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中国在WTO争端中输了一场“官司”。2008年7月18日,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公布了中国与美、欧、加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裁决报告,认定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25%)的做法构成歧视,违反贸易规则。
不过WTO显然低估了中国人民的智慧。虽然我们不能在进口关税上做文章,但还有另一记妙招。那就是改革汽车消费税,高举“绿色、环保”的战无不胜的大旗,限制大排量车,刺激小排量车。具体做法是:
对4.1升以上的车,征40%的消费税;
把3.0-4.1的车的消费税,从15%提高到25%;
把1升一下车的消费税,从3%降到1%;
其余税率维持8%和10%不变。
看似很简单的调整,但对欧美加的打击是巨大的。因为中国是大排量车的主要进口国,穷奢极欲的暴富者和新贵们,大量购买国外大排量(2.5L以上)汽车。2008年上半年,大排量车的进口数量增长了26%,其中3.0L以上车的进口,增加了50%。新税制从9月1日开始,行内预测,将会使大排量车的进口增长率降到8-10%。
汽车新税率一箭四雕:减少了成品油消耗,减少了进口,降低了污染,并且使国产汽车厂商受益。干得漂亮!
消费税那招不见得高明,最多只能算是亡羊补牢吧。其实在争议这两年,咱完全可以先实施那60%的政策,等最终裁定下来再撤了60%上消费税,这样不晓得可以多赚多少咧。说到底,还是咱对WTO规则的认识不到位——规则应该是拿来为我所用的,而不是用来限制咱的,不然咱凑WTO这热闹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