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心,永不背叛穷人,无论发达还是潦倒。
我决心,永远当一个左派,当一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者。
阶级理论,纯他妈扯淡。从小到大,我们的教科书上都说,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的主力军,是个最先进的阶级。潜台词是,农民阶级,显然不那么先进,只配坐在无产阶级的替补席上,当板凳队员。
可我是一个农民的后代,在乡野里长到16岁。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工人,那是城里人,跟农民处在两重天地。
我小时候做梦都想去的一个地方,不是北京、济南,而是一个江西的城市--吉安。因为我们村王卫东的爸爸就在那里上班。上班,按我们家乡人的话说,叫“吃工资”。能吃上工资的人,都是人上人,吃不上工资的,都是庄稼汉。王卫东的爸爸是吃工资的,他们家有《少年科学》和《我们爱科学》杂志,还有一个微型电动机,他们家的家具散发着一种奇特的气息,那大概就是城里的味道吧。
而我们家唯一的藏书是一套《列宁选集》,里面没有飞碟,也没有电动机,满纸都写着“革命”和“阶级”。小学三年级,我跟村里几个小地痞混在一起,做他们的“军师”。我当街拿一本《列选》,在扉页上记下我们“组织”的名单。放牛的老汉看到我,赞不绝口:“你瞅瞅,这孩子多么爱学习!”
小时候村里的规矩,农民的儿子对自己的父亲不能喊“爸爸”,只能叫“爹”,“爸爸”那是吃工资的人的专利。有一次我喊了,被村里一个伶牙俐齿的愚妇听见,挖苦道:“你爹要是吃一分钱的工资,你喊他‘爸爸’也行。现在,还是老老实实叫‘爹’吧。”
我从小就不喜欢城里的男孩子,他们傲慢,最可恨的是他们有钱买书,而我却不能。我曾经跟一个回乡探亲的城里孩子去县城逛新华书店,他买了四五本书,而我只能眼巴巴地在旁边看。梦想这狗日的能良心发现,借给我一本看。但那是不可能的。他抱着一大堆战利品得意洋洋地回家了,只抛下我这个穷人的孩子,徒步三里,一个人回家。
城里的女孩子,哦,她们令我羞怯、恐慌。父亲在镇上中学当代课老师,我经常有事没事去看他。一次,碰到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她妈妈是牛老师,她叫什么,我忘记了。这好像是我第一次跟城里的女孩子说话,我大概是满脸通红,一直低着头。她拿了一本彩色的图画书给我看,那画,我至今还记得--竟是斯芬克斯之谜。画上是一个妖艳美丽的女人,她喜欢给人出谜语,答不上来的,就吃掉。我情愿被这女人吃掉。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这世界上有比猪头肉和面包更好的东西。可是,太遥远,太渺茫,太不可企及。
我说这么多,是为了证明我曾是一个穷人。我属于穷人阶级,而不是那个已经沦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无产阶级。如果马克思生在我们村,如果马克思的爸爸不在吉安吃工资,他的想法会跟我一样。
而今,为了摆脱贫困,为了让我将来的子孙获得我未曾有过的幸福,我在城市里漂泊、经营,但无论怎样,我决心决不背叛我的童年,不会背叛那些跟我一样出身的穷人。
感同身受。