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死了,年仅五十岁。他活着的时候那么拉风,不知死后的待遇能否超过罗京。借着他的死,我又想起二十多年来一直盘踞在心中的一间小屋:那是柱子的宿舍,更是我们几个哥们的小窝。二十多年了吗?为什么所有的事一提起来,就有了这么多年头。但是那种快乐啊,却真的就是昨天的快乐。
就是在那间小屋里,我第一次听到杰克逊的歌声。柱子的一台烂到不能再烂的半头砖录音机,好几个地方都用胶布粘着,一转起来就有咔咔的响声。有时候出了故障不干活,就用手啪啪地拍几下,美妙的歌声复又响起。当我第一次听到杰克逊,那震撼真是无从说起。柱子连声问我们怎么样怎么样,他紧盯着我们的脸,眼睛里闪着幽亮的贼光。
现在想起来,那可能只是一间储藏室。就在柱子家正房的前面,柱子的爸妈都是勤快人,为上了高中的儿子收拾出来,作为单独的宿舍。于是就成了我们秘密的窝点。我们包括:王佩、柱子、莎漠、新华、莱昂修等等。人员常常变换,但核心成员基本固定。王佩是一个秀气的胖子,到现在仍然奶胖未退,小胖手弹起吉他来叮叮冬冬,比弹棉花好听很多。莎漠那时还不写作,从县一中到机关中学,哪有漂亮姑娘他就出现在哪,如果人家不和他约会,就会连续几天自行车胎被人放气儿。新华呢,那时正陷入一场不可自拔的单恋之中,最终导致休学半年的恶果。而柱子,每天都要写一篇散文诗类的东西,偷偷夹在女孩的书里,却连名字也不敢写上。莱昂修则凭借他挺拔的鼻子所向无敌,最后弄到分身乏术只好求哥们帮他分头去赴姑娘的约会。
也是在那间小屋里,我躺在柱子的床上看完了艾特玛托夫的的《一日长于百年》和加缪的《局外人》,然后把马原和徐星的路子结合起来写出我的第一个“先锋小说”。
而每一次期中和期末考之后,亲爱的柱子爸妈都要帮我们炒一桌子好菜,让我们哥几个喝上一壶,用以放松和庆祝。此刻,我多么想念柱子的父母,那可亲可敬的叔叔阿姨,他们一直把我们几个当成自己的孩子。每到周末,只要我不回远在60里路以外的家,阿姨都让柱子把我叫到他们家去,吃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拿出最新的被子,让我在他家睡。而柱子的家距我们学校的宿舍,仅仅只有200来米。
在我们考上大学之后,每年的寒暑假,我都要去沾化和朋友们相聚。聚会的窝点,仍然是柱子的小屋。记得有一年春节下大雪,马路被冰雪封冻,我骑着自行车去县城,60多里长的路上摔了十来个跟头。车子的后架上绑着一个大纸箱,里面是给王佩和柱子他们老爸带的酒。不知什么时候,酒被摔破了一瓶,由于是顺风路,我一路闻着浓郁的酒香行进,等到了县城的时候,都快被熏醉了。王佩看到我满脸通红,满身是泥,激动地抱住我不撒手,满面含笑,目光迷离,吓得我赶紧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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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jackson,其实是缅怀感叹自己逝去的童年青春
sweet song
sweet days
sweet memory
And sweet guys
妈的,写的太感人了。。。
现在听迈克尔 杰克逊的歌,我一下子就能想起在大学的那些快乐日子。
美好的回忆总能让人为之动容
这样的回忆可真让人心增温暖
有点意思,不同年龄段的人都有着他们不同的记忆吧,我对那个外国歌手有印象,但不长听他的歌,看他的时候已经是换肤之后的样子了,怪吓人的,所以也不想多了解的了。
就这些吗,挺有意思的,象小说,想看后叙.
写得真好
但提到迈克尔-杰克逊的似乎不多,呵呵
目光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