了甜蜜的烦恼。因为买的书太多,他和家人之间产生了分歧。每次买书回家,都面临家人的质问:

怎么还买书?你买的书看完了吗?

这个问题确实让他无言以对,因为他喜欢买书,且很多书连塑封都没有拆,就堆在家里的地上。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经常收到书的快递之后,拆了包装,把书塞到衣服里,藏到背包里,化整为零地带回家中。有一次,他一边喝着加糖的美式咖啡,一边对我说:

尽量不买书了,等我赚钱换房,买个有书房的房子。

我说,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于你的家人说的对。别的不说,你《红楼梦》看完了吗?

他说刚刚读到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

我说,好,那我来考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按照贾母的意思,她是希望宝玉娶谁呢?黛玉,宝钗,还是湘云?

朋友思索了一下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以上都不是。史太君大概率不会让宝玉娶一个亲戚。她还是会选一个名门望族的小姐,家底,模样,才德配得上宝玉的。这样便于政治联姻。

我说,你说对了,但政治联姻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遮耻。

在清代的大户人家,不通过父母和媒妁之言,私定终身,会被认为是极大的耻辱,大到非用死不能掩盖的地步。

所以,当袭人听到宝玉误把自己看成黛玉表白心迹,她才吓得如同五雷轰顶。不是她害怕爱情的闪电,而是因为这事要是败露了,会死人的。

对于大家闺秀私定终身,贾母在第五十四回借着批判说书女先生的机会,早已表明了立场: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一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一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

贾母其实话中有话,尤其是这一句:

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这话分明就是对宝黛说的,可能还捎带着湘云。意思就是:

如果你们胆敢对宝玉有想法,那么结果就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当然组织上给你们安排,除外。

至于,黛玉嫁给宝玉,也更不可能,因为姨表可以成亲,姑表成亲会被人笑话。

民间管这叫:骨肉还家。意思是姑姑嫁出去,女儿又嫁过来,相当于骨肉还回来。所以是很难听的一句话。

我继续对朋友说,你看,你对红楼梦很有领悟力,只是需要进一步的精读。

接着我给他讲了任何商品都要买两次的道理。

这是我最近的感悟

所有你买的东西,其实都是买两次。第一次是你支付这个东西的价钱,一本书30元,一个相机2000元,一张游泳卡500元,等等……但是,仅仅支付了第一笔价钱,你还不能算拥有它。你还要支付第二笔价钱,读完一本书需要10小时,出去拍照需要整个周六下午,去游泳馆前后加起来至少3小时的时间。把这些时间加上去,你购买物品的价格远远不止是表面上的价格了。因此:

  • 一本书 = 30元 + 10 小时
  • 一台相机 = 2000元 + 4 小时 * 12 (假设你每个元抽出一个周末去扫街)
  • 一张游泳卡 = 500 元 + 3小时 * 10 (假设是一张20次卡,你游10次才回本)

我们往往错把物品的第一次付钱当成它的真实价格,或轻松,或咬牙,买下了物品;而忘记了我们使它发挥效用时支付的第二笔价钱,才是真正昂贵的支出。

朋友听完,决定最近一段时间暂时不买新书,等读完《红楼梦》,通过了我的测试再说。

但我很怀疑他能否通得过,因为我准备的题目是:

《红楼梦》中,年龄最小的是谁?

参考答案:贾琏和尤二姐的儿子。

只半夜,尤二姐腹痛不止,谁知竟将一个已成形的男胎打了下来。(【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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