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日

新闻通稿

7月15日(今天),杭州“5·7”交通肇事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下午2时结束。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人民日报、新华社、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媒体记者到庭旁听报道。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斌于2009年5月7日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杭州市机场路出发前往西城广场看电影,与同步严重超速行驶,时有相互追赶。20时08分许,当行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卓颅脑损伤死亡。事发路段限速为50公里/小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车速为84.1—101.2公里 /小时,对事故负全责。

庭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序展开,法庭调查后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驾车肇事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应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定交通肇事罪,然而胡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严重超速,属有特别恶劣情节,应对其从重处罚。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还围绕车辆有无非法改装、当时有无互相追赶及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等展开辩论。

在胡斌作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

非官方消息–

杭州飚车案犯罪嫌疑人胡斌在法庭上一直哭,并且看上去发胖了,原告代理人咬定车速问题。

一封公开信–

写在爱子谭卓被害案开庭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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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Responses to “审判日”

  1. babyblue says:

    非官方消息:7.20受审时“胡斌”与5.7犯案时的胡斌长相差异甚大

  2. Anonymous says:

    如果生命是平等的,那么尊严也应是相同的,就不要说这个人一定很优秀,那个人一定就是垃圾.肇事者承担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良心的遣责,就可以了.往者已矣,生者还是要有明天,不是吗?有时宽容比仇恨更让人敬畏.

  3. rosa says:

    谢谢!现在可以看了(第二个链接)

  4. 宜澜 says:

    老罗在各高校巡回演讲,不知道有否安排浙江大学,如果有,你也感兴趣或者知道的话?博里先通知下好吗?

  5. Mianco says:

    听说他当庭否认飙车

  6. rosa says:

    第二个链接打不开

  7. Iris says:

    不过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自从你出事后,你妈就看不清手机上的短信了,爸爸视力也更差了,现在爸爸相信小说和电视里亲人们因悲痛而哭瞎了双眼的描述是真实的了。因为越是想着你的好,就越有流不完的泪,越是忆起你的音容笑貌,心底就越有淌不完的血。

    一边看一边流泪

    一个聪明善良的有为青年就这样逝去了,而那些为恶的人呢?法律,公正,在哪里?

  8. 小夕 says:

    不喜欢谭跃

  9. 谁谁 says:

    审而未判,但似乎未审已判~~~~~~向执着地守在法庭外结果写了检查的同行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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