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希特《三毛钱歌剧》里有句台词:“抢一个银行的罪恶,怎么能跟开一个银行相比呢。”
事实证明,这句话并不十分偏激。银行的赢利之道之一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诱惑人透支明天,使那些财力和意志力都十分薄弱的人,不知不觉陷入债务陷阱。
国内银行设定最低还款额不低于10%,国外银行更加“慷慨”,每月还款额可以低至2%。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据BBC报道,按照比价网站“uSwitch”的调查,按照信用卡平均欠款金额1,384英镑来计算,如果每月只还款2%,那么,一个人需要30年又11个月才能把债务还清。
看了这则报道,你就能明白,为什么VISA大做广告?为什么信用卡发行商频繁搞活动?为什么而年轻人的最爱–各类数码产品最喜欢搞分期付款?
偶跟银行就没业务往来~嘿嘿!
感谢佩哥的建议。可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信用卡是用来刷积分的。
至于欠款,我每次都是换清的。
偶到是想弄一张,就是人家不给我弄,哈哈
我用信用卡,只是用它的提前消费功能,为的是能把这个月的工资存起来,积少成多。至于其他的取现、分期付款等等,还是少用为妙。另外控制消费欲望也很重要。
银行也只是为了分摊风险,以低收益获得长期稳定地基础收入吧,而对应的使用这些服务的人可以获取预支服务,而不需要等到30年以后年老才能用上,我认为这些契约是合理的。
而一个人意志上的薄弱不应该包括在讨论的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