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书叫《折狱龟鉴》,是光绪年间一位知县编的,里面搜集了各式各样的判例,比小说还要离奇。里面讲到有一个妇女,被邻居二流子调戏,一个月后上吊自杀。二流子逼死良家,被打入死牢。这时有一个知州认为此案有疑点,既然此妇刚烈,为何不马上悬梁,而是等了一个月之后呢?可见另有原因。于是免了二流子的死罪,打了几十板放走了。
中国古代官员断案,自由裁量空间很大,很多时候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不过很多时候要揣摩上意,同时又不能不顾及民意。
邓玉娇案一审有了结果,邓有罪错,但免于刑责。我不懂深奥的法律,但是凭着常识,知道这个判决有点自相矛盾。可以料想的是,这个判决是经过深思熟虑、多方博弈、反复沙盘推演的结果。既不能与民意相冲突,也不能让更多的人牵涉进去,更不能进一步深究。
然而,这个经过精确计算的判决,并没有让网民们领情。仍有人认为,这是一桩强奸未遂案,而涉嫌侵害方的责任并没有受到追究。一份29人参加的小调查显示,只有14%的人认为这是网民的胜利,而大多数人认为这说明政府危机公关有术,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邓玉娇身为一个弱女子,面对力量、地位、财富远远压倒自己的两个性侵害者,不畏强暴,奋起反抗。虽然搏斗现场再也无法还原,虽然事件的细节扑朔迷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邓玉娇刺出复仇一刀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玉石俱焚的准备,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但像待死的羔羊一样被人侮辱和践踏。邓玉娇这一刀刺向的不仅是一个邓贵大,而是刺向了那些30年来积淀下来的沉渣,而是刺向那些脚下金光闪闪、头顶红光灼灼的黑与恶。
从法理上讲,邓也许不能完全免责。我总觉得,关于邓案,官方的说法和辩方的说法,都有水分。有没有这样的可能,就是媒体曾经含蓄报道过的,邓玉娇复仇的时候,侵害和侮辱已经发生完毕?如果那样的话,那似乎难以构得上正当防卫。当然法律我不懂,我只是觉得法律要想保护邓玉娇的话,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完整性,并且还能在事实和逻辑上说的过去。
有没有这种可能?正是综合了以上各种因素,正因为强奸的证据不是压倒性的,防卫的时间与侵害发生的时间不同步,又面临国内舆论的强大压力,邓玉娇案才做出了这样的一审判决。
让我们放弃那些大而空的救民济世的幻想,把目标锁定这个具体的人–邓玉娇。她经受了烈火的试炼,承受了侮辱与惊骇,如今在法律的场域之内,获得了公正和自由!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认为这个结果即便不是最好的,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当然,那些寄希望邓玉娇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车轮的有识之士们,可能不赞成我的观点。可是我要问,既然你们那么怜悯众生,那么德赛双修,又那么勇敢,又那么能干,你们自己怎么不向前冲?仰赖一个弱女子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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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心态的问题!
说的很有道理。可以想象,期间的博弈和权衡,是怎样的精心和惊心。
我去国以久,不是很了解现在民众对精神病患者态度是否比较宽容,如果和二十年前差不多,这样的结果岂不是让一弱女子用人生很大的一部份甚至可能是毕生去赎“罪”吗?!
[…] 6.谁有种谁上? […]
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是应该是不错了,也要归功于大家的高度关注,这也是人民的力量。
其实很多人并不在乎邓玉娇这个人,大家只是意犹未尽,借力打力罢了。
德赛双修
xiao si wo le~
邓玉娇只是免于刑责而已,她是被判有罪的,这个污点永远会在她的档案里,不管是以后结婚,工作,只要人家一调她的档案就直接跳出来她是犯罪分子。而且她的孩子很有可能因为他母亲档案上的污点而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这个在现实生活到处可以看到的.
这个判决结果正体现了有关方面面面俱到的精妙之处哦。为了维护“官”的形象,所以不认定强奸;不认定强奸,邓就是防卫过当,因为如果是强奸的话,可以无限防卫滴;有防卫的性质,又有自首、精神障碍,干脆从轻减轻到底,不予追究刑责,反正老百姓只看关与不关,这样舆论也摆平了。其实,就算不关,阿娇也留了案底,成了曾经的有罪之人,将来生活的诸多方面都会受影响的,甚至警方也可以随时去找她的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