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Hepo提供了趁手的工具,Markdown.app v1.13,谢谢farbox的回归,使我又找到了当初在上面写私博的感觉。只是这一次一切都是公开的,不再需要私密了。我决定利用这个空间做一个新项目:
什么是KJV?你可能会问。
KJV是King James Version Bible的简称,是1611年英王詹姆斯一世钦定的英文版圣经,由54位学者集体翻译而成,它对英语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被广泛使用。
我要用365天的时间,把KJV手抄一遍。经过五天的试验,这意味着每天抄写3到4章,用时至少2–3小时。一年下来,我将花费大约1000小时的时间,来完成这个工作。
这么做值得吗?
相当值得。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感到记忆力衰退。用传统的阅读方法,就像狗熊掰棒子,前面掰了后面忘。只有手、眼、脑三者并用,才能记得牢固一点。
那么为什么不抄中文版呢?
好问题。因为中文版圣经,无论是诞生了一百年的和合本,还是各种新译本,译笔都不令人满意,质胜于文是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英文KJV则不一样,它精准传达了圣经原文(旧约希伯来文,新约希腊文)的气韵文风。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希伯来文中,有一个连接词,KJV翻译成and,它几乎出现在每一个句子里,并且在同一句子中反复出现,KJV亦步亦趋地翻译出来,但是汉语却不可能这么做,因为我们除了「和」「且」之外,没有别的词可以与and对应。如果勉强翻译的话,只有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且夫」一词,庶几近之。
我来举一个KJV比和合本翻译得好的例子。
(創世記 6:17)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Genesis 6:17) And, behold, I, even I, do bring a flood of waters upon the earth, to destroy all flesh, wherein is the breath of life, from under heaven; and every 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shall die.
稍懂一点英语不难发现,英文用的是短词,短句,把诺亚时代上帝要发洪水时急促、严峻的警告表现惟妙惟肖。汉语翻译则四平八稳,没有英文的节奏感和紧张感。
如果按照英文的语气翻译的话,我献一个丑,大概可以翻译成这样:
且夫,看哪,我,即是我,将带洪水泛滥于地,毁灭生灵,凡有血气的,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的一切生命,都将灭亡。
为了体会这样的文风,也要学习KJV。
我抄KJV,不是看一眼抄一眼,看一个词抄一个词,而是看一个句子抄一个句子,如果还记不住,就以短句为单位,再记不住,就以短语为单位,总之,一定要有「背诵–复现」的过程。这虽然用到的都是短期记忆,但对于磨练大脑毕竟有帮助,因为记忆力都是用进退废。
不敢期待一年之后,英语有什么了不起的提高,至少对于KJV算是入门了吧。
再者,我抄写KJV就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圣经,并且「唯独靠圣经理解圣经」。有太多的神学书籍、属灵书籍令人眼花缭乱,与其把时间花在读这类二手三手十八手信息上,不如直接读神的话语。
通过这几天抄写和精读KJV,让我每每有一些新的领悟。这也是我开通这个博客的原因,这些想法如果不及时记下来,很可能就会从记忆中溜走。我的理解不一定对,但至少能够给后来读KJV的人一点点启发,如果那样,可说是功不唐捐了。
好了,时间开始了。
以前有个传说,《飘》的作者必生只读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